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文稿网!

几种常用的危险货物运输方式的安全要求

范文之家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几种常用的危险货物运输方式的安全要求

    第二节 几种常用的危险货物运输方式的安全要求

    一、散装危险货物的装运要求

    1.散装固体危险货物

    (1)易散漏、飞扬的散装粉状危险货物,包装好后方可装运。

    (2)散装煤焦沥青在高温季节应在早晚进行装卸作业。

    (3)装卸硝酸铵,环境温度不超过40℃,现场应保持足够的水源。

    (4)装卸会散发有害气体或致病微生物的固体,要注意人身保护和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5)装车后必须用苫布遮盖严密,必要时应用大绳捆扎,防止飞扬。

    (6)行车中尽量避免急刹车,转弯必须减速,防止货物移动,造成车辆倾翻。

    2.散装液体危险货物

    (1)散装液体装卸作业时,灌入、卸料应采用封闭方式。装卸前应接好防静电装置,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

    (2)散装液体装卸作业时要密切注视作业动态,防止介质泄漏、溢出。如果需要换罐时,应先开空罐,后关满罐。

    (3)易燃液体装卸始末,管道内流速不超过1m/s,正常作业流速不宜超过3m/s。

    (4)装卸作业结束,应将管线内剩余的介质清扫干净,易燃液体采用泵吸或氮气清扫管线。

    (5)装卸散装液体危险货物时,装卸料管宜专管专用。如果需要一管多用,必须性质无抵触,且具备完善的清洁措施。

    二、集装箱危险货物装运安全要求

    (1)装箱作业前应详细检查所装集装箱,确认集装箱技术状态良好,并清扫干净去掉无关标志、标记、标牌。

    (2)装箱前应检查集装箱内有无与待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发货人进行处理。

    (3)装箱前对待装的包装件应进行检查。破损、散漏、水湿及沾污其他污染物的包装件不得装箱,对散漏破损件及清扫的撒漏物交由发货人处理。

    (4)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或易污染的危险货物装在同一集装箱内。如符合配装规定而与其他货物配装时,危险货物应装在箱门附近。包装件在集装箱内应有足够的支撑和固定。

    (5)装箱时要根据装箱要求装箱,防止集重和偏重,装车后货物重心距集装箱中心点不得超过集装箱长度及宽度的10%,或在集装箱1/2长的范围内所承受的负荷不超过总负荷的60%,见图6-1。

    img89

    

    图6-1

    (6)装箱完毕,关闭、封锁箱门,并按要求粘贴好与箱内危险货物性质相一致的危险货物标志、标牌。处于熏蒸中的集装箱,必须标贴有熏蒸警告符号,见下图。当固体二氧化碳(干冰)用作冷却目的时,集装箱外部门端明显处应贴有指示标记或标志,并标明“内有危险的二氧化碳(干冰),进入之前务必彻底通风。”

    img90

    

    图6-2

    (7)在箱内装有易产生毒害气体或易燃气体的集装箱,开启箱时应先打开箱门,进行足够的通风后方可作业。

    (8)对卸空危险货物集装箱要进行安全处理,有污染的集装箱,要在指定地点按规定要求进行清扫或清洗。

    (9)装过毒性物质、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的集装箱在清扫或清洗前,必须开箱通风。进行清扫或清洗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适用的保护用品。洗箱污水在未作处理之前,禁止排放。经过处理的污水,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的要求。

    三、罐车运输

    (一)一般要求

    1.装卸前要联好防静电装置。装卸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装卸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处,密切注视进出料情况,防止溢出。

    2.认真核对货物品名后,按车辆核定吨位装载,并留有规定的膨胀余位,严禁超载。装货后关紧罐车进料口,将导管中的残留液体或残留气体排放到指定地点。

    3.罐体充装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罐体的最大充灌度为:

    (1)最大充灌度(%):

    img91

    (2)装载毒性物质和腐蚀品(绝对蒸气压力在65℃时超过175kPa的液体):

    img92

    式中:α———温度(tf)和(tr)之间的液体体积膨胀平均系数

       tf———充灌时液体的平均摄氏温度;

       tr———灌内按体积计算的最大平均温度(一般取50℃)

       d15、d50———分别表示在15℃和50℃时的液体密度。

    (3)装载需保持温度高于50℃(使用加温装置)的罐车:

    应装有加温装置的罐车应使用温度调节器,确保最大充灌度在运输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不会大于95%。在加温状态下运输液体时,最大充灌度为:

    img93

    式中:df、dr———分别表示在平均充灌液体温度和最大平均散装运输液体温度时的液体密度。

    4.罐车不能使用的情况是:

    (1)对于在20℃时和加温物质在运输中达到最大温度时,其粘度小于2.680Pa·s的液体,其充灌度大于20%,小于80%,除非灌壳是被隔板或波纹板隔开,且每一舱容量不大于7500L;

    (2)罐体或其附属设备外部附着有所装残留物;

    (3)如果罐车渗漏或损坏使罐车的完整性或其起吊及加固附件受到影响。

    5.卸货时,贮罐车所标货名应与所卸货物相符,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坚固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连接处,阀门要逐渐开启。

    6.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操作岗位。卸货时罐车内货物必须卸净,然后关紧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防静电设施等。

    7.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要轻开、轻关孔盖,操作工具要有防止发生火花的性能。

    (二)液化气体罐车

    1.灌装前,必须对罐车体阀门和附件(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以及冷却、喷淋设施的灵敏度、可靠性进行检查,并确认罐车体内有规定的余压,如无余压者经化验含氧不超过2%时方可充灌。

    2.车辆进贮罐区前,须停车提起导除静电装置,进入充灌车位时再接好除静电装置。

    3.严格控制灌装规定定量,做好灌装量复核、记录,严禁超量、超温、超压,其装卸作业顺序如下:

    (1)到指定地点开启排放阀,打开30%~50%左右,放掉残留气体,保持罐体内压力低于罐体压力1~1.5kPa;

    (2)打开球部的快换接头盖,并关闭排放阀;

    (3)接通罐车与装卸液料管线之间的装卸软管;

    (4)慢慢开启罐车的紧急切断阀;

    (5)观察各部零件和仪表压力、温度、液位指示均正常时,再慢慢地按顺时针方向开启气相阀和液相阀,并注意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变化情况;

    (6)要认真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并按时加润滑油,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泵;

    (7)装卸作业完毕,先关闭球阀,再关闭紧急切断阀;

    (8)打开排气阀,排出残留气体,拆下装卸软管,盖上接头盖,关闭排空阀。

    4.发生下列异常情况时,一律不准灌装,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可值,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下降;

    (2)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缺陷危及安全;

    (3)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端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输;

    (4)雷击、暴风雨天气或附近发生火灾;

    (5)禁止用蒸气直接注入罐车体内升压或直接加热罐车体的方法卸液,卸液后,罐车内必须留有规定的余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5.运输途中应严密注视车内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继续运行。

    (三)装运非冷冻液化气体的罐车

    1.单位体积非冷冻液化气体的最大质量(kg/L)不过超过液化气体在50℃时的密度乘以0.95,另外,罐车在60℃时不得充满液体。

    2.罐车的装载量不得超过最大允许总重和对每种所运气体规定的最大允许载重。

    3.罐车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付运输:

    (1)罐车处于不足量状态,由于罐车压力骤增可能产生不可承受的液压力;

    (2)渗漏时;

    (3)罐车的损坏程度已影响到罐车的总体及其起吊或紧固设备;

    (4)罐车的操作设备未经过检验,不清楚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装运冷冻液化气体的罐车

    1.拟运氦的罐车可装载至但不超过减压装置的入口;

    2.除1条规定的情况外,罐车的最初充灌度应使内装物(氦除外)在温度上升到蒸气压力等于最大允许工作压力(MAWP)时,使液体所占体积不超过98%;

    3.罐车应限速行驶,行驶速度一般为:高速公路上不超过80km/h;一级公路最高速度60km/h;二、三级公路30~50km/h。

    (五)装运第3类易燃液体的罐车

    装运第3类易燃液体时,所有准备用来装运易燃液体的罐车都应是封闭型的,且按要求装有减压装置。

    (六)装运有机过氧化物(第5.2类)和自反应物质(第4.1类)的罐车

    1.下述要求适用于拟装运自行加速分解温度(SADT)为55℃或55℃的有机过氧化物(F型)和自反应物质(F型)的罐车。

    2.罐车应配置感温装置。

    3.罐车应装有减压装置和应急释放装置,也可以使用真空减压装置。减压装置应在达到根据有机过氧化物的性质和罐车的结构特点所确定的压力时就启动。罐壳上不允许有易熔化的元件。

    4.对于隔热罐车,应假设其表面的隔热面积损失1%来确定一个和几个减压装置的能力和定位。

    5.罐车可由遮阳板隔热或保护。如果罐车中所运物质的自行加速分解温度(SADT)为55℃或以下,或罐体是由铝制成的,那么就应完全隔热。罐车的表面采用白色或明亮的金属。

    6.在15℃时,充灌度不得超过90%。

    (七)装运第7类放射性物质的可移动罐车

    1.运输放射性物质的罐车不得用于装运其他货物。

    2.罐车的充灌度不得超过90%,或经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数值。

    (八)装运第8类腐蚀品的罐车

    装运第8类腐蚀品的罐车的减压装置,其检验周期不应超过1年。

    (九)运输过程要求

    1.罐车在运输期间应采取足够的防护措施,防止因受到横向、纵向的碰撞及翻倒导致罐壳及其装卸设备的损坏。如果罐壳及其操作系统本身的结构可以经受碰撞和翻倒则可不必采取防护措施。

    2.某些物质的化学性质不稳定,只有在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后,方可进行运输,以防止运输途中发生危险性的分解、化学变化或聚合反应。

    3.运输期间罐壳(不包括开口及其封闭装置)或隔热层外表面的温度不应超过70℃。

    4.未进行清洁、残留有气体的空罐车应按先前装有货物时的相同要求处理。

    四、液化石油气

    1.车辆准备

    液化石油气专运厢式货车的发动机(机仓内)应安装快速火花熄灭装置。

    2.装卸过程要求

    (1)装卸过程中,要求对钢瓶依序码平,并对钢瓶捆扎牢固,钢瓶只许立放,严禁倒放和卧放。严禁在车厢内乘人。

    (2)出厂时,不准将漏气瓶、严重破损瓶(报废瓶)、异型瓶装车。

    (3)收回漏气瓶时,漏气瓶必须装在车槽的后面,不得靠近驾驶室。

    3.运输过程要求

    (1)液化石油气罐车在行驶时,必须按当地公安部门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车速行驶,不准带拖挂车,不得携带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行驶,当罐车内温度达到40℃时,应采取遮阳或罐外冷水降温措施。

    (2)在途中需停车检修时,应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不准有明火作业。如途中停车需超过6h时,应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并按指定的安全地点停放。

    (3)罐车液化石油气若发生大量泄漏时,应采取紧急止漏措施,一般不得起动车辆,立即采取防火、灭火措施,切断一切火源,设立警戒区,并组织人员向逆风方向疏散。

    (4)装有重瓶的车辆在停止静态时,必须将车厢顶部的开窗全部敞开并锁好窗销不准关闭车厢顶部天窗。

    (5)车辆在行驶前要求将车厢后门、侧门锁牢方可运行,不准敞开行驶。严禁超载运行。

    五、油品运输

    1.出车前的准备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人员进出油库要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和工作鞋,并遵守油库的有关规定,不带火种进库,接受检查。

    2.装卸过程要求

    (1)在灌油前、放油后驾驶人员要检查阀门和管盖是否关牢,查看接地线是否接牢,不得敞盖行驶,严禁罐车顶部载物。

    (2)汽车油罐车的灌装使用泵送和自流灌装。

    (3)油罐车进站卸油时,其他车辆不准进入,停止加油,并要有专人监护,避免行人靠近。测量油量要在卸完油30min以后进行,以防测油尺和油液面、油罐间的静电放电。

    (4)最好采用密闭卸油,用这种方法卸油是在地下油罐和油罐车之间加一条油气管道,从油罐车流向地下油罐,而地下油罐内的油气沿着管道流向油罐车,进行油气置换。

    (5)卸油时发动机应熄火,雷雨天停止卸油。

    (6)卸油时夹好导静电线,再装好卸油胶管,当确认所卸油品与储油罐存储的油品名类相同时方可开启放油阀门。

    (7)卸油前要检查油罐的存油量,以防止卸油时冒顶跑油。卸油时严格控制流速在油品没有淹没进油管口前,油的流速应控制在0.7~1m/s以内,以防止产生静电。

    (8)卸油中要做到不冒、不洒、不漏,各部接口牢固,卸油时不得离开现场,与加油站人员共同监视卸油情况,发现问题随时采取措施。

    (9)卸油时,油管应伸至离罐底不大于300mm处,以防止进油时喷溅产生静电。

    (10)卸油要尽可能卸净,当加油站人员确认罐内已无储油时方可关闭放油阀门收好放油胶管,盖严油罐盖。

    3.运输过程

    (1)在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行驶,当罐车内温度达到40℃时,应采取遮阳或罐外冷水降温措施。

    (2)汽油罐车平时应按规定的位置单独停放,存满汽油的罐车不得进入车库停放。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