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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关系网络对一个组织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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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关系网络对一个组织的重要性

社会网络_社会学

    第一节 社会网络

    一、社会网络的概念

    在日常语言中,社会网络指的是个人之间的关系网络。由于在组织之间、城市之间甚至国家之间等都有关系网络的问题,因此这里把社会网络的概念进行扩展,给出如下定义:社会网络是由多个社会行动者及它们间的关系组成的集合。这里所说的社会行动者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甚至国家等;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可以是多层次的,既可以是经济关系,也可以是朋友关系。对关系研究可以有多重立场,所建构的理论和所使用的方法也多种多样。社会网络研究既可以是定量研究,也可以是定性研究。作为一门学科,社会网络分析对社会网络进行定量研究,该学科是在数学、人类学、心理学和社会学中出现的,国外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到20世纪70年代正式成立。[1]国内的社会网络定量研究成果相对较少,国内和中国香港、台湾的社会学、人类学和社会心理学者对社会网络的定性研究比较多,例如关于“差序格局”的研究,[2]关于人情、面子的研究,[3]以及关于礼物关系的人类学研究[4]等。

    二、社会网络的理论

    国内外并不存在统一的社会网络理论,存在的只是“元理论”和“中层理论”意义上的多种社会网络理论,这里有选择地介绍其中的几种。

    (一)元理论意义上的社会网络理论

    1.社会网络的结构论

    在从社会结构的角度解释社会行动的时候,存在两类观点:地位结构观和网络结构观。地位结构观将个体的社会位置归于个体的属性特征,重视的是诸如性别、年龄、身份、地位等个体自身拥有的性质。网络结构观则把关系网络看成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结构,认为关系会对行动者的行为产生影响。网络结构观强调从行动者之间关系的角度来认识个体在社会中的位置,因此,网络结构观与地位结构观是不同的。网络结构观对个体的研究关心的是人们在社会网络中是否处于中心位置,占有网络资源的多寡、优劣及其摄取能力,分析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能动性以及行动者“嵌入”社会的程度。地位结构观则以个体属性特征来认识人们的身份、归属感及社会地位。网络结构观与地位结构观不是相互对立的研究范式,而是可以相互补充和相互完善。[5]

    网络结构观强调了社会网络结构的重要性,但是没有考虑社会行动者为什么要建立社会网络,以及建立社会网络的动机和原则等问题。下面的理论对此进行了探讨。

    2.社会网络的需要论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需要是人的本性,人离不开社会;人的需要具有社会性,只有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人的本质才能得到充分体现。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也指出,当人们最基本的物质需要得到满足后,心理上的归属感,爱与交友的需要就会加强,个人的社会网络交往的需要就会加强。心理学家修茨认为,人们在建立社会关系的时候有三种需要:包容的需要、情感的需要、控制与服从的需要。如果将这些有关人际关系网络的动机需要论进行推广,可以认为每个社会行动者(如一个集体、组织、社区或者国家)都有需要,例如组织需要通过与其他组织的交往来扩大自己的影响,国家需要通过国际交流来提升自己的国际地位等。因此,社会网络是社会行动者的需要,这便是社会网络的需要论。

    3.社会网络的交换论

    如果说社会网络是社会行动者的需要的话,那么这种需要也是有条件的。社会交换论认为,行动者需要的社会关系网络有一定的交换性。通过社会网络,交换的双方可以获得物质上的报酬、回报或者精神上的心理满足等。社会学家霍曼斯提出了社会交换的如下原则:①如果某个人的某种行为经常得到回报,那么他就会倾向于重复这种行为;②相同的刺激常会带来相似的行为;③某个行为的后果对一个人越有价值,那么他越可能选择这种行为;④在交换中,当期望值小于实际的报酬时,人的满意度就大,反之亦反。布劳对社会交换论进行了推广。他认为,①社会交换受到关系性质的影响,随着受惠—回报关系的进行,交换的双方建立了彼此互信的关系,这种信任关系又促进社会关系的深化;②社会行动者的地位、资源等会影响到交换。

    4.社会网络的公平论

    社会行动者在建立社会网络的时候一般坚持某些原则。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提出了公平理论,他认为,人的社会活动遵循公平原理。霍曼斯提出了分配公平律,即“交换关系中的一方将期待彼此所获的回报与各自所付的代价呈正比例”。布劳提出了公平的交换律,强调交换是在公平、平等的前提下进行与维持的。我们可以推而广之,认为社会行动者的行动也坚持公平原则。

    上述理论是从社会网络的建立和维持的深层机理方面提出来的理论。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更加具有中层理论意义的社会网络理论。

    (二)中层理论意义上的社会网络理论

    1.弱关系和“嵌入性”理论

    美国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在研究找工作的过程中发现,提供工作信息的人往往是弱关系。他据此首次提出了关系强度的概念,将关系分为强关系和弱关系,认为能够充当信息桥的关系必定是弱关系。[6]强关系维系着群体、组织内部的关系,弱关系在群体、组织之间建立了纽带联系。通过强关系获得的信息往往重复性很高,而弱关系比强关系更能跨越其社会界限去获得信息和其他资源。

    强弱关系概念的提出对社会网络分析产生了重大影响,回应了经济社会学家波拉尼提出的“嵌入性”观念。在此基础上,格兰诺维特对经济行为如何嵌入社会结构作出了进一步的阐释。[7]他认为,经济行为嵌入社会结构,而核心的社会结构就是人们生活中的社会网络,嵌入的网络机制是信任;信任来源于社会网络,嵌入社会网络之中。因此,人们的经济行为也嵌入社会网络的信任结构之中。

    2.强关系理论

    “弱关系的力量”假设在中国是否成立?边燕杰结合天津就业问题进行了研究。他以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官僚制为背景,检验了工作机会分配中的弱关系力量,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并提出了“强关系力量假设”。边燕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官僚制下的工作分配体制中,个人网络主要用于获得分配决策人的信息和影响,而不是用来收集就业信息。因为,求职者即使获得了信息,但若没有关系强的决策人施加影响,也有可能得不到理想的工作。大多数人必须通过中间人建立关系,而中间人与求职者和最终帮助者双方必然都是强关系。反之,如果中间人与双方的关系弱,中间人和最终帮助者未必提供最大限度的帮助。因此,强关系而非弱关系可以充当没有联系的个人之间的网络桥梁。[8]这种现象即使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依然大量存在。

    3.结构洞理论

    结构洞理论(structural holes theory)是由美国社会学家伯特(R.Burt)在格兰诺维特等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什么是结构洞?“一个结构洞是两个行动者之间的非冗余的联系”。[9]例如,对于三个行动者A、B、C来说,如果A与B有联系,A与C有联系,但是B和C之间不存在联系的话,那么B和C之间就相当于存在一个洞。A、B、C之间关系的这种结构就是一个结构洞。A是结构洞的中间人。伯特认为,结构洞能够为中间人获取“信息利益”和“控制利益”提供机会,从而比网络中其他位置上的成员更具有竞争优势。

    在现实生活中,类似于结构洞中的中介位置的职位极多,例如各省、市、自治区,各个大型企业设立在北京的“驻京办”主任便是一例。小说《驻京办主任》一书的主人公丁能通先生就认识到了这个位置极为重要。他的内心想法是:“要想在政治上有大发展,必须有重量级的大人物赏识,他可以利用驻京办这个平台,既可以因频繁接待省市领导而得到赏识,又可以广交京城权贵,为自己在政治上有更大的发展寻找机会。……利用好这些关系,何愁自己没有靓丽的前程。”可见,驻京办主任就是一个结构洞的中间人位置,对于其占据者来说价值非凡。

    4.“二对一”理论

    三个社会行动者之间的关系称为三方关系。三方关系研究是小群体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进行社会网络结构研究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对三方关系这种微观过程的研究,可有助于理解、解释宏观社会现象。

    “二对一”理论的核心命题是:三方关系趋于“二对一”(two against one),即二人联合对付一人。“一个三方组的主要趋势是分离为‘一对’行动者和‘第三者’:比较积极的两个成员团结一心,不积极的那位孤立无援。”[10]三方关系的这个特点有助于解释很多社会现象。

    如果三个成员的权力各不相同,那么哪些行动者可以联盟?卡普罗指出,三方关系有如图9.1所示的八种结构类型。[11]

    img17

    图9.1 三方组的八种类型

    类型1:三方都具有相等的权力,此时AB、BC、CA这三种联盟出现的概率相等。

    类型2:一个成员的权力虽然大于其他两个成员,但权力之差不大。此时BC联盟最可能出现,从而对付A。如果确实如此,那么原先权力最大的A就变成权力最弱的行动者。

    类型3:两个成员权力相等,第三者的权力却较弱。此时可能出现的联盟为AB和AC。

    类型4:两个成员权力相等,第三者的权力大于这两者之和。此时一般不会出现联盟。

    类型5:任何两个成员之间的联盟都大于第三者的权力。此时最容易形成AC联盟。

    类型6:该类型与类型5类似,区别在于,A强于BC联盟,因而没有形成联盟的动力。

    类型7:A的权力等于B和C的权力之和。因此,BC可形成联盟以便对付A。

    类型8:这种类型与类型7类似。但是在类型8中,BC会形成联盟,以便对付A。三方组中预测会出现的联盟形式如表9-1所示。

    表9-1      三方组中预测会出现的联盟形式

    img18

    通过这种分析,可以得到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结论:三方关系的发展往往有利于弱者。

    5.社会资源理论

    很多社会学家提出的社会资本理论也可以归于社会网络理论。例如,美籍华裔社会学家林南对格兰诺维特的“弱关系强度假设”进行了推广,进而提出了社会资源理论。他认为,那些嵌入个人社会网络中的社会资源——权力、财富和声望,并不为个人所直接占有,而是通过个人直接或间接的社会关系来获取的。当行动者采取工具性行动时,如果弱关系的对象处于比行动者更高的地位,他所拥有的弱关系将比强关系给他带来更多的社会资源。个体社会网络的异质性、网络成员的社会地位、个体与网络成员的关系力量决定着个体所拥有的社会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为此,林南提出了社会资源理论的三大假设并进行了检验[12]:①地位强度假设:人们的社会地位越高,摄取社会资源的机会越多;②弱关系强度假设:个人的社会网络的异质性越大,通过弱关系摄取社会资源的几率越高;③社会资源效应假设:人们的社会资源越丰富,工具性行动的结果越理想。

    除了上述理论之外,有关社会网络的理论还有很多,比如网络交换论,多种社会资本理论等,后者将在下一节进行简要介绍。另外,中国学者也有很多社会网络的理论研究,这将在最后一节进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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