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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慈善事业的认识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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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慈善事业的认识与思考

    对慈善事业的认识与思考

    李春华

    慈善事业是指建立在社会捐赠基础上的社会救济事业,它是一种有组织的、民间的、群众性的互助活动,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关爱社会弱势群体、体恤贫困人群方面具有独到的功能。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等四个方面所组成,像四根支柱一样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共同支撑着社会保障体系这座大厦。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会影响大厦的稳定性和功能的正常发挥,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作为这个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慈善事业的功能不仅是拾遗补阙,而是对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作用,对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减震器”的作用。发展慈善事业,鼓励有觉悟的社会成员带动和帮助贫困者,通过慈善机构将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重新组合分配到最需要的地方,实际上是一个社会福利资源再分配的过程。

    通过发展慈善事业,大力培育扶贫济困、急人所急的爱人之心,引导人们提高道德水平,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种有效实践形式,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完全一致。

    一、深刻认识慈善事业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作用

    目前,慈善事业以其独有的功能正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慈善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中国的发展正处于产业结构快速转型、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化、政治体制不断应对新的挑战时期。在社会出现新的利益分化的情况下,更需要新的社会资源整合方式和分配方式,来凝聚人心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所以说,要把发展慈善事业提高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的高度来认识。

    (二)慈善事业有利于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发展

    目前我国城乡之间发展差距较大,东西部区域发展不平衡,各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西部乡村和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落后,慈善事业为改善贫困乡村和西部地区的基础教育、初级卫生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慈善事业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件

    慈善事业主要来源于人们的自愿捐助,其资金和财物不是直接来自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环节的必要扣除,困难群体是其主要的受益对象。受惠者不以进入生产过程就业为前提,它是富者和一切有能力捐助者在慈善心驱使下的自觉行为。因此,它是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重要补充。

    二、我国慈善事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和突出矛盾

    (一)发展机遇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社会发展的走向来审视,慈善事业正面临着极为有利的发展机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深厚的经济基础。慈善事业作为一种对他人的爱,它的产生和发展要求行为人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同时社会也存在一定的贫富差别。中国经济经过多年的财富积累,居民手中掌握的经济资源已相当可观,而贫富差距的扩大也是不争的事实,越来越多的人不仅对慈善事业开始了解、关注和参与,而且他们也有越来越多的经济实力来关照社会慈善事业,这无疑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国家对慈善事业的高度重视,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治条件。慈善事业的发展不仅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帮助,而且离不开党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近几年来,我国政府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关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规范体系。尽管这些法律法规还存在着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但党和政府这种试图通过法律法规来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使其走上法制化轨道的努力,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公民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思想文化条件。慈善事业在中国社会正逐渐被公众认可和接受。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等中国传统的慈善价值观正在恢复和光大,救助社会弱势群体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正逐渐成为社会共识,通过人道关怀体现社会自我价值等开始成为人们新的思维和行为方式。这些对于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帮助弱势群体奠定提供了重要的社会文化基础。

    (二)慈善事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进入新世纪,慈善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慈善组织数量有所增加,覆盖面不断扩大,受益人数不断增加,募集的资金逐年增加。虽然慈善事业已有一定的发展,在扶贫赈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很多问题。

    慈善组织募款能力相对薄弱。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高的国家比,我国基金会的数量少、规模小、作用有限。

    慈善事业行政色彩过于浓厚。慈善组织作为第三部门,应该是市场和政府职能的补充,而目前我国的慈善组织基本上是政府部门的延伸。我国慈善组织注册登记采用的是双重管理体制,整个注册模式明显体现着政府选择的作用,削弱了民众参与的积极性。

    慈善事业法律法规建设滞后。我国目前尚没有针对性、特定性的专门规范慈善组织的法律法规,只有将慈善事业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对捐赠行为进行界定才能保证慈善事业的发展。

    慈善组织资金运行缺乏监管。我国慈善组织建设不完善,财务制度不透明,资金运用效率低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慈善事业的发展,没有外部监管机构,仅仅依靠社会舆论和媒体的监督是不够的。

    三、慈善事业发展对策思考

    中华民族具有深厚的慈善文化传承。现在党和政府提出了发展慈善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慈善事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春天。现阶段应当采取以下对策,加快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完善慈善事业法制建设。加快慈善事业发展,首先就是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在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础上,结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两部法规,民政部应尽快研究和制定《慈善事业促进法》,从法律的高度对我国的慈善事业进行定位。通过立法,把慈善事业的性质、地位、原则,慈善机构的登记与组织、管理与运行等从体制上完整地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完善法律,进一步完善有关的政策,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

    引导企事业单位承担社会责任。推进企事业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有利于发展社会慈善事业。企事业单位应把参与慈善活动作为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潜在市场,将慈善行为与企业发展目标有机地联系起来,可以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建议政府鼓励企业联合发起设立慈善基金会,将慈善事业作为长期的项目来运营,增强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建立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捐赠者和社会公开经费收支情况。让捐赠者明明白白知道自己捐赠的每一分钱的去向。慈善组织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加强慈善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办事效率。

    增强全社会乐善好施、扶贫济困、慈心为人、善举济世的慈善意识,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新时期新阶段,我们要将传统的慈善文化在继承中发扬,在发扬中丰富,纳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和规划,大力宣传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宣传新形势下慈善事业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法规,宣传新时期慈善事业的先进典型和好人好事,普及慈善教育,传播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社会氛围。

    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发展慈善事业的基础之一。对于个人而言,只有自己的生存条件得到满足后,才有能力去帮助别人。对于企业而言,如果企业处于财力不够雄厚、市场地位不牢固,即使有了多余的资金也都要用于扩大再生产,也难以顾及慈善事业。因此,我国应大力发展地方经济,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提高企业、个人的经济实力。

    (作者系青铜峡市教育体育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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