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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制度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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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制度范文10篇

干部人事制度范文

一、干部管理范围

1、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及以下工作人员。

2、直属事业单位正副职及其以下工作人员。

3、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正副职及其以下工作人员。

二、任职条件和任免程序

(一)任职条件干部的任职条件应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

(二)任免基本程序干部选拔任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贯彻干部“四化”方针,走群众路线,注重工作实绩,引入竞争机制。在任用方式上可采取委任、聘任、公开招考、竞争上岗等。干部任免基本程序:

1、充分走群众路线,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经局党组讨论,确定考察对象;

2、局办公室根据局党组的安排组织考察;

3、进行公示;

4、局党组研究决定;

5、决定任免的科室负责人,由局党组指定专人进行谈话。直属事业单位可对照以上规定执行。

(三)实行试用制度局机关干部属于提拔为科室负责人的,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应进行严格的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任用手续,在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三、干部免降职务后待遇干部免降职务后,其待遇按新任职务标准执行,其中:由组织选送离职参加学习、培训的,在学习期间待遇不变。学习结束后,按新任职重新确定其工资待遇、生活待遇。

交流轮岗

一、交流轮岗的主要对象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轮岗锻炼丰富领导经验提高领导水平的,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时间较长按规定需要交流的;按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它原因需要交流的,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担任科室负责人的同志。对担任科级负责人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满五年,原则上都要实行交流轮岗。

二、要求

(一)交流轮岗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进行离岗审计。

(二)干部应当服从交流和轮岗决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交流和轮岗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按规定直接办理任免手续,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的,应免去现任职务,降职安排。

机构编制

一、机构编制实行统一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必须贯彻“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政事、政企分开。机构编制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日常事务由局办公室统一承办。严格控制设立非常设机构,新增临时性任务可采取联席会议等方式办理;长期性任务可落实到有关部门或事业单位办理;确需建立的不增加编制,不设专职人员的协调机构,应在任务完成后随即撤销。

二、机构编制、职能调整审批局机构编制事项,由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审定。对下列机构编制的重要事项,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局行文上报。

(一)局机关科(室)设立、更名、撤销和事业单位的设立、撤销,各科(室)编制和领导职能的调整;

(二)局机关科(室)职能配置的调整;

(三)局机关临时机构的设立、撤销;

(四)有关机构编制的其他重大问题。人事管理一、录用与调配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与调配

1、录用:局机关录用公务员,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市、县有关规定,在局机关编制限额内,根据空缺职务及所需条件提出意见,经局党组同意后报人事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录用。

2、调动: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调入调出,由局党组研究决定。

3、借调与聘用

(1)局机关科(室)因阶段工作任务较重,需要借用工作人员,其人选由借用科(室)指出,经局办公室审核,分管局领导同意,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在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后,借用科(室)应及时通知借用人员回原单位,同时向办公室备案。借用期间局机关只负责借用人员的公用经费,工资和福利等个人性的支出由原单位承担。

(2)局机关科(室)因工作需要聘用工作人员,其人员由聘用科(室)与办公室共同商量提出,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并由聘用科(室),办公室与被聘用人及其所在单位共同商定聘用协议,明确聘用其期限、报酬、保险、福利待遇等。聘期一般不超过一年,聘用期间,其人事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等仍在原单位不变。

(二)直属事业单位职工录用或调配

1、原则:局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或调配,要围绕国土资源事业发展需要,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注意发挥职工的特长,在上报劳动、人事、编制部门确定的编制定员和职工增加计划内进行。严格控制职工队伍规模,保证职工队伍的合理结构,要严把“进口”,疏通“出口”。

2、审批:局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和调配必须经局办公室进行审核,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按规定审批。职工调出本系统,必须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与对方单位联系商调,对方单位主动来函商调的,也应先报局党组审批后方可与对方联系。凡调出,调入本系统的干部,须经局办公室接转行政关系。二、工资福利

(一)局机关的工资与福利局机关人员的工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确定和调整按县有关政策由局办公室负责办理。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和局长办公会议的决定执行。

(二)事业单位的工资与福利事业单位的工资与福利应按县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同时要积极推行分配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适应本单位特点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

干部人事制度范文篇2

这次全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六届五次全会的要求和部署,回顾总结近年来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并就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作出部署,为培养造就一支适应*跨越式发展、建设“平安*”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为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综合性的试点成果。

今年*月以来,全国、全省和全市相继召开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部署,同时中央集中出台了“5+1”文件,省委也出台了5个文件。全省会议提出,在湖州、金华2个市及*等9个县(市、区)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在全市会议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鞠建林专门就我县如何开展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我县大胆探索、积极改革,为系统地推进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累经验。这些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为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

县委对今天的会议非常重视,县委常委会先后两次专门听取汇报,就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会议精神,推进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一是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实行了县委全委会、常委会任免县管干部及乡镇、县机关部门党委(党组)任免中层干部“票决制”,在县域范围内,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党内用人民主决策机制。二是健全干部培养教育机制。实行了科(局)级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和选拔科(局)级后备干部“联动制”,把任职资格考试作为确定科(局)级后备干部必备“硬件”,为干部选拔任用设立了知识“门槛”。三是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强化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定实施了《县直机关和乡镇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若干意见》,进一步健全了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责任追究制、试用期制和中层干部轮换(轮岗)制、岗位聘任制等九项制度。同时,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这些富有成效的改革探索,不仅有效地促进了全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而且在匡正用人风气、端正用人导向上开了新风。总的讲,大家对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认识越来越高,思路越来越明,步伐越来越快,措施越来越强,行动也越来越积极主动。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还有不少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的方面,主要是识人视野还不够开阔,选人渠道还不够多样,岗位职责还不够明确,评价标准还不够科学,干部退出机制还不够健全,等等。个中原因,有认识不到位、行动不自觉的问题,有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完善的问题,有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有一个从总体上来讲不规范、不配套的问题。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乘势而上、加大力度,抓住关键、找准难点,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巩固成果、提供经验,使我县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的进展。

第一,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次中央、省委出台的文件以及我县正要实施开展的试点工作方案,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和要求,既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又改进了党管干部的方法;既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积极性,又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既有利于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又坚持依法办事,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化水平,等等。这些都顺应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大趋势,有利于加快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第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十六大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9月份即将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主要议题也是研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政绩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央和省委出台的这些文件,就是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要求,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行总体设计、分步到位,整体推进、配套运行。贯彻落实这些文件,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使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处,形成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浓厚风气;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促使领导干部把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牢固群众观有机地统一起来,自觉落实到行动中去,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有利于形成培养、吸引和用好各类人才的科学机制和良好环境,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委和政府的各项事业中来,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第三,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是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的关键所在。最近,县委先后召开了建设“平安*”动员大会和县委六届五次全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平安*”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作出了全面部署。这些都是县委根据省、市委的要求,针对*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好县委这一重大部署,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跨越式发展,关键是要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应该说,我县干部队伍总体素质较好。但也有少数干部精神状态疲软,缺乏攻坚破难的信心和措施,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干部队伍活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一靠思想政治建设,最近县委决定集中3个月时间在乡镇和县直机关部门领导班子中开展“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牢固群众观,创为民、务实、清廉好班子”教育实践活动,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二靠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通过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揭开干部任用工作神秘封闭的面纱,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实践证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既是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和发展的动力,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势在必行,行在必改,改则必活,活则必新。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我县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这次试点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正常退出等配套制度体系,形成改革的规范效应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在人事制度改革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激发公务员队伍的活力,为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综合性的试点成果。

第一,抓制度体系,明确试点工作任务。要按照省、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提出的“三个层面、四个重点”的主要任务,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对于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要下大力气抓好贯彻落实,努力使我县成为全省执行落实干部人事制度的示范点;对于经过实践检验确属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要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及时形成制度,适时出台,努力使我县成为全省完善规范干部人事制度的先行点;对于亟待解决而难度比较大的一些问题,要深入调研,积极探索,进行攻关突破,努力使我县成为全省探索创新干部人事制度的试验点。重点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和正常退出三个环节的配套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干部工作制度体系。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一是要执行落实好五项制度:即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干部制度;县委全委会、常委会任免县管干部和乡镇与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任免中层干部“票决制”;科(局)级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和选拔科(局)级后备干部“联动制”;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制度。二是要完善规范好五项制度:即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中层干部岗位聘任制;党政机关中层干部定期轮换(轮岗)交流制度。三是要探索创新两项制度:县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提名考察人选的实施办法;科(局)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在干部管理监督方面,一是要执行落实好四项制度:即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谈心谈话制度、干部诫勉制度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二是要完善规范好三项制度:即乡镇驻村干部双向选择制度、乡镇联片驻(联)村工作责任制和乡镇干部考评及奖惩制度。三是要探索创新一项制度:即科(局)级领导干部问责制。在干部正常退出方面,要完善规范好一项制度:即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调整制度;探索创新一项制度:即科(局)级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要探索创新二项制度:即要建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和制定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不在岗人员管理办法。

第二,抓探索创新,明确试点工作重点。在巩固和完善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我县的综合改革试点要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一是建立县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探索规范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工作。为科学合理地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程序,实行县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对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工作进行调研,探索规律,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改进民主推荐方法和程序,以切实解决民主推荐中存在的拉票现象、以票取人等问题。二是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对部分空缺领导职位实施公开选拔。推出10个领导职位参加市县联合公选,其中面向全市的3个,面向全县的7个。8月10日上午,市里将召开全市联合公选工作动员会,对联合公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10月份结束。三是在县机关和乡镇选择若干个试点单位,试行中层干部跨部门、跨乡镇竞争上岗和交流工作。四是按照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在灵溪镇开展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县科(局)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暂行办法。五是建立科(局)级领导干部问责制和科(局)级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运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对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同时,加强对科(局)级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的管理,制订出台有关规定。六是建立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在全面实行全员聘用制的基础上,深化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通过竞争择优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流动,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七是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按生产要素和实现效益进行分配,在有条件的单位实行结构工资、项目工资、兼职兼薪、年薪制和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试点。八是加强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退居二线和在编不在岗人员的管理,对科(局)及以下公务员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原则上给予办理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工资福利、奖金享受本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如果继续愿意上班的,要服从组织安排,服从所在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不允许在岗经商办企业,否则按照《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鼓励公务员自谋职业,所有担任正副职科(局)级调研员一律改任主任、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

第三,抓统筹安排,明确试点工作步骤。我县这次试点工作,安排一年时间(20*年5月-20*年6月),分四个阶段:一是制定方案阶段(5月—6月):这个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主要是开展调研,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听取有关意见、建议;专题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汇报试点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研究、制订《*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二是组织发动阶段(7月份):分层次组织学习中央办公厅、省委组织部文件及省、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会议精神;梳理、修订和出台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和制度;并召开动员大会,具体部署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三是全面实施阶段(20*年8月—20*年3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开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推出部分职位参加市、县联合公选;实行中层干部跨部门、跨乡镇竞争上岗和交流工作;开展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工作课题调研;制定出台“县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在灵溪镇开展科(局)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试点工作,研究建立干部政绩考核办法等;建立科(局)级领导干部问责制,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运用;建立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退居二线和在编不在岗人员的管理,建立人员退出机制。四是总结提高阶段(20*年4月—6月):主要是写出试点工作总结,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制度规定,汇编成册,规范干部工作流程,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系统配套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

三、加强领导、统筹指导,积极稳妥地抓好试点各项工作的落实

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全面创新,涉及到各种利益的调整,各方面都很关注,也比较敏感,时间紧,任务又重,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一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实践表明,越是改革到深处,推进的难度就越大,党委(党组)就越要高度重视和支持。为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县委成立了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我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章方璋担任,成员由县委副书记徐强中、张建树、苏庆明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林晓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林晓峰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立民、温兴华、尤有光、陈绍华任副主任。组织人事部门是党委、政府主管干部人事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是党委、政府的参谋部、决策部、把关部,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中负有统筹安排、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的重要职责,要努力当好参谋和助手。同时,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牵扯到方方面面,仅靠组织人事部门去推动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要在县委的领导下,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动试点工作的攻坚合力。

二要注意引导,营造氛围。改革是一场革命,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必然涉及到一些干部的升降去留,关系到广大干部的切身利益。这些干部产生一些不同的想法、议论和疑虑是在所难免的,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一定要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围绕在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实、做好、做到位。要引导广大干部从大局出发,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要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好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试点工作的经验,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观念,坚定改革的信心,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干部人事制度范文篇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稳步前进。

一、转换指导思想,确立指导方针

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大,干部人事工作开始指导思想上的转换,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邓小平、陈云等老同志在多次针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谈话中逐步形成了干部队伍建设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指导思想的转换和党的**大报告正式把具有强烈时代气息的“四化”方针确立为我们党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方针,从而启动了新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废除了实际上存在的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机构改革,实现了干部新老交替合作,一大批经过实践锻炼的的优秀的知识分子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年机构改革前后,大批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退居二线或离退休,各级领导班子基本上以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为主体。这个了不起的变化带来了生机勃勃的改革开放局面,向世界托出了改革开放后的崭新中国。

党的**大把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列入重要内容,提出要“下决心进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切实做到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这十年的改革为以后中国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进行各项各类改革探索

在“四化方针”指引下,改革开始以纵向分权和横向分类为内容的探索,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实行下管一级的干部管理体制;**大以后,以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为重点,开始探索实行干部分类管理;**大以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全面展开,并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多项议程上取得进展;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内容等改革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党的**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制度的改革,**年,中央在总结党多年来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历史经验和新时期选人用人的新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颁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原则和基本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法规,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条例》的颁发与推行,有力地促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进程,也规范了改革中的一些偏差,各地区、部门、单位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涌现出了不少成功的经验。

三、开始注重总体战略

在各项各类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思路逐步成熟,体现在:

1、出台了第一部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纲要》。党的**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年6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颁发,以10年为目标,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这是我们党建国以来第一次作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这个纲领性的《纲要》预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了通盘考虑,整体谋划的高度,从此,干部人事制度开始由局部改革、单项突破的阶段转向整体改革推进。

2、站在时代高度,提出了人才强国战略。党的**大以后,**年中央召开了党和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置于更高的时代高度和更宽广的世界视野中,提出人才强国战略和今后几年人才工作的战略目标、重大任务等指导性意见,人才工作开始走向全面发展。

四、法规相继出台,进入与法律衔接的新空间,干部人事法规初具体系

**年7月,颁布了经过七年探索,不断修改完善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的**大之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明显加快。

1、成批出台干部人事工作条例、法规。**年12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出台;**年2月,《**年-**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出台;**年4月,中央颁布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这5个文件,加上此前经中央同意、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通称“5+1”文件。

2、开始进入与法律衔接的新空间。在干部人事工作法规不断推出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年1月1日起实施,这部建国五**年来干部人事工作第一部带有总章程性质的法律颁布,是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史上一件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公务员法既是改革的产物,是推进法制化进程的要求,也为下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同法律衔接建立了一个新的制度平台,开辟了广阔的法制空间。自此,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紧探索,以尽快形成一整套与公务员法衔接紧密的完善的干部人事法规体系。

3、干部人事制度法规初成体系。继**年4月出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5+1”法规文件之后,**年1月,《干部教育培训条例》出台;**年2月,《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出台;**年7月,《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印发实施;**年8月,《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3个法规文件正式印发。这些法规文件,分别对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考评、任期、任期内或任期满的干部调动、交流以及任职、回避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和富有新意的调整,如:明确规定干部任期为五年,除非六种情况,任期内不得调动;拓展了交流范围,体现了强化干部经济业务的能力;扩大了干部经济回避范围等,逐步形成我国干部人事法规体系。

**年出台的《公务员法》和一系列法规文件和**年4月集中出台的“5+1”法规文件,与《干部任用条例》等法律法规一道,初步构成了干部人事工作法规体系,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干部人事制度范文篇4

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逐步展开,不断深化。特别是中央颁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来,改革的力度明显加大,党政领导干部制度的改革在推进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与此同时,党政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也迈出较大步伐。

党的**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届**全会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了全面部署。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实现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相协调。集中出台这批改革措施,充分表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决心,标志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到一个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协调,整体推进,不断深化的新阶段。

这次出台的六个文件,抓住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吸收了各地各部门的实践经验,重点解决干部能上能下和能进能出、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干部监督等问题,体现了中央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要求。贯穿这六个文件的基本精神,就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从组织上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干部人事制度范文篇5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在19日召开的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文件视频会议上强调,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法规文件,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不断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推动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指出,党中央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高度重视,最近集中出台的五个法规文件,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个重要阶段性成果。《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职务任期、连任限制、最高任职年限、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等问题作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交流的对象、范围、方式、组织实施、工作纪律、保障措施等作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适用情形、操作程序等作出了规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直接谈话或书面询问的形式对了解到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作进一步的了解和提醒;《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报告自己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这5个法规文件和2004年4月集中出台的“5+1”法规文件,与《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干部教育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一道,初步构成了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工作法规体系,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指出,要以中央集中颁布这五个法规文件为契机,进一步抓好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项法规文件的贯彻落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政策不走样。要认真研究贯彻执行法规文件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的有效途径和办法。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要针对社会广为关注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不懈地进行探索实践,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

**强调,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法规文件,对于做好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地要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文件,切实把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和规定体现到换届工作中,以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的负责同志,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负责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干部人事制度范文篇6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贺国强13日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最近,中央政治局会议就引进竞争机制、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改革措施进行了研究,审议通过了一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并提出了从整体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全面准确地把握这批改革措施的基本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落实,并以此为契机,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贺国强指出,这次中央就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部署,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重点是着力解决干部能上能下和能进能出、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干部监督等问题,贯穿其中的基本精神,就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从组织上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集中出台一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们党的干部人事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营造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学习贯彻落实好这批改革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人事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出台这批改革措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基本精神,在学习宣传上下功夫,在严格执行上下功夫,在探索完善上下功夫,确保改革措施得到落实。

贺国强强调,集中出台这批改革措施,既是从整体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也为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新的契机。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整体联动,相互协调,不断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向深入。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始终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遵循干部人事工作的客观规律,努力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必须正确处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扩大民主、依法办事三者关系,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康有序地推进;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稳妥地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长、政府人事厅(局)长;各副省级城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部长;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司(局)长;军委总政治部干部部、武警总部政治部负责同志;中央管理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中央管理的部分高等学校党委组织部长参加了会议。人事部部长张柏林主持会议。

干部人事制度范文篇7

中组部、人事部召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就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引进竞争机制、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部署。

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全会精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的必然要求,标志着我们党的干部人事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这一重大政治责任。

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和**届**全会精神,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发现、培养、选拔、使用、考核、监督等各个环节的有效机制和科学方法,根据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坚持“三支队伍”一起抓,使各项改革配套进行,整体联动,相互协调,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对于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要下力气抓好贯彻落实;对于经过实践检验确属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要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及时转化为法规性文件,适时出台;对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亟待解决而难度又比较大的一些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力争取得新的进展。要在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同时,以完善公务员制度为重点,推进机关人事制度改革;以创新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和激励约束机制为重点,推进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

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重点把握好四个问题:一是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始终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要通过改革,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使真抓实干、政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戒,形成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浓厚风气,形成培养、吸引和用好各类人才的科学机制和良好环境。二是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遵循干部人事工作规律,做好全面准确地考察、客观公正地评价、有的放矢地培养、人尽其才地使用、持续有效地激励和严格及时地监督干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三是必须正确处理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扩大民主和依法办事三者之间的关系,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康有序地推进。四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稳妥地实施。要充分认识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从能够办得到的事情入手,循序渐进,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务求实效。

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关键是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领导。这些年来的实践表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党委(党组)认识的高度和重视的程度。一个地方和部门的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思想重视、领导有力,这个地方和部门的改革力度就大,效果就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出发,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周密安排、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加强监督、狠抓落实,不断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向深入。

干部人事制度范文篇8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引进竞争机制,促进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落实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今天,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已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之一。坚持把扩大民主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各种措施,为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扩大了选人视野,拓宽了选人渠道,丰富了干部选拔方式,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干部考核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完善,为选准用好干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中组部在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普遍推行。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普遍采取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方法步骤,扩大了民主,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发现和选拔了一大批优秀干部。与此同时,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也在抓紧试点。各地还普遍加强了对干部的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不换届不考核,不提拔不考核”的状况逐步得到改变。

干部交流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经常化轨道。随着《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制定出台,干部交流的主要对象和重点领域进一步明确,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交流形成制度。近年来,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人才战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和支柱产业及重大项目的建设,加强了市、县和中央国家机关、省级党政机关之间领导干部的相互交流,还从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发达地区选派大批干部援疆、援藏,到西部和东北地区挂职、任职,为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干部人事制度范文篇9

一、充分认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年,县委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这一目标,制定了《关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水发〔**〕2号),并认真组织实施,已基本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初步建立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推动了全县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使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改革的步子还不够快,一些制度和措施还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随着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两站”建设,给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尽快解决干部人事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干部队伍与新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全面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严格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培养和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这对新世纪坚决执行干部路线以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结构,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县直部门领导班子中,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控制在40岁左右。乡(镇)领导班子中,党政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控制在35岁左右,要有1名30岁以下的党政领导干部,要有1名妇女干部,同时,配备一定的当地乡(镇)干部进班子。要重视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提拔任用。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可放宽到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现在职的40岁以下中专学历以下的科级领导干部,在**年底以前,必须取得大专学历,否则,一律改任非领导职务。

(二)拓宽视野,多渠道、多形式地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要按照中央、省、市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后备干部工作,完善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制度。每隔2年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推荐后备干部,按照正职1:2,副职1:1的比例确定后备干部数量,女性后备干部数量应不少于20%。根据工作需要,后备干部队伍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县直部门和乡(镇)党政班子后备干部一般应以30岁左右为主体,要有一定数量27岁以下的干部。后备干部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加大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力度,鼓励年轻干部下基层锻炼,全面提高后备干部素质,积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一般应是后备干部。提拔到县直部门任职的40岁以下的干部,原则上要有乡(镇)锻炼1年以上的经历。对个别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干部,可以破格和越级提拔,越级提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实行任职最高年龄限制,凡年满50周岁以上的科级领导干部,一律改任非领导职务。

(三)全面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大力推进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要扩大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范围,加快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步伐。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依据岗位缺额情况,每3年进行一次公开选拔工作。每次公开选拔的职位,正科级领导岗位3个,副科级领导岗位不低于全县副科级领导岗位总数的10%。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比例到2010年力争达到科级领导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

县直部门和乡(镇)股所级干部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制度。

(四)继续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促进干部队伍正常流动。要有计划、有组织地扩大干部轮岗交流,乡科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连续任职超过6年,符合继续任职条件的,一律轮岗交流;不能交流的,改任非领导职务。股(所)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不超过5年,连续任职超过5年,符合继续任职条件一律轮岗交流;不能交流的,免去其所任职务。

(五)健全和完善干部考核奖惩制度。实行“三考一公开”考核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的考核一律实行本人现场述职、述廉、现场接受质询、现场公开打分、召开“干部公评大会”和组织部门综合评定的考核办法,做到公开、公正、客观,体现考核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一是考核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二是考核领导干部完成重点工作和重要经济指标情况;三是考核一票否决情况。考核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正职时,由县委常委、政府分管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主要领导及党组副书记参加,并邀请2名县人民代表和县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参加现场述职、述廉测评打分。在考核乡(镇)的主要领导时,还要邀请计生部门的领导参加。

实行奖励重用和末位淘汰制度。对总评得分正科级处于末1位,副科级处于末2位的领导干部予以淘汰,免职手续按相关程序办理;同时对总评得分排在第1位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和前2位的副科级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正科级第一名奖2万元,副科级前二名各奖1万元。对考核排在前3名的正科级干部和前5名的副科级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上任职,符合提拔条件的干部,正科级的按程序由县委优先向上级推荐使用,副科级的由县委按程序优先提拔使用。具体考核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另行制定。

(六)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调整力度。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是指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与履职岗位职责不相适应的领导干部,或者因客观原因难以胜任现职岗位要求的领导干部。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组织调整措施以及调整后的待遇相关规定,由县委组织部另行制定。

(七)不断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民主推荐制度,建立干部推荐责任制。继续实行考察预告、领导干部任前谈话、任前公示、考察责任追究、廉政教育等制度。建立干部工作的群众监督机制。

(八)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人事调配管理。行使干部人事调配权限的部门为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

干部人事调配必须坚持以下规定:

1、县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乡(镇)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补充人员的,除考试录用、军转安置外,在编制和岗位限额内,原则上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同类现有人员和乡(镇)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同类现有人员中调剂使用。

2、县、乡(镇)党政群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补充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实行“凡进必考”。有职位空缺的县乡党政群机关新吸收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必须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录用机关工作者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开考试,择优录用。

3、县、乡事业单位补充一般管理人员(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凡进必考”,竞争上岗。新补充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有关规定,全部实行聘用合同制。

4、县、乡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勤人员,一律通过人才市场公开考选(聘),不再使用固定工,全部实行聘用合同制,被聘用人员一切关系放在人才市场,不再转入用人单位,如因各种原因被解聘的,一律进入人才市场自谋职业。不准把工勤人员从企事业单位调入机关或从企业调入事业单位。

5、凡未通过“凡进必考”和竞争上岗,不准企业人员调入事业单位;不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人员调入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准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调入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6、县、乡各机关事业单位严禁擅自借用、借调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借调人员,二个月以内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二个月到半年之内的,由县委书记办公会审批。凡违反有关调配规定,擅自借用、借调人员造成既成事实后要求补办借调手续的,一经发现,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借调手续并冻结该单位的人事调动,同时通知财政部门扣拨该单位的公用经费,并追究其领导责任。

7、确因工作需要,且流向符合调配规定调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原则上须达到本科学历,特殊情况可放宽到专科。调入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原则上须达到专科学历,特殊情况可放宽到中专。

8、确因工作需要,且流向符合调配规定调入县、乡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原则上要求40岁以下。

9、夫妻两地分居,且流向符合调配规定调入县、乡各部门的,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10、凡是由县外调入县内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按干管权限统一报县委组织部,再由县委组织部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三、加强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

干部人事制度范文篇10

1.5万余人通过公开选拔走上领导岗位

进一步扩大民主、引进竞争机制,促进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落实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把扩大民主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考察预告、任职前公示、试用期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重要干部等制度全面推行。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中,对新一届领导班子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对拟提拔人选在会议投票推荐的基础上还进行了差额二次推荐,实行了差额考察。许多干部群众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比以前更加透明,干部考察也更加全面深入。有的群众说,“现在选人用人,把干部的提名权交给了我们普通百姓,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工作中体现了群众路线,给干部队伍带来了新气象。”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已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之一。从**年到**年底,全国共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1.5万余人,其中厅局级390余人,县处级3800余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共20余万人,其中厅局级500多人,县处级2.8万人。有的地方探索厅处级联考、分类选拔的方式改进和完善公开选拔工作,即省(区、市)、市(地)联合公选厅、处级领导干部,统一信息、统一组织报名、统一考试阅卷,统一公布结果,规范了操作,整合了资源,降低了成本。一系列扩大民主的措施进一步扩大了选人视野,拓宽了选人渠道,丰富了干部选拔方式,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现科学发展观

干部考核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完善,为选准用好干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中央组织部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普遍运用,实现了考核评价制度的重要突破,既进一步扩大了民主,又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发现和选拔了一大批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同时,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也在抓紧试点。各地还普遍加强了对干部的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6824人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着力健全干部退出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取得新进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和职务任期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措施。**年以来,全国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领导干部共有6824人,其中引咎辞职305人,责令辞职1204人,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有245人。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各地按照任期制的相关规定,对任期届满的干部不再提名,民主推荐得票不过半数或在全委会述职中获赞成票不过半数的领导干部也不再继续提名。河北省、山东省青岛市等地出台相关政策规定,继续探索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认定标准和调整办法,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力度不断加大。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层管理体制初步建立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逐步建立。以建立健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和监督机制为重点,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层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以建立健全国有大型公司董事会为重点,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稳妥推进。以推进公开招聘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新机制,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取得良好成效。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目前,全国已有51%的事业单位推行了聘用制度,59%的事业单位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逐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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