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文稿网!

书面合同的意义和类型

范文之家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书面合同的意义和类型

    

    书面合同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为合同成立的依据

    在法律上,当双方当事人在交易(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端或纠纷时,提供以书面形式所签订的合同是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一种最有效、最简便的方法,也可作为仲裁员和法官进行仲裁和作出判断的一个有力的证据。因此,签订书面合同,为将来争议的解决提供了一种法律的依据。

    2.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

    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一份包括各项条款的合同,则给履行带来许多不便。所以,在业务中,双方都要求将各自应享受的权力和应承担的义务用文字规定下来,作为正确履行合同的依据。

    3.可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有时合同的生效是以书面签订合同作为条件的。买卖双方达成协议所交换的信件、电报、电传也常常可构成书面合同。特别是在一方当事人要求签订确认书时,只有签订确认书后,合同才告成立;否则,在此之前,即使双方已对交易条件全部取得了满意的结果,也不存在法律上有效的合同。

    在国际贸易中,书面合同的格式和名称不尽相同,形式很多,均无特定的限制。一般常用的有销售合同、购货合同、成交确认书、协议、备忘录、意向书、订单等。我国对外贸易业务中,主要采用的书面合同是销售合同、销售确认书两种。

    (1)正式合同(Contract)。它是带有“合同”字样的法律契约。包括销售合同的购货合同。合同的文字解释要清楚、经济责任要明确,并对双方要有约束性,签订手续完备。

    (2)确认书(Confirmation)。确认书较正式合同简单,是买卖双方在通过交易磋商,达成交易后,寄给对方加以确认的列明达成交易条件的书面证明,经买卖双方签署的确认书,是法律上有效的文件,对买卖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确认书包括销售确认书和购货确认书。

    (3)协议(Agreement)。协议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义词。只要协议对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具体和肯定的规定,即使书面文件上被冠以“协议”或“协议书”的名称,一经双方签署确认,即与合同一样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有时,协议是主合同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此外,协议根据买卖双方磋商的内容和过程,有时是初步性协议,有时是原则性协议。

    (4)备忘录(Memorandum)。备忘录也是书面合同的形式之一。它是指在买卖双方磋商过程中,对某些事项达成一定程度的理解与谅解及一致意见,将这种理解、谅解、一致意见以备忘录的形式记录下来,作为双方今后进一步磋商,达成最终协议的参考,并作为今后双方交易与合作的依据。由于备忘录不具有最终交易条件达成一致、合同有效成立的性质,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5)意向书(Expression)。意向书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磋商尚未达成最后协议之前,为达成某种交易的目的,而作出的一种意愿的表示,并把设想、意愿、初步商订的条件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作为今后谈判的参考与依据。由于它只是买卖双方的一种意愿表示,而不是最后商定签署的契约,因此,不属于法律文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