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评价指标体系
耕地地力即为耕地生产能力,主要由三大因素决定:一是立地条件,就是与耕地地力直接相关的地形地貌及成土条件,包括成土时间与母质;二是土壤条件,包括土体构型、耕作层土壤的理化形状、土壤特殊理化指标;三是农田基础设施及培肥水平等。为了能比较正确地反映上海市耕地地力水平,分出耕地地力等级,邀请了上海市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市县土肥工作者参与工作,根据他们长期的工作经验,并参照2003年上海市耕地地力评价技术方案和评价结果分析,选择耕层厚度、耕层质地、p H、阳离子交换量、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排灌能力、轮作制度、相对产量等10项指标作为本轮耕地地力评价因子(图2)。
图2 耕地地力评价指标体系层次结构
2.确定评价指标权重
上海市耕地地力评价各指标权重见表5。
表5 上海市耕地地力评价体系各指标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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