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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袭警案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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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袭警案的教训

    

    汶川大地震后,中国又接连发生了几件在全国产生影响的事件,而且多与警察有关,比如瓮安县群众烧毁县委、政府和公安局大楼,陕北群众围攻交警,其中北京青年杨佳在上海袭警案件似乎更具有典型意义。网民多把杨佳称为“英雄”“大侠”“杨一刀”,而官方视其举动为反人类行动。但杨佳杀了人,不管是什么原因驱使他杀人,杀人就是犯法。不过,网民的言论确也代表了相当一部分群众对政府和警察的态度,杨的使用“法律”武器的不果,便操起刀具做武器,这不能不引起思考。

    看看《南方周末》7月17日的调查报告——《杀人者杨佳青春档案》,感到杨佳杀人不仅是其本人和家庭的悲剧,而且是当今中国社会的悲剧!由此我们也不难看出网民支持杨佳、仇视警察的深层原因。报告称杨从小就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从小就有一个特点是凡事讲究规则,不乱穿马路,看不惯父母乱丢垃圾,会跑过去捡起来,连玩丢沙包的游戏都从不作弊耍赖”。“不怎么爱说话,但是挺懂事的”,而且乐于助人。其母也是一个很要强的人,“脾气……有点拧,较真儿,凡事要找出个理儿来”。按说,他们母子的这种性格特点正是文明社会所需要的,但是,现实总是不尽如人意。他们的“较真”和“讲究规则”在这个规则还不十分健全甚至有规则也不十分管用的社会,注定了要与这个社会发生冲突。

    影响她们母子命运的大概有这样几件事:一是其父母离婚;二是其母无故遭人殴打,诉讼多年,因为没有人证不赢,欲婚又被婚托所骗;三是其旅行山西,在太原火车站因排队与警察冲突,被警察打掉了“门牙”,获赔三万元;四是去年在上海旅行,又碰上了警察,因租用的自行车无牌照被带到派出所审讯,指控遭到“七八个警察的殴打”,被释放回京后多次投诉,但警方认为“执法有据”,并无不当;五是其母诉讼结果被认为按理应该重申,但因为“案子实在太小了”,所以不予审理。“群众利益无小事”,但实际上还是有小事,杨母因此大怒:“非得闹大了才管啊?”

    根据这个调查报告的逻辑,很容易得出的结论是:凡事不能较真,较真的结果是受罪甚至死亡!如果人特别是普通人不仅自己讲规则,而且也要求他人特别是社会组织讲规则,凡事较真儿,非要讨个“说法”,那么,必然是自讨苦吃。

    性格决定命运,一点儿不假。杨佳母子性格较真,为了较真,一生命运坎坷。其悲剧的另一面是什么呢?是司法问题。法律既不能保护其母子安全,也不能保护杨佳的尊严。其结果是守法的人走上了犯法的道路。一个自认为循规蹈矩的人,不仅得不到规矩的保护,而且总是被规矩戏弄,其悲哀可知啊!他最终选择的不是绝望,便是自取灭亡。

    但是,死亡的仅仅是杨佳或几个无辜警察吗?这个社会还有多少类似杨佳母子性格特征的人?执法队伍中还有多少打掉排队的杨佳、李佳“门牙”的警察?如果这几种情况都还存在,而有关部门却不能给“凡事要找出个理儿”的人给个“理儿”,那么,杨佳袭警事件绝不是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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