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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整改措施

范文小馒头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涉农资金整改措施

第1篇:涉农资金补贴

平顶山市市郊农信联社高度重视代发2011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从“认真”上下足功夫,有效保证了辖内粮食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完成。

为保证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该联社积极按照“提前兑现补贴,确保抗旱稳收”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做好三个“认真”。

认真准备。加强组织领导,指定班子成员专门负责;召开动员会,使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性。

认真组织。积极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和配合,有步骤有计划稳步进展;加强资金调度,保证农户资金正常使用;加班加点,对补贴资金逐笔核对,认真做好农户补贴存款账户的导入和补贴金额的录入。

认真服务。充分利用网点多,分布广的有利条件,充实粮食补贴发放人员,设置专门窗口,有效避免农户资金支取排长队、秩序乱现象,保证支取有序进行。

截至3月5日,该联社全辖24704户、570万元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已按要求全部顺利发放完毕。(

第2篇:涉农资金监管

晴隆四举措强化涉农资金监管

今年以来,晴隆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甚至贪污、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以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晴隆县涉农专项资金主要涉及县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全县各乡镇。为确保国家涉农惠农政策惠及千家万户,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今年以来,该县把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监管作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涉农惠农资金实行全程监管。

强化学习教育。该县定期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及涉农资金主管部门、涉农资金项目单位的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涉农资金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涉农资金管理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行政、规范行政的观念,自觉为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当好家、把好关。

强化项目公示制。属于直接兑现给群众的涉农资金严格按照村组申报,乡镇政府审核后到村组进行张榜公布,群众无意见后报到相关部门拨款,然后进入农网“一折通”发放,确保农户得到实惠;项目单位的资金立项、施工、验收由项目实施单位到项目受益的村组进行项目公示,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积极开展事前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及时发现和预防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备案机制。将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进一步促进相关单位改进管理,增强责任感,提高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县财政局严格实行项目报账制度,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严把审核关;县审计局对涉农专项资金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审计;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查处力度,发现截留、挪用或其他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各相关职能部门推行各项制度,增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第3篇:违规拨付资金整改措施

违规拨付资金整改措施

篇1: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整改方案

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整改方案

为认真落实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加强全镇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保障我镇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文教费联(20XX)8号《文山州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收费检查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和马教发(20XX)33 号《马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安排,都龙镇中心学校财务稽核小组成员于20XX年1月6、7日和20XX年3月4日对全镇各村中心学校、各完小学校公用经费和贫困学生补助资金的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马关县财政局文件精神,马关县20XX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400元;20XX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400元;20XX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625元;20XX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750元;20XX年秋季学期县财政局、教育局应拨付给都龙镇中心学校等8所中心学校资金2649675元,实拨264967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741825元、寄宿生补助金1907850元,资金拨付到位率为100%。20XX年春季

学期县财政局、教育局应拨付给都龙镇中心学校等8所中心学校资金1729600元,实拨1729600元,其中公用经费601600元、寄宿生补助金1128000元,资金拨付到位率为100%。20XX年来,都龙镇中心学校在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中,严格按照《马关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马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各中心学校的预算内外资金实行会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分户记账。经费使用采用提款报帐的方式到核算中心报账。寄宿生生活补助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及上报,做到专人负责、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档案资料完整、查阅方便,有力地保障了我镇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发现,大多数中心学校能够认真按照教育系统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了经费、实物、固定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公用经费方面:

1、会计基础薄弱,记账不规范。有的中心学校未设置总账,有的中心学校所记账簿该明细的账务不明细,公用经费与转移支付账混在一起,部分中心学校账面数出现赤字,将一些日常开支如购买菜刀、玻璃、水桶等白条无法报账的费用采取另换其他发票的方式在教育局资金中心报账,无形中导致开假发票,并增加换取发票所需的税金及费用。

2、菜单和发票金额不统一,应以菜单金额为准,但有些校点以发票金额为准。如果菜单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相符,一般应以菜单金额为准或在发票上写明实收金额数。

3、某些校点在入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帐时金额过大(一张单据超过了500元),无法报销。

4、某些学校在入账时有一些入账项目不够清楚,影响了账目的规范操作。

5、在经费使用方向上,计划性不足,未能全方位兼顾,特别是教育教学经费使用不足,影响了教育教学效果的有效提升。

6、入账时出错在原处涂改。

(二)学生生活费方面:

1、采购单签字人数不足。镇中心学校要求一张采购单须有5人签字认可,但某些校点签字人数不足。

2、校长在采购单右上角签署意见时应写上:“同意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支付”,但大部分校点都签署为“情况属实”或“属实”。

3、某些采购单有涂改,比较凌乱。

4、合计金额很多校点未写上大写。

5、入账时出错在原处涂改。

6、某些校点采买人员一学期都为村校长、主任,无变化。

7、大部分中心学校寄宿制学生伙食发票不规范。有些伙食日志未按“一日三餐、一餐一记”的规定要求进行填写,大多数是补记的,无实际意义;有的伙食采购发票与伙食日志出现账账不符的现象。

8、个别学校存在享受贫困学生补助花名与实际学生数不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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