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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高职教育弹性学制的学籍管理模式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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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高职教育弹性学制的学籍管理模式思考

    建立高职教育弹性学制的学籍管理模式思考

    李懋洲

    摘 要:当前学分制已在全国大部分高校得以推广,教育部也将高校学生学制的决定权下放至高校。本文结合学校人才培养与学籍管理制度的创新,从操作层面对高职教育弹性学制的学籍管理模式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弹性学制;学籍管理;电子注册

    当前,高职教育的重要性正不断地被国家所认识,越来越多的企业对高职人才的需求正在大量增加,偏重生产一线操作技能教育的高职学生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和企业的青睐。

    在这种形势下,在校高职学生的培养模式也应有所改变。现在学分制已普遍被国内高校所采用,基于学分制,高职教育也能在工学结合的教学理念上,为学生设置更加适合企业一线人才培养的教学计划。

    在采用学分制的培养模式过程中,主要有完全学分制与学年学分制两种实践应用。在完全学分制的实践中,对学生的基础学制没有作界定。学生根据自身的学习能力,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修业,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后即可取得学历。学年学分制则对学生在校修业的年限作了限定,在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后,便取得学历。

    一、完全学分制

    虽然在学生修业过程中体现了完全学分制在修业时间上的灵活性,但必须在导师制严格执行与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较强的情况下,才可体现其优越性,所以它在部分本科院校及研究生培养教育中有所应用。

    而根据高职教育教学特点与学生学习能力特征,采用学年学分制更为普遍。结合人才培养要求,制定一个基础学制,现在高职教育普遍是两年制和三年制,在这个基础学制内,普通学生应完成学业并毕业,除去一部分休学、参军、学习成绩不好以至降级等原因导致的学制延长的情况,绝大部分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毕业。

    但是学生的学习能力是有一定差异的,学校应该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与学生管理的情况下,鼓励有能力的学生在规定学制内提前完成学业。这样学生可以尝试进行专升本、自考本科等学习形式进一步接收层次更高的高等教育,或者早日投入生产第一线为企业创造效益,为国家创造财富。同时也能效率更高地运营学校的教学资源,加速人才培养的周转,培养更多的专门人才。

    在目前还几乎鲜有高职院校有提前毕业的学生,一方面的原因是由于学校没有做专门的宣传,学生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另一方面的原因就是课程设置的因素,主要就是前续和后续课程的设置问题。

    二、学年学分制

    因为课程的开设存在一个周期性,一般以学年为周期,学校为了节约教学成本,不可能完全根据学生的选课情况来开设课程,主要还得根据每一届学生的教学需要,来集中开设课程。所以即便有学生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但是学校也几乎不可能随时开设所有的课供学生选。当前还没有学生进入大一的第二学期学习,所以基本教学任务中就没有开设大一第二学期的课程,即便有少量学生想该期课程,由于选课规模不可能很大,也不可能开课。当然,如果重修的模式是采用学期全程授课单独组班的形式,还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是采用单独开班集中学时授课的模式,则从教学质量上讲很难像全程授课那样有所保证,所以不建议允许初次学习某课程的学生参加这种选课进行学习。

    既然不能选大一第二学期的课程,那么选大二第一学期的课程进行学习会怎么样呢?因为教学计划有其连续性,不可避免会出现以下问题:大二第一学期的课程,很有可能是大一第一学期或者大一第二学期的后续课程,那么第一学期的课程正在学习当中,第二学期的课程还未学习,直接去上其后续课程,即便学生考试合格,但其对该课程的学习质量、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是无法保证的。

    所以要解决学生提前对非后续课程的学习问题,各校还得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于教学任务的安排、课程的开设机制作出相应的调整,比较合理的就是学期全程授课单独组班,并保证重修班的教学质量,然后让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能参加选课和学习。解决了这一问题,学生提前毕业就有了基础保证。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从学籍上应做如何处理呢?首先学生可以自主选课,完成学业,在每年六月初进行学历电子注册预注册前,学生可以查实自己是否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如果已修完,可以向学籍管理部门申报提前毕业的申请,然后在学历数据中加入该生信息,在教育部的“学历、学籍管理平台在校生模块”中对该生进行跳级异动,再以学校的名义出一份情况说明文件报送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电子注册办公室,给相应学生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学历证书即可。

    对于提前毕业的学生,在学生管理层面不会存在什么问题,因为学生的行政班完全可以不变化,和普通学生一样进行管理,这也从学生管理的角度解决日常管理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问题。

    但是对于延后毕业的学生,无论是教学环节或者是学生管理环节,管理起来难度就相对比较大了。

    当然,学生有可能学习能力不强,不及格科目太多,可降级至下一年级学习,或者学生参军、休学等其他原因也可能导致学生降级学习。这就造成了延长学制。

    有个问题我一直比较困惑,延长学制最多能延长到多久呢?各种文件上没有作出规定。2010年8月在哈尔滨的学籍管理规定培训会上,笔者提出了这一问题,教育部学生司学籍管理处处长解汉林作出这样的诠释:学生的学制问题处理权限完全下放至高校级别,学生哪怕在学校学习20年、30年也是他的自由了。

    但是学校不可能这样来进行管理,否则会出现许多难以预料的复杂问题。

    一方面,大多学校是采用按学分来计学费,这部分人如果真的学习那么多年,算一算一年学费又会是多少呢?即便重修的不少,但这难以弥补学校的管理成本;另一方面,由于高职院校必须以企业的实际需要来开设课程,对于教学计划的调整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对于这部分学生,在后续重修这部分课程时,如果教学计划发生变化,重修该课程的选课学生人数又达不到开班要求时,是否还是以该生入校时所处年级教学计划来认定其学业?这些问题各校还得有所考虑,当然可以用课程置换的方式来解决此问题,及学生修读另一门相近的课程来置换教学计划中应修课程;还有就是,对在校生最切实的管理模式就是行政班+辅导员+系级学生管理+校级学生管理,从管理层面上来看,是否应该对学生从行政班上做降级处理,这也值得商榷,如果不从行政班上进行降级处理,那么这部分学生是由原辅导员负责到底呢?还是由单独的部门来处理这部分学生的各种在校事务呢?这也是必须要考虑的。当然,建议还是做降级处理,否则管理将处于无序状态。

    但这部分学生在毕业前,必须在教育部的学历学籍管理平台在校生模块进行降级处理,以当前毕业年级进行学历电子注册才行,并颁发当年毕业的学历证书。

    学生的学籍还在学校,也就从法理上与学校保持着特定联系,对于这部分人,难道学校要对他们负责这么多年吗?所以一方面要站在学校的角度出发,为学生着想,另一方面还得考虑学校自身的管理需要。

    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对参军、休学等未与在校生一起进行修业的学生,在复学后,从行政班方面进行降级,与低年级学生进行统一管理;另外在基础学制时对学业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与普通学生统一结业,然后学生离校后再选课,采用离校学习的形式进行学习并参加课程考核,在完成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后,修改其(毕)结业结论并颁发学历证书。教育部2010年8月在哈尔滨进行学籍管理规定培训的时候,我提出此问题,学籍管理处处长解汉林也做了明确解释,对于学生结业的不合格课程门数,教育部也没有规定,所以这样做就有了政策依据,对于学校的正常管理也有了保障。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也不可能对休学没有时间限制,否则无法进行正常管理。当然,参军入伍的除外,这得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来执行。建议休学年限不超过两年。然后弹性学制对于基础学制为三年的高职院校,采用二~四年为宜。

    以上是我从实际操作层面出发,结合本院的管理模式及经验提出的一些见解,希望各位同仁提出宝贵意见,以便管理工作质量得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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