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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驾驶十篇

江之@南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安全文明驾驶十篇

安全文明驾驶

一、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做合法守纪的开车人。

变换车道,以获得更通畅的车道,快速超车,理所当然。但是,高速不合理的变换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具体为:突然变换车道,不给后车以足够的反应时间,不得不重刹车以应对;不打转向灯变换车道,吓后车一跳;一口气变换两条以上车道,“吃”掉整条高速路;来回穿梭,从左并到右,再从右并到左,旁车难以预判动向。

高速正确变换车道标准只有一条:不能造成后车困扰。这要求变换车道时,必须从右往左并,打转向灯,对后车车速有准确判断,并留足足够长的距离。发现变道会给后车带来麻烦时,乖乖的留在原有车道。

不按车道行驶的后果是车祸频发,出现各种追尾。在欧洲,这一规定被严格遵守,有且仅有两条车道时,小车会在左道行驶,一旦后面有快车逼近,会迅速让开车道。因为规范,所以快速,欧洲高速通行效率极高。

因为有人随意变换车道,所以跟车得跟紧些?殊不知高速公路上一旦撞上,车辆基本是“前凹后翘”,只能等拖车,结果造成长时间拥堵。高速合适跟车距根据车速相对应,选择路面或路边的某一固定参照物,如果前车和你的车通过该参照物的时间间隔在两秒以上,那么说明车距基本合适。雨雾天气应比平时多出0.5~1倍。当遇到载重货车,根据距离应该相应增加。此外,要时刻注意前方车辆的信号灯指示。占用应急车道的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节假日,应急车道即为生命车道,事故发生后,救援车辆需要通过此车道第一时间抵达现场,事故不处理和救援完毕,高速就不能通畅,有些开车人不是不知道,而是看见前车多不想多等便想走捷径。还有不规定时速行驶的,超速,遇有测速点立即减速,由此造成后面车辆追尾,引发事故发生。

还有些人刚拿证就上高速,将马路当练习场,在高速上练车,以致车速太慢,变成路障,阻碍后面正常行驶的车辆行驶,影响通行效率,也易引发事故。拿完牌就上高速公路在中国相当普遍。但一旦出了事故,轻则罚款,重则伤身。事实表明,此次假期堵车最直接原因是事故,而引发事故中,有一部分是新手经验不足,匆忙间撞上前车。

公安部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龄1年以下的实习期驾驶人将被重点管理,驾车上高速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新规已施行一年。显然,公安部已经意识到新手随意上高速的危害。

二、疲劳驾驶

俗话说:春困夏乏秋打盹。开车人首先要保持充足的睡眠,加强营养和锻炼,使身体适应季节的变化,确保最佳的行驶状态,不疲劳驾车。长途行车感觉困乏时,要主动到服务区休息,休息不一定得睡着,下了车,松松腿脚,上下洗手间,或用冷水洗脸,吃点醒神的食品或喝些浓茶咖啡,车上可准备些风油精,清凉油之类涂于太阳穴,将通风系统打在外循环,保持空气清新,对消除犯困都有一定的帮助。由于今年发生多起大型事故,各地随即出台规定,客车半夜需“落地”休息,杜绝疲劳驾驶。虽然规定只针对客车,但小车也应引以为鉴。

三、不要有不良的驾车习惯

丢垃圾在高速上随处可见,每当假期,高速最累最受委屈除收费员之外,便是保洁人员。数据统计,节假日日当天,每个保洁员工作量是平常三倍。丢垃圾人或许没意识到,一件小垃圾,在高速都会变成杀手,造成死伤。

安全文明驾驶篇2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贯彻重要批示精神开展冬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行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聚焦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等薄弱环节,通过教育培训提升营运驾驶员安全文明经营服务理念,提升营运驾驶员职业素养、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2019年12月底前,所有营运车辆驾驶员接受以职业道德、新时期驾乘关系、职业病防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故障处置和突发应急处置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完成年度考核评估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至2月)。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动员。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为主体,相关部门和各乡所配合,做好15类行为的摸底调查工作:1.服务用语不规范、态度不端正的;3.公交、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着装不规范;3.营运中拒载、甩客的;4.乱停乱靠、站外上下乘客的;5.运营中未系安全带的;6.营运中接打手持电话、玩游戏等;7.运营中在车内吸烟的;8.巡游出租车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合乘(拼客)的;9.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的;10.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11.故意绕道行驶的;12.不按乘客意愿使用音响和空调等设施设备的;13.随意改装货车车厢的;14.随意增加车载标识的;15.其它情形。

(二)集中培训阶段(2月至11月)。按照培训计划与驾驶员继续教育相结合,分批次组织集中培训,确保道路运输营运驾驶员接受安全文明教育培训,使全体营运车辆驾驶员对安全驾驶、文明服务知识掌握大幅度提升,并在实际工作中能更好服务群众。做好营运驾驶员在服务中的检查指导,及时调查处理服务投诉、举报,曝光屡禁不止或屡止不改的恶劣服务行为,对情形严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核测评阶段(11月至12月)。按照《XX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做好我市辖区内营运驾驶员的全员年度测评考核工作。并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牵头,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查找不足整改提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工作计划

(一)规范教育培训内容。使用好交通运输部编印的《道路安全运输一疲劳驾驶》《道路安全运输一应急处置》等口袋书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公益片。以职业道德、新时期驾乘关系、职业病防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故障处置和突发应急处置等内容为重点开展教育培训,客运车辆驾驶员要重点培训文明服务、应对处置乘客侵扰安全行车等内容,增强驾驶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保障乘客安全作为驾驶员的“第一责任”意识;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要重点培训货物装载牢固、挂车制动安全等内容;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要重点培训突发事故预防、危险品泄漏应急处置内容。

安全文明驾驶篇3

关键词:创建;文明;企业;健康;发展

中图分类号:DF41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13-0100-02

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出租车分公司成立于1999年年底。目前拥有出租车664台,出租车驾驶员1400多名。十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以服务乘客,奉献社会为宗旨,以“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管理,文明服务”为总要求,加强企业的文明建设。尤其是近年来,公司以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借助行风民主评议的东风,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优化经营、创新管理,着力构建和谐企业,打造“汽运出租”优秀品牌。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证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为切实保障创建活动得到落实并取得成效,公司党支部和领导经营班子首先从建立健全机制入手。一是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创建活动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长期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营管理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二是完善监管效能机制,促进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实行驾驶员动态监督工作制,制定并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效能追究制,要求驾驶员写出“安全行车、优质服务”承诺书,并聘请管理人员、电召员、驾驶员代表为效能建设监督员,设立服务意见箱,公开接受监督。三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在创建文明活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以提高员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经营运作效能

随着出租车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在软硬件建设上不断加强,加大科技投入。一是持续对车载设施设备及时改造升级。目前,公司所有出租车均装有GPS监控终端设备,对接佛山市电召统一平台GPS调度系统,通过该系统对车辆实行全天候调度、管理和监控,实现了快速派车、GPS跟踪、呼叫应答、旅客预约、信息、受理投诉和失物认领等电召服务,以及超速报警、防盗反劫等。二是公司与电信共同研发了“微派”出租车管理系统,率先对132台公营出租车通过“微派”手机应用平台系统进行管理。该系统功能强大,具备经营收入监管、营运情况报备、车辆维修报备、驾驶员考勤、报表自动生成、通知公告发放、资讯服务等诸多功能。驾驶员每天通过手机“微派”实时拍照,上报上班时间、地点、经营收入、行驶里程、燃料消耗等营运数据,同时配合计价器的乘客感应自动打表计费、车载录音录像、GPS行车记录仪等车载设备。“微派”手机应用平台系统的使用,有效监管了驾驶员按时交接班、文明合法经营行为等,有效防止了车辆营运收入的流失,改变了公营模式下营运监管不及时、耗时耗力的现状,大大减轻了管理人员录入营运数据、核对、分析的工作强度,节省了70%的人力资源,提高80%的工作效率,实现了有效的全面监管。为出租车公营模式提供了技术保障,体现了科技化信息管理的优越性。三是投资20万元研发使用了出租车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办公数字化、档案网络化、管理一体化。通过应用出租车管理信息系统,包括驾驶员档案、车辆技术档案、行车安全档案、车辆设备管理、驾驶员违章情况、服务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车队日常管理、星级车辆管理、优秀驾驶员管理、综合报表管理等信息,都能做到“一键”快速查询及汇总。并分别成立了出租车信息管理系统研发小组和管理小组,及时有效地研发和改进系统相关内容,确保系统的实用性、有效性,最终实现快速、便捷、有效工作。

三、加强管理制度化,确保优质服务水平

着眼于保证服务质量,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驾驶员队伍,公司始终以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为质量目标,不断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近年来,包括《驾驶员管理手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驾驶员聘用制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在内,完善和细化规章制度60余项。涉及出租车驾驶员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进一步严格招聘制度,提高准驾“门槛”。凡公司招聘的驾驶员,除了要求具有从业资格证外,还要具有3年及以上驾驶经验,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没有进入相关管理部门的“黑名单”,无重特大交通事故和违法犯罪记录。初审合格后,还要进行为期一周的企业、部门和班组的岗前三级培训,包括相关交通法律法规、行业知识、优质服务意识、职业技能和安全知识等,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其次是实行严格的培训制度。驾驶员每月都要进行安全培训,每季度一次驾驶员职业素质培训,包括普通话、粤语、文明礼仪等。对服务质量投诉属实的,以及违法违章违规的出租车驾驶员,实行脱产培训,考试合格者方能再上岗。然后,完善驾驶员行为准则、管理规范和服务要求以及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驾驶员按“车容车貌统一、着装统一、文明用语统一、车载设备统一”的四统一规定为乘客提供规范服务;与出租车驾驶员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月对出租汽车实施安全检查检测。对在“创精神文明企业,建星级出租车”和“优质服务、安全生产”等活动中营运服务表现优秀的出租车驾驶员进行表彰和奖励。针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奖项有“星级出租车”、“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驾驶员、“拾金不昧”驾驶员、“助人为乐,风格高尚”驾驶员、“诚信经营,优质服务”驾驶员、“优秀外来工”以及“安全行驶里程30万公里”、“安全行驶里程50万公里”驾驶员等,同时设立不同的奖励标准,每年发出奖励金数十万余元。对服务质量投诉属实的,以及违法违章违规的出租车驾驶员,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参加任何奖项的评选。近年来,旅客满意度保持在98%以上。

四、着眼于“汽运出租”品牌建设,灵活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

公司始终坚持以“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管理,文明服务”为总要求,创新载体,使文明创建工作常抓常新。近年来,公司通过灵活多样的载体形式,如举办服务技能竞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和“礼让斑马线 佛汽文明行”、“公民道德修养课堂”、“平安交通“、“服务之星”等活动,组织参加市、区“安全文明驾驶人”、“文明驾驶员”、“星级驾驶员”评定活动,在促进出租车驾驶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的提高,以及推进承诺服务、爱心服务、贴心服务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一是服务质量、行车安全监管渠道多样化。向社会公开作出了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客运稽查员上路巡查;应用GPS智能调度系统实时监控;设立了旅客意见信箱。二是贴心服务、爱心服务形式多样化。出租车配备晴雨伞、药箱和残疾人旋转座椅等。三是“汽运出租”品牌初步树立,企业文明建设得到了加强。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乐于奉献已经成了广大驾驶员的自觉行动。两年来,全体员工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为地震灾区人民献爱心,共捐出爱心款3万多元。

五、以促进驾驶员队伍稳定为重点,大力加强和谐企业建设

安全文明驾驶篇4

【关键词】安全驾驶;驾驶意识;培养

1、前言

安全对汽车驾驶员来说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只有保障安全才能出效益,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道路交通的基本要素就是人、车、路,其中驾驶员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据交通事故统计表明,在发生车祸的直接或间接原因中,有80%~90%与驾驶员有关系。因此,在汽车驾驶教学中,要特别注重汽车驾驶意识的培养。

而安全驾驶意识的培养有赖于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建立和健全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将安全、文明驾驶意识渗入到培训的各个环节,使学驾人员在掌握安全驾驶技能的同时,牢固树立安全驾驶意识。从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有效提高事故预防水平,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安全。

2、培养安全意识的方法

安全意识是无形的、抽象的,培养起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在教学中要巧妙地科学地运用教学方法,变无形为有形,变抽象为具体,使驾驶人员逐步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

2.1培训教育法

驾驶员素质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要培养出素质高、具有文明的驾驶行为的驾驶人,必须坚持在不懈地提高安全驾驶技能的同时,更在培训时注重安全意识的养成和考核。如在培训态度上要有持续性和严肃性,在培训内容上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培训手段上要有实效性和创新性,做到树立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与安全驾驶技能的培养和考核相结合,将安全驾驶意识的培养落实到全过程、全体员工。只有全体驾培人员,尤其全体教练员理解和掌握了安全意识教育的新理念、新方法,才能培养出安全意识强、文明素质高的驾驶人。其中,抓好下述两个关键环节人员职业素质培训至关重要。

2.2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也叫个案或实例教学法,它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锻炼能力的方法。我校在汽车驾驶教学中,长期和市交通事故科联系,获取第一手资料,建立交通事故案例库,教师根据教学内容,有目的地从案例库中提取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分析,以案论理,教师变教书匠、讲解员为指导者、推动者,学生由接受者转变为参与者、思考者,在一个个真实的“故事”中,有针对性的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效果十分显著。

2.3情境教学法

情境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目的地引入或创设具有情感色彩的具体生动的场景,以引起学生一定的情感体验。我校在汽车驾驶教学中,采用大量的图片,运用幻灯片、多媒体、驾驶模拟仪等,创设逼真的交通环境,让学生入“情”入“境”,体会安全驾驶的乐趣,认识到交通事故的危害。另外,我校在训练场地还设置了许多安全标识、宣传标语,通过以景激情,在情境中渗透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

2.4模拟训练法

模拟训练法是指使用汽车模拟驾驶系统,操纵着具体力反馈功能的方向盘,实时交互行进中的三维立体道路场景,在各场景中可以进行相互之间会车、超车、让车等技能的训练,使驾驶者初步了解汽车驾驶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体会驾驶汽车的动作要领,感受汽车驾驶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适合于毫无驾驶经验的学员的驾驶培训和具备驾驶员资格的新手的实战练习。在模拟训练中学生可自己观察分析作出判断处理,虽然是模拟仿真系统,但是学生置身其中,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训练,强化安全意识,既节省了油费,又达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目的,为今后进入实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尤其是特殊环境下的驾驶,实训无法进行,利用驾驶模拟训练可以弥补这一缺憾。

2.5个性化教育法

在开展安全教育时,我们要针对学员进行个性化的情操陶冶,培养健康向上的驾驶情绪。在组织职工、学员进行学习培训时,注意培养学习安全驾驶知识和掌握安全驾驶技能的自觉性,提高分析和处理驾驶安全问题的能力。同时注意加强职工、学员的个性修养,养成善于控制感情,克服不良心态,避免发生过急、危险的行为,始终保持健康、乐观、奋发、向上的情绪,以科学、冷静、理智方式处理道路交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杜绝因个人不良行为而影响道路行车安全。

2.6自我教育法

在学员安全教育管理中,自我教育不可忽视。可将安全意识较强、技术水平较高者与较相对较弱、低者进行组合,将老师傅或老学员与新人相组合,性格激进与性格稳重的相组合;推而广之还可根据各人的知识水平、心理反映、安全意识等因素,进行有机组合,开展互帮互学。还可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鼓励学员玩玩网上相关安全驾驶的电子游戏,创造条件让学员在“玩中学,学中玩”,提高安全学驾兴趣。通过这种互动交流,互相帮助,灵活学习,互相促进,形成一种自我教育氛围,从而达到安全驾驶技艺互补和互进的目的。

培养汽车驾驶安全意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如果领导重视,教师有心,学生有意,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一定会取得卓著的成效。

结束语

以上几种方法是我们做好驾驶安全教育的有效手段,安全驾驶意识的培养是一项需长期坚持不断探索的系统工程。只要我们坚持全员参与、全程育人的育人思想,我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培养工作一定会出成效,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倪巍,张守胜,李晓.安全驾驶――十字路口[J].摩托车,2008(08).

[2]运输企业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常识问答[J].安全与健康,2008(08).

安全文明驾驶篇5

关键词:危险驾驶 定罪标准 法益保护

刑法修正案八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①“追逐竞驶”、“醉酒驾驶”问题正式纳入我国刑法规范。然危险驾驶罪的入罪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仍处于摸索阶段。首先是一个入罪必要性考量,其次是定罪量刑标准,再就是法益的保护功能如何,这些问题均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一、 危险驾驶罪的概述。

所谓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应当包含两种行为:第一、行为人驾驶机动车以追逐竞驶的方式在道路上行驶,情节恶劣;第二、行为人以醉酒状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由此可见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只规定了“飙车”和醉酒驾驶这两种危险驾驶行为。因此,我国刑法中危险驾驶罪的危害行为应仅限定为“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这两种行为。

虽然“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这两种危险驾驶行为最为人们所关注,且最为多见,但如服用、麻醉剂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严重超载驾驶、或者明知车辆不符合安全要求仍驾驶等行为,其危险性与“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并无不同。危险驾驶行为根据英国法律被定义为:司机的驾驶方式远远不能达到令人满意、谨慎和被期望的程度,并且对于令人满意、谨慎的司机来说,很明显,以此种方式驾驶是特别危险的。

(一)“追逐竞驶”行为之认定

在我国对“追逐竞驶”行为之认定,应把握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二中第119条规定给我们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对“道路”的规定,道路所包含的是第一、公路、城市道路;第二、虽属于单位管辖范围,但是仍然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高校道路等允许公众通行的场所)。该立法目的是符合我国的交通发展现状。其次,“追逐竞驶”并不等同于“高速驾驶”,相互追赶,相互竞赛并造成严重后果即可认定为“追逐竞驶”。而“高速驾驶”必须要速度超过一定的限度才能认定为高速驾驶。“追逐竞驶”要求必须有一个及一个以上的追逐对象才可认定为追逐竞驶,而“高速驾驶”则不要求有追逐的对象。再次,行为人如果由于情况紧急不得已造成了客观上的“追逐竞驶”,其主观并无造成“追逐竞驶”的故意,也并未造成法益的紧迫威胁,则不应简单认定为“情节恶劣”加以处罚。再次,对“情节恶劣”的认定也需要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晰。对情节恶劣的认定必须结合行为人所处的客观环境、潜在危险性、认识因素、主观心态。若行为人只是由于情况紧急不得已造成了客观上的“追逐竞驶”,其主观并无故意,也并未造成法益的紧迫威胁,则不应简单认定为“情节恶劣”加以处罚。

(二)醉酒驾驶行为的认定

首先,对醉酒标准的认定。根据常识人们都可以知道,由于人们体质等方面的差异,对酒精反应和承受能力不同。只从血液酒精含量标准来判定是否属于醉酒驾驶,存在一些不合理性。受制于当前的技术,通过血液检测相对也比较客观,可以建立一个全面检测驾驶者实际驾驶能力的模型,通过驾驶者当时的认识能力、意志因素等加以判断。从而得出更加全面、准确的信息。

其次,对“隔夜醉驾”和“非饮酒性醉驾”不能客观归罪。所谓“隔夜醉驾”即机动车驾驶人前一天晚上由于饮酒过量而致使第二天早上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并达到醉酒标准的驾驶行为。“非饮酒性醉驾”即机动车驾驶人因食用或者在体内注射了含有酒精的物品客观上造成了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并达到醉酒标准的驾驶行为。有报道就曾指出某些“豆腐乳”和医用口服液含有酒精,而食用这种含有酒精的食品或药品在短期内会造成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因此如果驾驶者属于正常驾驶且没有造成任何危害的情况下,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有客观归罪之嫌。

再次,醉酒驾驶不应一概而认定为犯罪。深度醉酒状态造成的病理性醉酒,容易急速发作并且完全失去或半失去对于所处环境的一切意识,产生一种使人完全无意识或半无意识的行为。因此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虽然危险驾驶已经法定,从刑事责任角度而言,完全醉酒状态下,行为人丧失了全部或部分意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在事实判断上行为人是完全无责任能力者或部分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令其承担与其行为不相当的刑事责任并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②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应区分不同的情形,考虑驾驶者的客观状态。

二、危险驾驶罪和相似罪名的区分

(一)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分

从主观方面来说,危险驾驶主观心态是故意。这种故意可以表现为行为人在明知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下不顾他人和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追逐竞驶或醉酒驾驶并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存在。其次,就危害结果而言,交通肇事罪须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的区别是:前罪为故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后罪只能是过失。

从客观方面来说,危险驾驶罪首先在驾驶行为上要求具有危险性,即行为人必须处于难以正常驾驶的状态,而且这种行为产生危险,有可能给他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害。其次是有情节上的要求,“追逐竞驶”(飙车行为)要求“情节恶劣”,醉酒驾驶也要求达到一定程度的严重状态。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在客观上则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行为人有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2,行为人行为须引起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3.重大事故与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有因果关系。交通肇事罪调整的是违反交通安全运输管理法律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为。危险驾驶罪调整的是严重违反交通安全运输管理法律的行为,无论是追逐竞驶行为还是醉酒驾驶行为都是属于严重违反交通安全运输管理法律行为的,而危险驾驶罪正是规范此类行为的。在调整的时间范围上,危险驾驶罪属于危险犯,交通肇事罪则属于实害犯。危险驾驶罪的刑罚介入要比交通肇事罪提前,这样有利于预防危险驾驶行为和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两罪在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但两罪在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均有不同。从认识因素上来说,两罪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转化为现实可能性的程度认识不同。对于危险驾驶罪来说,行为人对于具体危险是有认识的,只是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认识不深,轻信自己能够避免,因而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应当是放任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希望或放任公共安全危险的发生,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故意的全部内容,这符合了此罪的立法目的。

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程度有所区分。驾驶者的现实情况和客观环境等不同,其产生的危险性也不一样。然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客观上决定了要有与放火、爆炸等危险行为危险程度相当才可构成此罪。只有当其满足了上述客观要求,才能够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除此之外,危险驾驶罪必须要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没有前提条件,只要对不特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就可以认定。同时必须注意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以其他危险方法”,作为一个“兜底”规定,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只有当其他罪名无法适用时,才能适用。

三、危险驾驶罪完善思路,践行其法益保护功能

首先,应发挥好危险驾驶罪的预防功能。危险驾驶罪设立的首要目的就是预防危险驾驶的犯罪,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要发挥好其预防功能。媒体在报道时须合乎规范,客观真实的报道相关事件,引导正确的价值观。其次,加强普法教育。各类危险驾驶案件经媒体报道后,会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因此有关专家学者应当用能让一般民众能懂的方法对法律进行解释,让民众了解。但“人们在考虑争议案件时往往会不自觉的感情用事,当法理与情理冲突时,公众的情感会偏离法理,对司法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③但是人们一方面有智力的需求,同时也有感情的需要,感情需要寄托在事物上,情理冲突是必然的。比如在农村,危险驾驶,醉酒驾驶依然大量存在,不能说是其合理性,这是法律的空白区,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因此,在处理典型案件时,应注重对民众的法律教育。可采取公开审判、电视直播等方式,让公众能直观地了解整个案件。

其次,搞好刑法与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衔接。刑法虽然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但这只是对行为人人身和财产的处罚,对行为人资格的处罚还需要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加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了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处罚,但对高速危险驾驶行为并没有相关资格处罚的规定,因此,为了能与刑法较好的衔接,应该对高速危险驾驶行为的资格处罚作出规定。可以参照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规定,对于高速危险驾驶机动车,情节恶劣的,吊销驾驶执照,并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高速危险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再次,坚持法律适用的统一。“所谓法律适用的统一即司法机关在司法中针对相同的案件相同的情况依照相同的法律,做出相同的或者是差异不大的结果出来”。④由于立法主体的多元和司法人员认识的差异,导致了司法机关在处理危险驾驶案件中适用法律不统一,出现“同案不同判”的问题。要实现司法的公正,就必须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问题。最高法院应建立健全全国的协调机制,加强对同类案件的指导,使司法人员在处理相同或类似案件时有统一的参考和认识,减少对相同或类似案件判罚的巨大差异。

总而言之,处理危险驾驶案罪与刑要相适应,以免同案不同判,同时,还应重视危险驾驶案例指导制度,形成此类案件的指导范例。我们也应对其有所觉解,只依靠法律的强制力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应该调动人们的公共意识,形成对社会规范的自觉遵守的习惯.(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 张明楷.刑法学[M].第3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256页.

[2] 刘万琨.关于增设危险驾驶罪的思考[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10.

[3] 吴洪义.酒驾肇事的刑法责任探析[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硕士论文],2010.

[4] 郭孜政.驾驶行为险态辨识理论与方法[D].四川:西南交通大学[博士论文],2009.

[5] 肖中华,王海桥.危险驾驶犯罪行为的刑法界定[J].法学论坛,2009年第6期.

注解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

② 肖中华,王海桥:《危险驾驶犯罪行为的刑法界定》,载《法学论坛》2009年第6期,第34页。

安全文明驾驶篇6

考科目三紧张不提倡用药物,多练习,在考试时尽量深呼吸。就当自己在练习时一样操作就可以了。

科目三,包括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的简称。不同的准驾车型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不同。

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一般包括:上车准备、灯光模拟考试、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档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一般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来源:文章屋网 )

安全文明驾驶篇7

1、科目三考试不合格,十天以后就可以预约下次考试。

2、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一)考试为每人次80元;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考试为每人次24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三)中,道路驾驶技能项目考试为每人次200元,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项目考试为每人次40元。

3、其他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一)考试为每人次80元;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考试为每人次16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三)中,道路驾驶技能项目考试为每人次120元,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项目考试为每人次40元。

(来源:文章屋网 )

安全文明驾驶篇8

为切实加强机关车辆管理,规范机关车辆配备和使用,强化机关车辆驾驶人员文明行车、遵章守纪意识,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机关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机关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管理的重要意义。机关车辆是用于公务活动的交通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领导和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机关车辆的行车秩序,是人民群众评价党风、政风的一个重要标准。加强机关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的管理,是贯彻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转变机关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和政府良好形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机关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管理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教育管理,确保机关驾驶员依法依规文明安全驾驶。为确保机关驾驶员依法依规文明安全驾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机关驾驶员的教育管理。第一,要对本单位机关车辆驾驶人员的资格进行一次重新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严禁其驾驶机关车辆。第二,要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切实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牢记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十要”、“十不要”规定,消除“特权”思想,自觉遵章守纪。第三,机关车辆驾驶人员要树立亲情驾驶的意识和理念,将往来车辆当作自己亲人驾驶的车辆,将过往行人当作自己的亲人对待,礼让在先,文明驾驶;机关车辆驾驶人员要加强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驾驶水平,确保安全驾驶。第四,县公安局要结合实际,编制机关车辆应遵守的纪律规定,张贴在车内醒目位置,时刻提醒驾驶员遵守。

三、加强路面执法,确保机关车辆行车秩序进一步好转。公安交通管理和公路交通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路面执法管理,坚持既严格执法、又文明执法,严肃查处机关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消除思想顾虑,对机关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大胆查纠,严格按照现行交通法规或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严重违法违纪的机关车辆驾驶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要将机关车辆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处理情况及时抄送车辆所属单位。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机关车辆及其人员管理的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加强机关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车辆的配备和使用,促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监督检查,反对公车私用,反对违章驾驶,提倡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和高速驾车,杜绝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建立机关车辆违章情况通报制度,车辆管理部门要定期提供机关车辆违章信息,适时在媒体上曝光。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和政法、交管部门要带头建立健全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法纪,作好表率,树立XX的好形象。

安全文明驾驶篇9

关键词:汽车车队管理 车辆防事故 主要原因 安全教育

中图分类号:F27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3(a)-0241-01

江苏省侨联是广泛联系、团结海内外侨界并为他们提供服务的人民团体。近年来,江苏省侨联的面临着繁重的车辆保障任务,车辆管理安全形势日益严峻,所以汽车车队必须狠抓车辆安全防事故工作,确保良好的车辆运输秩序,有效遏制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

1 发生车辆事故的主要原因

人是影响车辆安全的关键因素,据相关数据统计,有80%-85%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人造成的,这里的人不仅指驾驶员,还包括行人,比如驾驶员驾驶失误、驾驶员违章驾驶、行人和自行车未遵守交通法则等,但是总的来说,关键还在于驾驶员的行为,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数据表明,在交通事故总数中,由驾驶员失误而发生的事故就占到70%,可见,驾驶员是车辆事故发生的关键因素,是汽车车队管理中车辆防事故工作的重点对象。另外,车自身也是发生车辆安全事故的因素,国内外交通统计资料表明,由车辆自身因素造成的交通事故,在发达国家约占5%,在发展中国家约占10%,很多事故是由比如车辆制动失灵、转向失灵、轮胎爆裂、轮胎脱出、灯管损坏、灯光眩目、连接失效等这些机械故障引起的,所以汽车车队也应将车辆自身作为防事故工作的重点。

2 如何做好汽车车队管理中的车辆防事故工作

2.1 抓好安全教育

汽车车队应将车辆防事故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综合性的工作来抓,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打牢驾驶员的思想基础,强化其安全意识,增强驾驶员重视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第一,汽车车队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最好每季度开展一次,教育内容要包含安全驾驶常识、条令条例、交通法规等,落实教育制度,引导驾驶员正确认识到安全驾驶、汽车分队建设、车辆防事故三者之间的关系,使驾驶员自觉遵纪守法,安全驾驶。第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汽车车队自身特点制定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措施,积极开展互帮、互教、互学活动,及时掌握工作人员思想动态,确保人员思想上的稳定。第三,采取一系列必要的措施保证安全教育的经常化和具体化,做到安全教育天天讲、处处讲,在驾驶员出车前,对其提出安全要求,交代注意事项,在执行重大运输任务前,务必要开展专题教育,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第四,定期进行安全工作形势分析,适时组织驾驶员作风整顿,使驾驶员养成良好的作风习惯,不断强化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第五,经常开展查责任意识、查安全观念、查驾驶作风、查事故苗头、查执行规定的活动,比如我汽车车队对于上级通报下来的车辆安全事故,及时传达给了所有驾驶员,对本车队发生的车辆事故,及时进行分析解剖,让各个驾驶员从中吸取教训,并组织肇事者现身说法,达到了互敲警钟的目的,警示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

2.2 提高驾驶员素质

驾驶员作为汽车车队管理中车辆防事故工作的主体,除了驾驶员思想,驾驶员的综合素质更是直接影响着安全驾驶,为此,必须采取一些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为预防车辆事故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

(1)把好选拔关。

汽车车队要把好驾驶员选拔关,按照选拔条件和要求对新训驾驶员进行心理测试,对于那些对汽车驾驶缺乏兴趣、不具耐心、反应迟钝、不耐疲劳、气质忧郁的人员,不得入选,对于符合要求的人员,可适时将其安排到汽车分队进行锻炼,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复训,防止驾驶员将学到的技术遗忘掉,保证最终在汽车车队任职的是熟悉业务、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人员,以进一步充实汽车分队驾驶队伍。

(2)把好培训关。

以因材施教、因人制宜为原则,做好培训工作,保证每个驾驶员在熟悉交通常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掌握技术标准,具备熟练的驾驶技术和车辆维修保养技术。充分发挥老驾驶员的作用,平时多向新驾驶员传授驾驶技术和行车经验,引导新驾驶员在实践中摸索规律,掌握驾驶技巧。汽车分队要及时修订、制定突发车辆事故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技术练兵,组织驾驶员进行技术演练,努力打造一支技术过硬、综合素质高的驾驶员队伍。

(3)把好考核关。

贯彻执行考核机制,将淘汰制度落实到驾驶员选拔、培训、考核、上岗各个环节。对于驾驶员考核,要从技术、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开展,实现考核的全面性,对于考试不合格、不符合结业条件的人员,培训单位不应对其颁发结业证书,对于不适合车辆驾驶岗位的要坚决淘汰,对于那些在工作岗位上经常出现违章、事故苗头多、工作作风不良、责任意识不强的驾驶员,应将其调离驾驶员岗位。

2.3 实施严格的管理

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第一,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汽车分队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防事故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到人,杜绝私自出车、无证驾驶、违章驾驶现象。第二,严格执行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和派车制度,做好车辆日常养护工作,除了出车前的例行检查,行使中也要时刻注意全部车件的运作情况,发现故障,及时停车检修;在驾驶员出车时,值班员应对出行车辆进行严格的检查登记,做到有故障的车辆不放行,证件未带全的不放行,在归队后,车辆未经检查不准入库,车辆故障未排除不准入库,擦拭不干净、不到位不准入库,这对于消除车辆安全隐患、保证安全行车具有重要作用。第三,实施奖惩机制,开展评比活动,将评比成果与驾驶员入党、考学、立功受奖挂钩,对思想扎实、驾驶作风表现好、技术全面、业务熟练、安全意识高、责任心强的驾驶员进行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而对于事故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驾驶员,应给予适当处分,以达到教育本人、警示队伍的目的。

3 结语

总之,只要我们高度重视汽车车队管理中的车辆防事故工作,将车辆安全工作始终作为汽车分队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探索车辆防事故工作的规律,切实做好安全教育,打牢车辆驾驶员的思想基础,着力提高素质,打牢预防车辆事故的技术基础,严格管理,落实各项预防车辆事故工作的措施和制度,从各个环节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我们完全可以相信,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必将得到有效遏制,汽车车队也必将得到安全、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荣志,高立功.汽车分队在做好车辆防事故工作中应注意四个问题[J].汽车运用,2011(2):30.

安全文明驾驶篇10

对科目三驾考有异议能投诉。可以直接给驾校投诉,也可以打政府热线、电视广播节目反应。前提是你手上有相关的证件,比如录音,照片等。科目三,又称道路安全驾驶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的简称。不同的准驾车型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不同。科目三的内容一般包括:上车准备、灯光模拟考试丶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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