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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育率和死亡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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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育率和死亡率是多少

人口自然变动_2010浙江人口发展报告·全省篇

第三章 人口自然变动

    人口自然变动是指人口出生和死亡所引起的人口数量的增减和人口年龄、性别构成变化的过程,它不仅受生理因素所制约,也受一定社会生产方式及其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意识等因素的影响。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浙江省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同时,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人口死亡率也日趋下降,死亡水平趋于稳定。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人口自然增长率持续维持低增长水平,人口发展进入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人口再生产阶段,促进了浙江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一、生育变动

    浙江省是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较早、抓得较好的省份之一。自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以来,全省生育水平迅速下降,总和生育率自1983年开始持续保持在更替水平以下,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人口出生率一直基本保持在10‰至11‰的低水平,人口生育状况得到有效控制。

    1.生育水平进入超低区域,仍呈缓慢下降态势

    2010年,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0.27‰,比2000年下降了0.03个千分点;一般生育率由1989年的52.56‰,降至2000年的30.82‰,再降至2010年28.33‰;总和生育率则由1989年的1.40降到2000年的1.04,2010年再降为1.01[1]。尽管三大主要生育指标变动幅度不同,但其反映的基本变动趋势是一致的,即:我省已进入超低生育水平区域,生育水平远低于更替水平,并且虽然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育期,生育率进一步下降的空间十分有限,下降的速度也明显放缓,但缓慢下降态势仍未改变。

表3-1 全省主要生育指标变化情况

    

    2.育龄妇女比重稳中趋降,生育旺盛年龄妇女比重下降更快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全省15—49岁的育龄妇女人数达到1599.3万人,占全部女性人口的60.4%,比2000年的60.6%略微降低了0.2个百分点,基本保持稳定。其中,20—29岁的生育旺盛期年龄妇女人数为460.5万人,占全部女性人口的17.4%,比2000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

    3.生育模式转变,高峰年龄区间缩短,峰值生育率大幅下降

    全省育龄妇女的峰值年龄别生育率从2000年的149.07‰下降至2010年的83.47‰,下降了65.60个千分点,降幅超过四成。同时,峰度生育区间有所缩短,2000年生育率在80‰以上的年龄区间为22—26岁共5个单岁年龄组(平均生育率在90‰以上);而到2010年,生育率在80‰以上的年龄区间缩短至25—27岁(平均在85‰以下),仅有3个单岁年龄组。

    

图3-1 2000年、2010年分年龄别生育率

    4.妇女晚育现象比较普遍,但早育现象不可忽视

    据第五、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浙江省育龄妇女的平均初育年龄普遍延后,晚育现象比较普遍,峰值生育年龄从2000年的24岁后移至2010年的27岁,而且2010年的总体生育水平虽然低于2000年,但27岁及以上年龄段的育龄妇女的生育率却均高于2000年的生育水平,尤其是27-38岁年龄段,平均每岁高出14.53个千分点。在2010年全部有生育的妇女中,30岁及以上的“高龄产妇”占30.29%,35岁及以上的“高危产妇”占到11.07%,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12.81和8.32个百分点。受此影响,全省育龄妇女的平均生育年龄从2000年的26.09岁提高到2010年的27.97岁,延后了近2岁。从分孩次来看,一孩的平均生育年龄从2000年的24.98岁提高到2010年的26.33岁,二孩从30.25岁提高到30.90岁,三孩及以上则从31.91岁提高到32.72岁,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妇女生育年龄推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2006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央视《时空调查》合作,通过新浪网新闻频道实施的一项调查显示,由于工作忙、经济压力大等原因,女性的婚育年龄被一再推迟。大部分错过最佳生育年龄的女性都有自己的苦衷,其中48.1%的人表示“最担心经济和物质方面的问题”,22.9%的人认为“自己还没做好心理和思想准备,害怕承担责任”,12.4%的人担心“生孩子会影响自己事业发展”。

表3-2 全省育龄妇女平均生育年龄变化情况

    

    在全省育龄妇女普遍晚育的背景下,却同时出现了法定结婚年龄(20周岁)前生育现象反弹的迹象。2010年,15-19岁累计生育率为27.72‰,与2000年的12.24‰相比,提高了15.48个千分点。这表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的价值取向和道德取向呈现多元化态势,对“性”的宽容度越来越大,青少年未婚同居等现象越来越多,由此不可避免带来了早育现象的反弹。

    5.一孩生育率持续下降,二孩、多孩生育率有所回升

    从分孩次总和生育率看,一孩生育率从1989年的968.55‰下降到2000年的822.28‰,再下降到2010年的658.57‰,呈现持续下降的态势。与此同时,受80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逐步进入婚育期的影响,二孩、多孩的生育率有所回升。2010年二孩、三孩及以上的总和生育率分别为313.26‰和33.85‰,比2000年上升了112.18和21.02个千分点,但仍低于1989年的水平。值得注意的是,常住人口中省外流入育龄妇女的二孩、三孩及以上生育率分别为367.97‰和73.10‰,均远高于省内常住人口279.05‰和15.85‰的水平。省外流入育龄妇女较高的二孩、多孩生育率,是导致2010年二孩、多孩总和生育率回升的主要原因。

表3-3 分孩次总和生育率变化情况

    

    6.城乡生育水平差异显著,乡村明显高于城镇

    2010年,浙江省城乡生育率存在明显差异,乡村的生育水平明显高于城镇,并且妇女的平均生育时间早于城镇。乡村的一般生育率为29.15‰,比城镇高1.24个千分点;从总和生育率看,城镇为0.94,乡村为1.17,乡村分孩次的生育水平也均高于城镇。城镇育龄妇女的平均生育年龄为28.25岁,比乡村的27.38岁迟了0.87岁。

表3-4 2010年分城乡生育水平

    

    从年龄别生育率看,除27-29岁以及39岁以上两个年龄段外,乡村育龄妇女的生育率均高于城镇。乡村的峰值年龄别生育率为101.16‰,比城镇的峰值83.79‰高17.38个千分点。同时,乡村的峰度生育区间也比城镇有所延长,乡村80‰以上的年龄区间为22-27岁共6个单岁年龄,城镇缩短至27-28岁的2个年龄。

    

图3-2 2010年分城乡年龄别生育率图

    二、死亡变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各级政府在全面综合改善民生方面加大力度,着力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努力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有效地降低了人口死亡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稳步提高。

    1.死亡水平保持在低水平小幅波动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的人口死亡率总体上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1949年为14.84‰,到2010年下降为5.54‰,降低了9.30个千分点。尤其是1970年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以及妇女围产期保健工作的加强,青壮年死亡水平明显下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死亡率进一步降低,使得全省人口死亡率基本上维持在5.5‰至6.5‰的低水平范围内小幅波动。

    

图3-3 浙江省历年人口死亡率变化情况

    2.分年龄死亡率曲线呈现“J”型分布,高年龄死亡人口取代婴幼儿死亡成为主因

    图3-4显示,2010年,浙江省分年龄别的死亡率稳定在较低水平且出现持续下降态势,死亡模式也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以高婴儿死亡率和高老年死亡率为特征的“U”型分布,逐渐转变为以低婴儿死亡率为特征的“J”型分布。死亡模式更多地受遗传、生物、病理和环境等因素支配的高龄死亡率来体现,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了全部死亡人口的近8成(79.91%),死亡人口的年龄构成已由儿童死亡为主转变为以老年人口死亡为主。

    

图3-4 浙江省三次人口普查分年龄人口死亡率

    分年龄组来看,0-14岁组人口的死亡率呈现由高向低迅速下降的态势,至10-14岁组人口的死亡率下降到最低水平;15-39岁组人口死亡率稳定在1‰以下的较低水平;而40-59岁人口的死亡率缓慢上升;60岁以后死亡率急剧上升,到90岁及以上时,人口死亡率达到为287.23‰,处于最高水平。

表3-5 2010年浙江省人口年龄别死亡率

    

    4.女性死亡水平均低于男性,死亡率进入“现代模式”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浙江省女性的分年龄组死亡率均低于男性,即使在女性生育旺盛期的20-29岁年龄段也是如此,这说明浙江省的人口死亡模式已进入“现代模式”。其中,5-9岁组的差距最小,女性死亡率比男性低0.08个千分点;85-89岁组的差距最大,女性死亡率比男性低32.75个千分点。

    

图3-5 2010年浙江省男女人口分年龄死亡率

    三、自然增长

    人口自然增长是各地区人口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人口自然增长率水平取决于出生率和死亡率两者之间的相对水平,它是反映人口发展速度和制定人口计划的重要指标。

    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浙江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持续下降,从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的27.97‰,逐步下降到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4.73‰。尤其是1997年以来,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更是连续多年基本稳定在5‰以内,这说明前几次人口出生高峰对浙江人口增长的影响在减弱,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第二次重大转变,人口发展进入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人口再生产阶段。人口再生产方式的历史性转折扭转了人口增长过快的被动局面,促进了浙江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图3-6 浙江省历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变化情况

    【注释】

    [1]这里的一般生育率和总和生育率数据均为长表直接汇总数据,未作评估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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