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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狗的作文

范文小馒头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描写狗的作文

描写狗的作文 篇1

  我一向讨厌狗。有的时候它会不住地狂叫,声音从后院传到前院,让人不能安心休息,而且并没有什么理由;有的时候,它会突然向人们发起攻击,好像所有人都欠它似的,使人感到畏惧。

  它不时会嗅嗅别人,拽拽这个人的裤脚,还会用黏一稠的舌头一舔一一舔一别人,一点也不友好。

  到玩球的时候,它差不多是疯了,恨不得让全世界知道自己高超的叼球技术。

  可是,现在我改变了对它的看法,因为我认识了一群训练有素的警犬。

  不论在室内,还是在室外,他们都挺一起胸,抬着头,就象活生生的警察。

  当要查物件的时候,它会仔细的用鼻子查找,如发现毒一品,便会“汪,汪”报警。当汶川大地震后,很多人被废墟掩埋,人们依靠警犬,在整个废墟中救起了无数的生命。就因为这些警犬,曾经阻止了多次毒一品交易,避免毒一品流入市场,祸害更多的人。

  它们忠诚、勇敢、正义。它们为人类做了许多贡献。

  我不敢再讨厌狗了。

描写狗的作文 篇2

  在我外公家,有一只非常可爱的京八狗,它的名字叫——点点。它一身的棕色皮毛,头又圆又大,黑黑的眼睛像一颗珠子,眼睛下面有一个圆圆的鼻子,却很小,虽然小但是非常灵敏,有一小点气味它都能分辨得出来。它的四肢很发达,体格矫健,再加上那威武的神态,简直就是像一个保卫国家的战士。

  点点非常有趣可爱。它吃饭的时候特别奇怪,吃一口东张西望,再吃一口还是东张西望,好像有人给他抢似的。点点跑步也非常快,有时候我都跑不过他。点点睡觉总刻醒来。家里人出出入入,它从来不叫唤,如果有陌生人一进来它就会“汪汪汪汪”是习惯把耳朵贴在地上,只要有点点动静它就会立的叫。

  点点除了可爱、有趣、还调皮着呢,有一次,我回外公家,进了家门就把我的鞋脱下放到鞋柜上。这时,我的好朋友牛牛在外面喊我出去玩,我高声地答应者,急忙就找我的鞋,可奇怪的是,鞋柜上单单少了我的鞋,我把鞋柜都找遍了,也没有踪影。我暗暗嘀咕起来,真是见鬼了吗?刚刚一会,鞋子怎么就不翼而飞了吗?我怀疑是爸爸不让我出去,故意给我藏起来。就对爸爸发起脾气来,非要爸爸还我的鞋。爸爸一脸的无奈,找遍了整个屋子,也没有见我的鞋。我开始大哭大闹起来,全家都惊动了,都帮我找鞋,可结果还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没有找到。就在全家人纳闷的时候,点点慢吞吞从窝里爬出来,嘴里叼着正是我的一只鞋,摇着尾巴,讨好地在我的腿边晃来晃去。哎哟,原来罪魁祸首是点点呀,弄得我这是哭笑不得。

描写狗的作文 篇3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它会为主人看家。如果遇到陌生人,就会冲着你汪汪直叫,好像在告诉主人:"有客人来了!''有一天,妈妈带我和弟弟去外婆家,外婆家的狗生了四只狗宝宝,身上的羽毛有黄白相间的,有黄的,还有两只是黑乎乎的,它们可爱极了。

  午饭过后,我趁狗妈妈不在的时候,一个人悄悄地拿根小树枝在逗逗小狗狗。突然,狗妈妈回来了,它在我身后用嘴巴拉了拉我的衣服,而我却以为是我调皮的弟弟在拉我呢!转过身一看,吓得我一动也不敢动,狗妈妈直冲着汪汪叫了起来。外婆闻声赶来了,她告诉我,刚生完小狗的狗很凶,看到生人靠近小狗,会以为是来伤害小狗的'。听了外婆的话,我站在离小狗有一段距离的地方,静静地观看着;看着狗宝宝把狗妈妈围成一圈,你一口我一口地喝着奶,样子真逗人。俨然成了大人保护小孩子的模样!

描写狗的作文 篇4

  我最喜爱的动物就是泰迪犬了,它们总是像大明星一样,全身“烫”着卷发,有的还去染头发呢,红,橙,黄,绿,青,蓝,紫色。这些漂亮的颜色“映衬”着泰迪的可爱,染上色,让泰迪犬显得更迷人了,主人总是会给泰迪犬扎上一个小辫子,好像泰迪犬就是他们的孩子一样,多么的高贵呀。

  泰迪犬也是贵宾犬的一种,平常都是黑,白,棕,杏色,它们还有点通人性呢,出门时总要穿漂亮的衣服,有时还会叼起蝴蝶结放在主人手上,把头低下,让主人给它戴蝴蝶结呢,

  泰迪犬在进食时,总是先看看,看看好不好吃,然后再闻一闻,味道香不香,在舔一舔,合不合口味,当这一切满意后,它才开吃。

  每次主人吃饭时,它抱着主人的腿“汪汪”直叫,像是在撒娇“主人,主人,我的好主人,给我吃一口嘛,给我吃一口嘛我也要吃”。主人不给呢,它就头一甩回到自己的窝里,不时回过头来,像在说“不给就不给呗,不过主人你还是要留点给我的”。如果主人给了的话,它就会用头轻轻的擦主人的腿,然后像怕被别人抢走似的,一口吃掉,吃完了尾巴一昂,回窝去睡大觉了。

  这就是我喜欢的泰迪犬,你们喜欢么?

描写狗的作文 篇5

  聪聪的故事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这是老舍先生在《养花》中写下的句子。他爱花,爱养花,自然乐在其中。我呢,爱狗,爱养狗,也想和大家唠唠我养狗的乐趣。 那时,小姨家的母狗生了五只小狗。刚满月,我就挑了一只最可爱的小花狗抱回了家。它比我手掌大不了多少。也许是个头太小的缘故吧,它那双眼睛显得格外大,格外亮,一副鬼机灵的模样,我给它取名“聪聪”。 聪聪不是刚满月吗?它只会喝牛奶,我们得餐餐给它喂牛奶。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冲牛奶就挺有讲究:牛奶不能太热,这样会烫着它;也不能太冷,那样它会拉肚子。把牛奶滴到手背上,不冷不热了,才能给它喝。喂牛奶更麻烦,得把它抱在怀里,把奶嘴伸到它小嘴里。它个头小,嘴巴更小,喝起来很吃力,也很费时。

  我得一直保持这个姿势,时间长了,就会觉得胳膊酸痛。可是看着它一天天长高长胖,又是多么有意思呀! 聪聪果然聪明伶俐!吃完晚饭,妈妈总会拖地,这时候,它最兴奋了。它会扔下一切,飞快地跑过来,把自己“黏”在拖把上,怎么也轰不走。随着拖把的前后拖动,它就会自得其乐地跳起自编的舞蹈来:时而抬起前爪,时而翘起后脚,时而摇摇尾巴,忙得不亦乐乎!那滑稽样儿,准逗得你笑出眼泪! 不过,它也有小聪明耍过头的时候。那天晚上,我都要睡着了,突然听见聪聪凄厉的尖叫。

  我连忙跳起来,顺着声音跑过去——啊!它竟然掉到厕所里了!我大喊救命,喊声引来了妈妈。妈妈二话不说伸出手把它捞上来。可怜的家伙已奄奄一息了。妈妈又连忙给它洗了个热水澡,用吹风机把它身上的毛吹干,忙活了好半天,总算把它的小命拣回来了。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它呢,却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照样淘气,照样干些让你又好气又好笑的事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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