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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修改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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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修改宪法

    

    这次宪法修改草案的公布和交付全民讨论,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宪法修改草案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作为指导思想,认真总结了我国人民长期革命斗争的经验,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从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对1978年宪法进行了较大的修改。

    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一切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与依据,也是整个国家机关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这样的国家根本大法是应该保持相对的稳定性的。为什么我国1978年宪法颁布施行以后,在不到三年时间就提出修改呢?

    我们认为,宪法固然需要有相对的稳定性,但这种稳定性不等于对过时的条文完全不能修改;而且,必要的修改,又可以使宪法更加适应社会的需要,因此更具有稳定性。我们知道,从1978年宪法颁布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

    第一,三中全会明确决定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一决定成了全党和全国人民同心同德为之奋斗的目标。

    第二,三中全会倡导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全国蔚然成风,拨乱反正工作迅速全面地开展,许多历史遗留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得到妥善处理,许多重大的理论是非问题已经区分清楚。与此同时,党中央对我国的阶级状况作了新的科学的分析,指出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以后,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且在这个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改订了已经改造成劳动者的绝大多数原地主、富农分子的成分,因而扩大了人民民主的主体,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

    第三,在三中全会正确路线的指引下,积极开展了国家体制改革,并且已取得了初步成就。与此同时,还采取了一些加强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能力的措施,进一步改善和健全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而使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得到加强。

    第四,在三中全会正确路线的指引下,开展了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在所有制与经济成分的问题上,初步纠正了过去存在的越大越公的错误思想,承认各种所有制的经济成分的地位及其各自的优越性;在经济计划问题上,强调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为主,但也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在企业管理问题上,强调企业的管理方面的自主权等。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的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相结合的,是结合经济调整稳步进行的,因而取得了成绩,积累了经验。

    第五,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维护各少数民族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加强民族团结。为了使各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得到保障,国家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权特别重视。

    以上所说的这些巨大的变化,都应该在宪法中反映出来,因为宪法的根本任务之一,就是要记载已经取得的胜利成果。在这种情况下,对1978年宪法进行修改,是顺理成章、合乎时宜的。

    另外,我们这次修改宪法,也是为了更好地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三部宪法的经验教训。大家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们曾先后制定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对这三部宪法进行比较,1954年宪法比较完善,它明确规定并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真正属于人民,人民享有最广泛的民主。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一切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享有充分的权利,而且国家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保障这些权利的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等。总之,1954年宪法坚持了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是我国第一部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也是我们今天宪法修改的基础。相对地说来,1975年宪法最为不足,它仅三十条,三千多字,但不少规范遗漏、脱节,存在着缺陷。1978年宪法虽然对1975年宪法进行了修改,但这部宪法制定的时候,“四人帮”被粉碎还只有一年多的时间,对“文化大革命”中“左”的思想也没有来得及彻底清理和消除。由于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1978年宪法也不很完善。我们这次修改宪法,就是根据这三部宪法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来修改的。宪法修改草案既充分体现了四项基本原则,规定了中国人民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又更充分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体现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等等。可以这样说,这部宪法修改草案弥补了1978年宪法的不足。

    总之,为了体现历史发展新阶段中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为了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巩固和健全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以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速四个现代化建设的步伐,需要对1978年宪法作出修改。所以,1980年9月3日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接受了中共中央的建议,作出了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决议,并且决定由宪法修改委员会主持修改宪法的工作。目前,宪法修改草案已公布并交付全民讨论。通过宪法修改草案的讨论,我们一定能够顺利地完成宪法修改工作,使我国的宪法完全符合新的历史时期的要求,指引我国人民夺取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胜利!

    【注释】

    [1]本文载于《长江日报》1982年(发表的具体日期已无法查找),与邓波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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