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土地管理信息系统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有效的土地管理是合理使用土地的重要保障。在城市中,土地的开发强度很高,必须建立必要的土地使用与转让机制。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可以依法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个人使用,单位或个人需要在土地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的土地使用证书。国家还可通过一定的程序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征用的土地用于国家建设,如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设施等。法律还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这些法律规定其实已从根本上确定了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内容与任务。
由于城市中土地和房屋建设或开发是密不可分的一个体系,因而各城市土地的使用登记、各类建设项目的申报都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