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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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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十篇

计划生育工作信息

【关键词】计划生育;统计信息;新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经济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与此同时我国的人口数量也有了很大增长,这使得计划生育工作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注,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实施[1]。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这一基本国策的基础上开展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也获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我国的人口数量之多,地域面积之大使得计生服务中心开展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同时经济发展带来的人口流动问题无疑增加了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工作的难度。所以提高计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效率使人口信息统计结果准确性更高,是目前面对的主要难题,这势必要通过更新信息统计工作的内容来完成,只有这样我国人口数量才能得到优化,对于促进社会的发展意义重大。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现状与意义

我国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工作主要采用层层分级的方式,首先在各个市县对该地区的目前人口总数、出生率以及死亡率的数据进行统计,最后对各省市的计划生育信息汇总,分析出我国目前人口的发展现状,并以此为依据为我国后来的人口政策的制定提供了依据。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对于我国人口的增长模式有着一定是指引作用,业有利于我国人口素质的提高,这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有着促进作用。但是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代,城镇化水平也得到提高,这直接导致人口流动性的增大。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所要面临的问题也随之浮现。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新的统计方式,利用科学有效的手段,根据我国当前国情制定出合适有效的计划生育政策,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更本上增强综合国力。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存在的缺陷

(一)统计复据不真实

要做好基蛹苹生育统计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是最基本的要求。我国是一个人口数量大,人口分布情况相对较复杂的国家,计生服务中心在统计计划生育信息时会遇到诸多难题。一般来说城市的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工作是有各行政区居委会进行统计的,统计的内容主要包括本地常住人口、外来务工人口数量,但城市中人员流动较大,在统计数据上很难排除这些因素的影响,容易造成统计数据和实际人口数存在偏差,统计结果缺乏可靠性,在城市人口的增长情况上不能做到准确反映。与此同时,同村的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也存在许多困难,虽然农村人口流动性相对较小,但由于基层工作人员对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没有全面的认识,不了解其重要性,就可能导致工作人员在调查工作中重视程度不够,敷衍了事,甚至随意填写数据,导致数据失真。此外,农村在计划生育统计统计工作中没有形成完善的监督机制,计生服务中心的统计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不过关,统计工作往往不能有效开展,一些人员由于不能按照规定完成任务又害怕承担责任对数据进行随意篡改,这种无法考证是否准确的数据,会影响国家对人口发展情况的评估,阻碍了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

(二)收集统计信息比较困难

我国的人口数量是十分庞大的,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主要是对各省市的人口情况进行调查汇总,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判断我国在该段时间内的人口增长情况和未来人口的发展。但是不同的省份、城市间的基本政治经济情况都存在差异性,农村更是如此,这导致每个地区的人口状况都不尽相同,经济相对好的地区各种信息资料相对比较完善,而经济落后的地区各项基本工作都不完善,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员的工作难度就会大大增加,所要面临的问题也十分多,影响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的工作进度[2]。从目前的调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地区人口统计方式还很落后,仍是以传统的手写记录方式,这种纸质的表格不仅会降低工作效率还存在模式过于陈旧僵化的问题,无法客观清晰的反应该地区在新形势下人口的增长特点。这对于我国人口政策的制定十分不利。城市经济虽然相对较好,但人口流动幅度大,而现阶段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人员对这部分流动人口的统计还没有较好的对策,各地区之间对外来流动人口的信息共享系统未能全面的建立起来,这也是造成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无法高效展开的一个主要因素。

三、根据问题提出统计信息工作的新内容

(一)准备工作的进行

要提高计划生育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在进行统计之前需要做好全面的准备工作。为此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中增加了以下几点新内容:

1.对基层的领导干部进行统一的宣传教育,从思想上改变他们的看法 ,认识到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让领导干部积极配合好调查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完成调查统计。

2.负责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专业素质要过关,在调查时要把握与调查对象的沟通技巧,这样可以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所有是统计人员要组织定期的培训,培训后安排统一的考核,考核不通过者需要单独安排学习,而考核成绩优秀的人员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提高其积极性。这些对于提高统计人员的整体水平至关重要。

3.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被统计对象的广大人民群众,只有提高他们对计划生育统计的认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展开,在被调查时把真实有效的信息告诉统计人员。所以群众宣传工作可以说是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的基础,只有打牢基础才能推进后续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利用信息优化评估工作

信息优化评估工作是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中新增的一项富有特色的内容,其开展使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由原来的定性进入到一个定量分析的时代,这对于统计数据科学性和高效性的提高都带来了帮助。其主要内容主要为以下几点:

1.定期评估

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中计划生育月报、季报、年报等报表数据为计划生育统计信息提供了重要帮助,有利于人口发展态势的评估。各市的报表评估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这样有利于得到更准确的数据,及时发现问题,以便采取调整方向改变对策。例如通过报表可以判断新生儿的男女比例情况,若出现男婴数量显著高于女婴,则要考虑是否有私自的B超检查、引产情况的发生,对当地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的检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立即给予严厉处分。

2.专项评估

我国新规定的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准确率的转向评估需要每半年进行一次,这种转向评估对于农村经济落后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有重要的帮助。总的来说转向评估工作对计划生育选题把握准确、切入点明确、研究彻底详细、得到的信息具有可靠性等优势,在未来的计划生育评估工作中将会被更广泛的使用。

3.考核机制改革

由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现场调查的方式不仅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也无法掌握真实情况。针对这种情况出现的电话调查方式大大提高了调查效率,也能够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可行性较高。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确定这一国策的发展方向需要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工作,通过我国目前的人口数量、出生率、死亡率判断未来人口发展趋势,并以此作为新政策的推行依据。在信息统计工作中,一切都要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在客观准确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水平,是调查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篇2

关键词:人口信息质量管理制度理论依据现状对策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人员频繁变迁,社会和经济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对信息资源和信息活动的有效管理及利用日益成为提高各种社会活动的功能和效率的重要手段。建立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求的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是适应社会需求,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思路、运着机制,增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要手段,更是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特点与规律,推进人口计生事业全面发展的具体实践。

一、实施全员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的背景和理论依据及实际意义

首先,建立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是信息时代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途径。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口城镇化的速度加快,流动人口逐年增多,人民群众的婚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呈现多元化趋势,群众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需求也不断增长,使得原有的静态管理体制的弊端和不足在实践过程中日益暴露出来,传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已难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在新形势下,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化建设在不同领域的普及,而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就是推动改革创新的一个重要途径。建立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为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手段。

其次,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转变政府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客观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制定的,而人口问题又是制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要想达到人口与发展之间的理想均衡,实现人口资源向人力资源的转变,必须把人的“体能、技能、智能”三者的合理调配,置于可以接受的状态之下。这就对人口的有效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口管理涉及到人类的生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人力的开发以及人民群众生活的质量。以人为本,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全面、准确、及时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科学分析人口的总体情况、构成、分布、人口素质等人口发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各项业务指标的运行情况,正确判断未来影响人口发展的主要因素及其规律,可以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基础信息支撑,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依据,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当然,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对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具有积极意义。 建立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的人口信息快速、动态采集机制,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能够改进工作手段,整合业务流程,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与公安、民政、工商、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从而提高行政效率和决策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实现服务的优质化和人性化、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特点、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贵州人口计生信息系统》(PIS)是贵州省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一个成功的典范,《贵州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等业务软件为其平台,按照“应用主导、完善体制、优化管理、资源共享”的发展思路,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采集、录入、及时变更人口信息,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人口数据库。通过数据库的查询、统计、汇总、分析等功能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动态管理。它既包括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信息,也包括所有人口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户口性质、变动状态等信息。

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具有信息全面、综合、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呈现动态性等特点。信息采集的是所有人口信息,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录入的信息包括育龄妇女的各项信息,及全部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和计划生育信息。《贵州人口计生信息系统》涵盖了人口基本信息、人口变动信息、育龄妇女婚姻状况、育龄妇女子女情况、妊娠信息、出生情况、独生子女光荣证情况、技术服务信息、利益导向信息、引导信息、流动人口信息、统计报表及汇总分析等功能,涉及了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业务。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上传到省地县三级人口计生部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工商等相关部门之间可能互通、共享人口信息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查询、掌握和运用。村级每月采集人口变动、出生、技术服务、流动人口、证件办理等方面的信息,并及时录入数据库,实现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

其次,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具有服务性,它利用数据库的各项信息来服务人口计生业务工作,并结合人口理论来指导经常性工作;利用数据库的统计分析功能,对人口数据按照不同需要收集、整理、分类,并定期不定期地向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人口信息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利用数据库存的报表统计功能,分析当前人口形式,指导下步人口计生工作。

全员人口信息管理是一个新生产物。20世纪90年代初,计生工作开始利用手工帐卡对育龄妇女的个案信息进行建档管理。乡村两级普遍建立了育龄妇女卡片和育龄群众生殖保健档案,这些信息是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信息。手工台帐由于准确性差、效率低、漏洞多,而且基层工作人员工作负荷重,压力大,重复劳动多。为解决这些问题,20世纪90年代末各地先后开始尝试利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建设并运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由此,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开始进入探索、起步阶段。初步形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网络构架,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等主要业务系统得到推广应用。1998年《贵州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单机版(WIS)系统开始投入使用,全员人口个案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完成了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处理、存储、查询、分析、反馈和的信息化,实现了全省部分地区人口数据的省级集中管理,并通过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计生信息的共享。在运行过程中,针对WIS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又开发了PIS2.0系统,对系统进行了加密,增强了信息的安全保障,简化了录入内容,减少了操作流程,扩展了原有功能,使用起来更加方便、快捷、灵活。

目前,信息化建设的大力推进,已逐步改变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模式,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日益凸显,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对全员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长期性缺乏足够认识,工作力度不够;缺乏与新职能拓展相适应的信息化支持系统;网络建设和硬件配备不够,信息共享程度低;信息化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等问题。又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计生工作基础、软件开发技术升级很慢等因素的影响,各乡(镇)、街道信息化建设参差不齐,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发展。

三、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信息化是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对人口、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能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实行动态化管理,数据准确,变更及时,从乡、县、市、省到国家的各级计生部门利用数据库均可以直接生成各类统计报表和各种需要的汇总资料,可以实时、有效监测人口计生各项指标的运行,并根据各项指标的运行情况来评价一个地方的工作绩效,或是某一政策的实施效果,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人口信息系统全面、实时的人口信息可以提供并预测人口数量、人口结构、发展趋势及地区分布状况,为应对人口变化对教育、城市建设、卫生、人员就业、社会保障、环境、资源等方面产生的影响,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信息,加大科学决策力度,促进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利用数据库开展人口预警分析,预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趋势,为各级党委政府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提供可靠的数据,为综合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全员人口信息管理,是对全员先进行实际信息的采集,然后进行信息录入,对流动人口实行动态的跟踪管理、全程服务机制。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将访视或生殖健康检查结果与原籍进行平台交流,并对需要回复的信息及时进行预警。促进了流出地和流入地之间快速、便捷、高效联系,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提高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对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贵州人口计生信息系统》PIS2.0 中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模块、机构管理模块等业务模块的综合运用,实现了人口信息的个案管理,实现了管理与服务流程的重组优化,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化。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不但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还加强了职责部门间的工作交流与沟通,同时也达到导地交换,信息共享,实现了流动人口的异地管理、达到了对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优势互补,增强了工作的协调性,提高了管理服务质量,增强了公共服务能力。

四、加快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动态管理的对策。

准确、全面、及时的信息是实施全员人口信息动态管理的基础,这些信息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信息采集者和信息应用者的素质是基础中的基础,加快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的管理,网络的软硬件建设水平是前提,计算机操作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综合素质是关键,严格的规章制度是保障。

加强网络建设,及时对计算机网络的软硬件进行更新换代。要进一步完善县级机关的计算机局域网建设,加强基层的信息化办公建设,充分保证各级计算机网络建设能够适应工作发展水平,紧跟时展步伐。硬件维护方面,要以主机房的硬件保障、更新为主,如PC及外设、网络设备、安全产品设备、主机系统等;软件维护方面,要以系统安全、数据备份、软件更新为主,包括系统及工具软件,应用软件以及针对人口信息化的应用需求所提供的咨询规划、系统集成、培训、运营维护等;网络建设方面,要进行整体远景规划、分布建设实施步骤、完善技术支持及服务。通过突出重点,分清主次,有目的、有计划地推进计算机网络建设。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系统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信息应用水平。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全员人口信息动态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是首要解决的问题。当前虽然大多数人员参加了各种计算机操作知识的培训,或多或少地掌握了一定的计算机操作知识,但是跟人口信息化对人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很大差距,精通或熟悉计算机知识及操作技术的人才还远远不够。这就需要加大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力度和普及力度,在一个县最少保证一季度对计算机操作人员培训一遍,有培训教材、培训制度和考试成绩,使系统各级人员都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会利用计算机指导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人的创造性和计算机应用的潜力。

实行规范运作,健全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度。规章制度是信息规范运作的保障。要按照国家《县乡两级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管理规范》和《基层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引导工作规范》以及省人口计生委信息化规范建设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落实各项信息管理制度,如:以服务信息为主的乡、村两级和服务机构月变更、月反馈的机制,实现育龄妇女信息双向良性互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据信息化管理以及服务站所与人口计生委信息的共享;建立微机室管理制度、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信息备份制度、工作日志制度、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病毒防范管理制度、微机操作员岗位职责、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系统工作制度、网络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多媒体培训教室管理制度、微机信息引导服务项目、信息保密制度等。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入库数据信息质量。数据质量是人口信息网络的生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持续推进依赖于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录入,要通过检查、评估和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要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落实采集信息签字制度、数据核查制度、信息录入制度、统计上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同时,落实奖扶平台工作制度,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库;落实流动人换信息分析制度、信息交换上报制度、流入及流出信息反馈制度和信息交换登网制度;落实对育龄人口优质服务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如妇科病的筛查档案、0-7岁领证独生子女健康检查档案、出生缺陷干预档案、新婚夫妇的培训档案、避孕药具的发放档案等。

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篇3

【关键词】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创新;内容;重要性;存在问题;有效方法

创新是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的源泉,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提高和社会各行各业的繁荣,有着重要的积极推动作用,社会各领域都应该积极创新,进而取得更优异的发展成绩。计划生档案管理工作也不例外,相关的计生档案管理部门必须在计生档案管理实践工作中开展创新,依据时展和社会进步需求对计生档案管理进行数字化建设,从而更好地满足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发展需要。

1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及创新内容

计划生育档案管理能够为我国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大量具有实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对做好我国的人口控制工作,稳定我国的低生育率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创新的重要性,同时进一步加强计生档案的管理力度,力求实现计生档案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是我国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信息基础,通过不断的对计划生育档案信息管理人员进行创新工作宣传和数字化培训,可以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提升计生档案管理的数字化建设程度,提高计生档案的利用率。同时也可以使我国的计生档案管理人员对自己的工作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更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管理服务。通常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创新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对计生档案实施规范化、系统化管理;②进一步提升计生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档案管理数字设备的性能。相关计生档案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必须建立一个规范化、科学化的计生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进而提升计生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增强计生档案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同时计生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还应该熟练掌握各种档案管理新技术和现代化信息设备,能定期维护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只有这样才能加强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合理有效地利用各种计生档案信息资源。并且这种规范化的管理,还可以逐步加强计生档案信息的真实性,提升我国计划生育档案信息的管理水平。开展计生档案管理创新工作离不开优秀的档案管理人才和先进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因此计生档案管理部门应该定期的对计生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知识培训和现代信息技术培训,以增强计生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业务素质和信息技术专业技能,提高他们的档案信息管理能力。然后,各级政府还必须拨出一定的专项资金供计生档案管理部门购买先进的计算机设备、正规的档案管理技术软件以及各种信息安全防护软件,进一步提升计生档案管理数字化设备的各种软硬件水平,创建起一个科学先进的计生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最终促进我国计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安全、顺利、有序进行,为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持续开展保驾护航[1]。

2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计划生育档案数字化建设是当前我国计生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它的开展既是顺应当今信息时代社会发展趋势的结果,也是现代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大规模应用的必然结果。但是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仍然应该清醒认识到,我国现阶段在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相关人员深入研究并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大致可分为四个方面:

2.1没有设定统一的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机构

现阶段,我国许多的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其岗位属于临时调动,没有统一的计生档案管理机构对其考核管理。大部分计生档案管理人员都没有经过严格的计生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就直接上岗了。他们不能充分理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档案管理意识差,对各项计生档案管理操作规定和业务知识也不太清楚,难以胜任日常的诸如计生档案收集、整合、归类、存档等基本的档案管理工作[2]。

2.2缺乏统一的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和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当前我国并没有制定统一的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标准,多数计生档案管理机构都是自行发展,缺少规范化的档案管理要求和准则。因为我国的计生档案管理人员很多都是临时抽调来的,档案管理专业才能不高,所以他们在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中工作表现不佳,常常在工作过程中丢三落四,存在大量的管理漏洞。同时计生档案管理机构的管理制度也不完善,权责划分不清楚。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数量、档案内容等保密意识不强,一旦出现管理失误和档案泄密事件,很难查找具体的档案管理责任人[3]。

2.3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资金不足

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条件还相对落后,所以我国各级政府在计生档案管理工作上的资金投入是非常有限的。资金问题是现阶段我国进行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的最大制约因素,资金不足严重限制我国计划生育档案信息化管理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因为档案管理经费少,很多计生档案管理部门就难以购置先进的数字化软硬件设施,从而难以建设比较规范和科学的高性能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数字化网络系统。

2.4数据库建设较为落后

各级计生档案管理部门的数据库建设严重落后,这也是现阶段导致我国计划生育档案数字化建设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我国许多的计生部门依据时展创建起了不同规模的计划生育信息档案数据库,然而因为这些数据库没有与先进的档案管理软件相结合,“信息孤岛”现象严重,所以,它们的利用率不高,在进行一般的计生档案管理时,很多时候仍需人工操作查找,增加了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负担,降低了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水平。

3加强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的有效方法

3.1提高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因为我国的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人员很多都不是专业的档案管理人才,所以计生档案管理机构必须加强对这些人员的定期培训,从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帮助他们更好地胜任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一般在对这类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时,其培训内容可从三方面着手。①对他们进行职业道德培训,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和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并让他们充分认识到计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②对他们进行档案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处理能力。③加强他们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培训,从而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设备操作水平[4]。

3.2加大资金投入,购买先进的档案管理软硬件数字设备

在进行计划生育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各类软硬件设备是建设基础和建设工具。因此各级政府都必须加大对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的经费投入,帮助他们购置先进的档案管理数字软硬设备,为更好地开展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工作提供强大的物质保障。

3.3做好计生档案信息的虚拟化工作

计生档案信息虚拟化,有利于档案管理人员对计算机服务器资源进行集中化管理。①通过创建虚拟的计生档案信息资源,可以增强服务器的管理性能,进而降低档案信息数字化管理运行成本。②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还可以与其它的计划生育档案信息资系统相联合,实现本部门计划生育档案信息的共享,提升计生档案信息的利用率。③在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的过程中,不断创建规范化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创新档案信息管理方式等,也非常有利于档案数据虚拟化的实现。简而言之,现代计算机设备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极大地推动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事业的发展[5]。

3.4加强情报监控加强计划生育档案的情报监控

对于完善各类计划生育档案信息,进行科学的档案信息管理意义巨大。在计划生育档案数字化管理过程中,不断应用新的信息模式,建立新型数据库,能够逐步增强计生档案信息管理的标准性、适用性和安全性。在进行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时,特别是在信息情报管理过程中,不断进行网络咨询和实时浏览,能够有效控制和迅速更新计划生育档案信息。在具体的计划生育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中,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意识,充分借助现代互联网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等方法,对计生档案分类、归整,并最终实现计划生育档案信息的共享,提升计划育档案的利用率,确保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实用性、严谨性和真实性。也就是说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和互联网的普及极大地方便了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信息搜集、信息整合以及信息存储,提高了档案管理人员的资料管理效率,促进了我国计生档案管理事业的进一步发展[6]。

4结语

综上所述,对计划生育档案管理进行创新发展和数字化建设不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计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革新,还能促进计生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所以以各级政府必须大力支持和全力配合计生部门档案管理机构进行档案管理创新和数字化建设。虽然当前我国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只要计生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积极学习档案管理业务知识和现代信息技术,并配合其它一些针对性的措施,这些问题都是可以有效解决的,并且能有效实现计划生育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参考文献

[1]吴媛.初中语文随笔训练及作文教学研究[J].课外语文(下),2016,(1):88,92.[1]王建国.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创新及档案管理数字化问题[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2(19):57~58.

[2]李忠平.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创新及档案管理数字化问题探析[J].科技视界,2013(24):192.

[3]刘海峰.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创新及档案管理数字化问题探析[J].黑龙江史志,2015(9):151.

[4]崔慧.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创新及档案管理数字化问题探讨[J].现代企业文化,2017(6):105.

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篇4

关键词:计划生育档案 信息化 问题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8-287-01

信息化是人类社会通过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更加充分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近几年来,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对世界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科技和社会等各个领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信息时代引发了档案工作的变革,也激活了人口计生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同时也对人口计生部门的档案信息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笔者结合人口计生部门的工作实际,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一、计划生育档案信息化任重而道远

计划生育档案主要包括文书档案、计生档案(统计报表、计生证件申请办理以及技术服务的相关资料)、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基建、设备等)、特殊载体档案(照片、音像等)等,基本上由文件、证明材料、原始记录、凭证、实物等构成。它具有量大、面广、进出频繁的特点。人口计生档案是各级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开展优质服务、提升群众满意率的主要依据。同时,为维护计划生育执法的严肃性,实现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政务公开,推进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人口计生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实行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是提升档案管理水平,服务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途径。

二、计划生育档案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自《机关档案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在制度建设、内容规范和完整以及鉴别等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然而部分基层人口计生部门仍然存在一些带有普遍性且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1.认识不到位,重视力度不够。信息时代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如何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高效、便捷的档案信息系统,更好地服从服务于人口计生事业的发展。但是,一些基层计生部门负责人没有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新形势下的档案管理工作,仍片面地认为抓计生档案信息化是可做可不做的,思想上没有重视,档案意识淡薄,对上级要求的档案信息化建设存在应付心理;大部分单位由于编制、人员等原因没有专职的档案员,或者即使安排了档案员往往也是身兼数职,不能沉下心来做好档案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基本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造成基层计生档案管理工作陷于困境。

2.管理方式陈旧,工作效率低下。由于一些基层计生部门计算机管理应用水平较低,使得人口计生信息不能共享,查阅不方便。现阶段人口计生部门档案的提供、利用还是以实体档案为主,主要依靠人工归档;实体档案虽然利用范围广,适应性强,具有原始凭证的作用,但它利用效率低,工作量大,根本不能适应计划生育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需求。

3.人员配备不足,整体素质不高。从目前人口计生部门档案管理人员的整体状况看,普遍存在学历层次、理论水平、专业素质较低等问题,与新时期计划生育信息化条件下档案工作的发展要求存在较大悬殊。一些基层档案管理人员信息化管理经验不足,管理观念不强;在人口计生部门人才培养中,重视技术服务专业人员素质及动手能力的提高和继续教育,对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和继续教育没有作要求,许多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仍停留在传统经验上,思想观念和管理水平跟不上时展,缺乏创新和活力。

4.资金严重不足,技术指导缺乏。计划生育档案要实现信息化管理,硬件设备投入需要一笔较大支出,而人口计生部门经费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经费来源中没有用于档案建设方面的专项资金。如调剂使用有限的办公经费,只能是杯水车薪,不能满足信息化工作需要。同时,档案信息化建设涉及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内容专业性较强,究竟如何入手、怎样操作,缺少相关的业务指导,这已成为制约人口计生部门档案信息化工作上水平的主要瓶颈。

三、计划生育档案信息化的对策建议

针对人口计生部门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计划生育档案信息化工作实际,要实现计划生育档案规范化管理,让“死档案”变成“活信息”,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对策。

1.档案工作者首先要实现新的角色定位。在档案手工管理时代,档案工作者主要充当着档案保管员的角色,负责对档案的整理、保护与提供利用。但在目前档案信息化条件下,档案工作者必须尽快进行新的角色定位,努力提高素质,以适应全新的工作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向社会提供高素质的档案信息与知识服务。

2.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为档案信息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信息化工作能否开展,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就人口计生部门而言,要将信息化建设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规划,在制定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区域网总体方案时,应把档案信息化列入其中;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分类、信息安全、公用信息资源管理、存档阅档等标准,明确细化,并抓好贯彻落实;要投入专项资金,落实档案信息化所需要的设备、场地和人员等。

3.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计划生育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规划,科学布局,这样才能防止重复建设。首先要根据《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数字化建设的意见,搞好档案室和档案部门之间的有效合作,使之达到档案信息资源的最优配置;其次要加强档案管理业务基础建设,做到档案收集齐全,整理有序,鉴别准确,安全保密,推进档案数据库建设;第三要运用全员人口信息网络优势,做好文书档案、计生档案的入档工作,便于群众共享计划生育档案信息,扩大档案的开放利用,最大限度地满足利用者的需要。

4.建立档案网络化管理体系,实施计生档案的分级管理。在统一使用全省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建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计划生育档案信息服务网络。根据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对各种信息资料的密级进行严格界定,按不同的用户、不同的数据和信息授予利用单位、利用部门和利用者不同的使用权限;利用者在被授予权限后拥有查看权,获得相关信息,从而实现基层人口计生系统内部和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既方便了利用者,提高了计划生育档案利用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又实现了计划生育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总之,在网络技术和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人口计生部门应以社会信息化为依托,运用现代先进信息技术,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新理念、整合资源,争取早日实现较完整意义上的全面的计划生育档案工作信息化、现代化和资源共享,使计划生育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工作,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从而推进人口计生部门档案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

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篇5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人口与计生委WIS建设标准要求,以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为前提,以网络互联互通为基础,以全面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综合决策和综合服务水平为目的,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的建设进程,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提高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数据质量,推动WIS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以“三网一库”为主要框架,以信息资源利用为核心,以应用系统建设为主导,搭建“五个应用平台”,即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宣传教育平台、生殖健康信息平台、优惠政策信息平台和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充分发挥计算机在计划生育统计、人事、财务、生殖保健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行“数字化计生”,实现“一库三服务”目标。

三、项目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人口与计生委信息化建设应用的要求,本着“注重实效、强化应用、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计划生育信息化应用主要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办公局域网,实现办公自动化。

局机关建立办公局域网,配备必要的多媒体演示设备,通过办公局域网,实现局机关内部相关文件、信息、资料交流的共享,全面推进办公业务数字化,实现办公无纸化。

2、建立计生局门户网站,构建计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建成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政务信息等为主要内容,图文并茂、针对性强的计划生育网站。

3、利用广域资源专网,实现报表、育龄妇女信息、文件资料的传输。区计生局要利用广域资源专网及时向市人口与计生委反馈、传递各种信息资料,各镇办要利用专网上报各种统计报表、育龄妇女信息、政务信息、新闻图片,逐步实现计划生育信息传输数字化、政务信息、新闻图片报送网络化。进一步在村级推广使用信息量涵盖全面的《计算机信息报告单》,随月报表按时上报,并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4、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实现数据更新应用经常化。各镇办在全面完成新旧数据库的转换后,做到育龄群众基础数据、生育节育、生殖保健、优惠政策、宣传教育、流动人口等41类200多项信息录入准确、完整、变更及时,建库率必须达到100%,育龄妇女个案录入率达到90%以上,主要数据完整率、逻辑关系准确率和信息变更及时率达到90%以上,信息准确率达到95%以上,日常工作微机使用率达到95%以上。充分利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反馈的信息,准确及时地开展“三查两清一服务”、生育指标审批、生殖道感染疾病的信息储存、收集等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科学的重要依据。

5、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实现信息工作制度化。区、镇办两级要成立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级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工作,做到办公地点、经费、设备、人员“四到位”,要按照“定员、定岗、协管”的要求为区级至少配备2名本科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的计算机专职管理人员,镇办至少配备1名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的计算机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合同化管理,其工作变动必须征得区计生局同意,落实微机操作人员最低标准每月50元的防辐射补贴,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各镇办必须在微机室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计算机管理制度、计算机操作人员工作制度、数据备份、信息上报、信息变更、信息反馈、数据质量检查、信息保密制度及计算机人员《工作日志》、计算机故障维修记录等规范,并建立计算机管理操作人员定期例会制度、人员逐级建档备案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6、加强计划生育信息保密工作。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计算机,确需使用必须征得微机操作员同意。区、镇办两级计算机必须全部安装物理隔离卡,内部网络信息的采集实行专网下载、专人管理,严格履行有关保密审批程序,不得向其他部门提供原始个案信息,确保信息得到有效管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各镇办要认真研究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实施机构,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动员安排项目启动工作。

第二阶段(5月21日—10月30日):精心组织,扎实实施。

1、局机关实行局域网自动化办公,并开通计划生育网站。

2、按照要求落实计算机操作人员“定员、定岗、协管”制度和建档备案制度。

3、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检查录入信息完整率、准确率和变更及时率,每月初10日前通过内网将更新好的数据上报区计生局,区计生局建立全区育龄妇女信息库。新晨

4、通过专网上报报表、信息稿件、新闻图片。

5、加大对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的应用力度,建立各种应用资料档案。

6、按照项目内容具体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经常性工作。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查漏补缺,总结验收。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是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基础性建设,各级必须把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抓紧抓好。为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计生局成立以张夏珍为组长,王军民、孙晓灵为副组长的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督促落实此项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使此项工作的推进达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任务落实。

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篇6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人口与计生委WIS建设标准要求,以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为前提,以网络互联互通为基础,以全面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综合决策和综合服务水平为目的,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的建设进程,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提高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数据质量,推动WIS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以“三网一库”为主要框架,以信息资源利用为核心,以应用系统建设为主导,搭建“五个应用平台”,即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宣传教育平台、生殖健康信息平台、优惠政策信息平台和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充分发挥计算机在计划生育统计、人事、财务、生殖保健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行“数字化计生”,实现“一库三服务”目标。

三、项目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人口与计生委信息化建设应用的要求,本着“注重实效、强化应用、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计划生育信息化应用主要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办公局域网,实现办公自动化。局机关建立办公局域网,配备必要的多媒体演示设备,通过办公局域网,实现局机关内部相关文件、信息、资料交流的共享,全面推进办公业务数字化,实现办公无纸化。

2、建立计生局门户网站,构建计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建成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政务信息等为主要内容,图文并茂、针对性强的计划生育网站。

3、利用广域资源专网,实现报表、育龄妇女信息、文件资料的传输。区计生局要利用广域资源专网及时向市人口与计生委反馈、传递各种信息资料,各镇办要利用专网上报各种统计报表、育龄妇女信息、政务信息、新闻图片,逐步实现计划生育信息传输数字化、政务信息、新闻图片报送网络化。进一步在村级推广使用信息量涵盖全面的《计算机信息报告单》,随月报表按时上报,并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4、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实现数据更新应用经常化。各镇办在全面完成新旧数据库的转换后,做到育龄群众基础数据、生育节育、生殖保健、优惠政策、宣传教育、流动人口等41类200多项信息录入准确、完整、变更及时,建库率必须达到100%,育龄妇女个案录入率达到90%以上,主要数据完整率、逻辑关系准确率和信息变更及时率达到90%以上,信息准确率达到95%以上,日常工作微机使用率达到95%以上。充分利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反馈的信息,准确及时地开展“三查两清一服务”、生育指标审批、生殖道感染疾病的信息储存、收集等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科学的重要依据。

5、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实现信息工作制度化。区、镇办两级要成立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级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工作,做到办公地点、经费、设备、人员“四到位”,要按照“定员、定岗、协管”的要求为区级至少配备2名本科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的计算机专职管理人员,镇办至少配备1名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的计算机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合同化管理,其工作变动必须征得区计生局同意,落实微机操作人员最低标准每月50元的防辐射补贴,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各镇办必须在微机室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计算机管理制度、计算机操作人员工作制度、数据备份、信息上报、信息变更、信息反馈、数据质量检查、信息保密制度及计算机人员《工作日志》、计算机故障维修记录等规范,并建立计算机管理操作人员定期例会制度、人员逐级建档备案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6、加强计划生育信息保密工作。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计算机,确需使用必须征得微机操作员同意。区、镇办两级计算机必须全部安装物理隔离卡,内部网络信息的采集实行专网下载、专人管理,严格履行有关保密审批程序,不得向其他部门提供原始个案信息,确保信息得到有效管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各镇办要认真研究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实施机构,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动员安排项目启动工作。

第二阶段(5月21日—10月30日):精心组织,扎实实施。

1、局机关实行局域网自动化办公,并开通计划生育网站。

2、按照要求落实计算机操作人员“定员、定岗、协管”制度和建档备案制度。

3、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检查录入信息完整率、准确率和变更及时率,每月初10日前通过内网将更新好的数据上报区计生局,区计生局建立全区育龄妇女信息库。

4、通过专网上报报表、信息稿件、新闻图片。

5、加大对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的应用力度,建立各种应用资料档案。

6、按照项目内容具体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经常性工作。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查漏补缺,总结验收。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是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基础性建设,各级必须把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抓紧抓好。为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计生局成立以张夏珍为组长,王军民、孙晓灵为副组长的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督促落实此项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使此项工作的推进达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任务落实。

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篇7

第一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对象是离开户籍地的县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1个月以上的成年育龄人员。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地居住的人员,以及户籍为本市的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除外。因婚嫁到对方户籍地生活居住或者在现居住地已购房并在其生活居住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不作为流动人口管理,纳入现居住地常住人口服务管理。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点。

第二条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将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同等对待,做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第三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予以配合,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共同负责。

第四条按照流入地、流出地共同管理、共同服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职的原则,实行流入地、流出地双向考核,责任共担。

第五条加强与公安、民政、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协作,整合部门资源,促进政策衔接,实现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完善本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

(二)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本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协调有关部门为本辖区定点免费服务机构建立免费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组织实施考核评估;

(三)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做好信息交流、数据分析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开展区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协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相关事宜;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服务管理专项活动;

(六)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管理工作;

(七)受理并及时处理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举报,保护流动人口相关权益。

第七条乡(镇)、街道主要职责:

(一)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制度和规范;

(二)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政策法规、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咨询等服务;

(三)做好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录入、汇总和上报工作,及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通报和反馈;

(四)及时办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称《婚育证明》),做好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工作;

(五)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流动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为流动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八条村(社区)主要职责:

(一)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村(社区)文化建设,普及相关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等知识,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

(二)负责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核实和登记,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准确和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三)动员和指导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协助乡(镇)、街道组织流动人口相关服务对象定期参加孕情、环情检查,做好药具发放和随访服务工作;

(四)协助乡(镇)、街道办理和查验《婚育证明》,依法为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出具相关计划生育证明;

(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权利义务告知和便民服务联系卡制度,在为成年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或者对其查验《婚育证明》时,书面告知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方面享受的服务、奖励优惠政策和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联系卡载明两地详细住址和联系方式(市人口计生委制订示范文本),由当事人签收,各执一份。

第九条定点免费服务机构主要职责:

(一)严格执行有关医疗技术服务规范;

(二)为在本辖区居住或工作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三)免费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咨询服务;

(四)落实公开挂“定点免费服务单位”牌子、公开免费收费项目、公开监督电话的“三公开”制度;

(五)在实施孕环情检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时依法核对身份证,查验《婚育证明》;

(六)为在本单位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流动人口依法出具相关证明,将技术服务信息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向户籍地通报。

第三章户籍地服务管理

第十条做好流出人员的登记建档工作。

(一)村(社区)对流出人员实行全员登记,采集相关信息并录入省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不能直接登录相关信息的村(社区),应当将流动人员有关信息定期汇总上报乡(镇)、街道,由其登录上报。

(二)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定期对辖区内流出人员进行巡查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和更新信息。

(三)乡(镇)、街道应当建立《婚育证明》办理登记簿、现居住地反馈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社区上报的《婚育证明》申领表、有关统计报表和记载特色工作的资料等档案。

(四)村(社区)应当建立流出人口信息登记簿(由《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装订成册。既有流出又有流入的,应分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权利义务告知书、流动人口便民服务联系卡存根和记载特色工作的资料等档案。

第十一条村(社区)应当跟踪了解流出人员情况,对流出时间超过60天(从流出人员信息登记日起)未反馈信息的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督促其到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登记。

第十二条乡(镇)、街道和受其委托的村(社区),应当免费为流出成年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办理证明不得附加与公民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无关的其他义务。

对已外出未办理或需要重新办理《婚育证明》的,可凭其申请和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在现居住地居住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由家人为其代办。

《婚育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落实绝育措施一年以上的,《婚育证明》长期有效;《婚育证明》有效期满的,持证人可以凭身份证及原证换发新证。

第十三条乡(镇)、街道和受其委托的村(社区)应当指导已婚育龄妇女在外出前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在其《婚育证明》上作相应记录,加盖公章,并告知其按时参加现居住地的孕情、环情监测和服务。

第十四条村(社区)应当定期(每年的5月和10月两次或间隔半年的两个定期随访月)催要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现居住地通过有关信息平台反馈了报告单记载的相关信息的,可不再催要。

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在流动期间回乡参加技术服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为其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在《婚育证明》上作相应记录,并通过省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向现居住地通报。

第四章现居住地服务管理

第十五条在现居住地,以居住地街道(社区)为主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制。街道或社区与辖区单位依法落实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责任制的,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由单位或集中经营场所管理机构负责;对未落实单位负责制和无工作单位以及在松散型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流动人口,其服务管理工作由居住地社区负责。

第十六条做好流入人员的登记建档工作。流动人口的全员信息统一归口到居住地社区统计上报。

(一)村(社区)对流入人口实行全员登记,采集相关信息并录入省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不能直接登录相关信息的村(社区),应当将流动人员有关信息定期汇总上报乡(镇)、街道,由其登录上报。

(二)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定期对辖区内流入人口进行巡查和随访服务,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和更新信息。

(三)乡(镇)、街道应当建立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环情检查登记簿、生育服务登记表、有关统计报表和记载特色工作的资料等档案。

(四)村(社区)应当建立流入人口信息登记簿(由《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装订成册;既有流入又有流出的,应分装)、《婚育证明》查验登记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权利义务告知书、流动人口便民服务联系卡存根和记载特色工作的资料等档案。

第十七条对不在本村(社区)居住,但在本村(社区)有固定经营店面经商或从业的流入人口,也要进行登记和采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其居住地通报信息。

第十八条村(社区)要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成年育龄妇女及时查验其所持的《婚育证明》,督促其接受孕情和节育措施现状核查。对查验合格的证明加盖查验专用章,签注查验人及日期。《婚育证明》首次查验后,每年查验一次。

村(社区)发现持证人的婚育情况有变更的,应当在其计划生育证件相应栏目记录,加盖公章,并签注查验人及日期。

村(社区)应当指导所辖区域内的从业单位(含个体经营户)、出租房屋户主,督促流入成年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和在现居住地交验证明。

第十九条乡(镇)、街道应当主动与流动人口户籍地乡(镇)、街道建立联系,依据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及时向其户籍地乡(镇)、街道通报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

第二十条现居住地定点免费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工作职责为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为持有经现居住地社区查验过《婚育证明》或居住地社区出具有关计生证明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应当建立流入已婚育龄群众免费服务登记簿、《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存根和记载特色工作的资料等档案。

第二十一条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和用工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建立计划生育协会,并开展经常性活动,实现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

第五章协作服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应当建立和健全同级协商、上级协调、相互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作机制,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级流动人口计生行政和服务机构,要做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信息通报和反馈工作。县(区)级应当在工作日坚持登陆平台,查看信息通报和反馈情况,督促乡(镇、街道)通报和反馈信息,落实服务管理;乡(镇、街道)和直接反馈信息的村(社区)要确保每周登陆信息平台不少于一次,及时通报和反馈信息。每月第三周为全市集中登陆信息平台处理信息周,县区可明确集中处理信息日。对外地通报的信息要及时反馈,对本地通报的信息外地未及时接收反馈的要督促其接收反馈。每月20日是当月信息处理截止日,要确保乡级以上信息平台应用率达到100%,信息按期反馈率不低于98%,要尽量减少“查无此人”反馈率。

第二十四条流动育龄夫妻申请再生育的,由女方户籍地依据省规定负责审批。受理申请的户籍地应当将审批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报其现居住地。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的落实。现居住地发现流入育龄妇女怀孕的,应当及时通报其户籍地,协助核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政策外怀孕的,现居住地应当积极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就地落实补救措施,户籍地应当积极配合现居住地做好落实补救措施工作。对未落实补救措施并离开所管辖区域的,现居住地应当及时将个案信息登录有关信息平台,将情况通报户籍地。

第二十六条建立协商征收社会抚养费制度。流动人口有违法生育行为的,社会抚养费由当事人违法生育行为发生地或者发现地征收。发生地或者发现地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应当与户籍地互相配合,在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之前,与另一方进行通报协商,另一方收到通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逾期未回复视为同意对方意见。

未经通报或者对方在期限内作出不同意见而单方作出征收决定的,该征收决定自行撤销或者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职权予以撤销。

第二十七条协商的主要内容:

(1)核实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收入;

(3)通报本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情况;

(4)拟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方案;

(5)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协商双方可以采用公函、传真等方式作为协商的凭据,提供具有证据效力的原始记录。

协商时间的计算,公函以挂号签收日期为到达时间;传真以注明接收时间为到达时间;电话以原始记录的通话时间为到达时间。

第六章考核与评估

第二十九条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实行流入、流出地双向考核、责任共担,用流出地掌握的情况,考核流入地的职责落实情况;用流入地掌握的情况,考核流出地的职责落实情况。考核指标以《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检查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115号)为主要依据。

第三十条市和县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每年对相关部门及所属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检查,对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定期对PADIS平台和省人口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况由户籍地承担责任:

(一)不按规定登记、录入、建档流动人口信息资料,个案协查、信息反馈、信息统计上报不符合要求的;

(二)未按期催要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和追踪通报、反馈信息的;

(三)对现居住地提出个案协查、协作处理申请未能有效配合,导致违法生育、因时间拖延不能落实补救措施等不良后果的;

(四)在办理《婚育证明》等服务工作中故意刁难、搭车收费及强制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在流入地设点收费的;

(五)流动人员在流出前已怀孕,户籍地未采取有效措施,又未告知现居住地而违法生育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未履行相关职责及违反本规范规定的其它相关情形。

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况由现居住地承担责任:

(一)不按规顶登记、建档流动人口信息资料,造成流动人口信息登录、档案资料不及时、不完全、不规范的;

(二)不按规定管理流动人口信息系统,个案协查、信息反馈、信息统计上报不符合要求的;

(三)对户籍地提出个案协查、协助处理申请未能有效配合,导致违法生育、因时间拖延不能落实补救措施等不良后果的;

(四)落实免费技术服务不到位,违规收取服务费的;

(五)在现居住地居住30天以上,未实施有效服务管理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未履行相关职责及违反本规范规定的其它相关情形。

第三十三条下列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责任:

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篇8

一、制定好20*年责任书,并组织对各单位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实际的考核,做好20*年度各项指标的下达与监测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保留合并取消的涉及乡镇一票否决和检查评比达标项目》的通知43号文件精神,根据市计生委为我县下达的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制定好20*年度的目标责任书,在此基础上,制定严格细致的调查监测措施,坚持常年监控,依据监控结果及时分析通报,对好的给予充分肯定,差的提出整改意见,并严格兑现奖惩,保证各项指标的正常运转。

二、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信息化支持系统

1、在村级继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数据“一口清、一遍成、样样清、数数实”活动,充分发挥育龄妇女卡册和统计台帐的作用。在人口统计上,要保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在育龄妇女管理上,要做到每个育龄妇女一张卡片,信息全面;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综合台帐的使用上,要做到能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人口和计划生育各种信息,实现“月月清”,达到“五清两相符”。即:人口变动情况清,初婚情况清,生育指标落实与《生育登记单》发放情况清,孕情和生育情况清,育龄夫妇落实节育措施与补救措施情况清;卡册与台帐相符,台帐与实际相符。根据全省人口管理网络版软件的具体要求,全面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各种信息属地化统计。变育龄妇女管理为全员人口管理,实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把辖区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以及特殊人口纳入统计范围。加快以人口管理与服务信息、电子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人口计生系统信息网络建设步伐,实现省、市、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信息一体化建设,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建立信息化支持系统。

2、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今年要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把城区非农业人口底数澄清,建立健全非农业人口计划生育档卡台帐,并将非农业人口信息录入PFPMIS数据库,争取全县PFPMIS数据库管理率达到100%。

3、加强信息引导服务,在数据应用上下功夫。依据省人口计生委制定的基层计划生育信息引导规范,进一步规范基层业务工作流程,将乡村基层的信息采集、信息变更、信息我反馈、信息引导与电子台帐、手工台帐管理和统计报表、统计例会以及各种制度、措施的落实等结合起来,建立符合新时期工作要求的基层计划生育规范体系,达到减少手工劳动,避免重复劳动,明确各级职责,减轻基层负担的目的。进一步促进乡镇信息化建设规范化,督促硬件设施落后的乡(镇)更新硬件设备,加强机房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

4、培养和推广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带头作用,准备在6月份在信息化建设水平好的乡镇召开现场会,全面普及、提高我市数据库信息的管理应用水平。

三、继续加大统计数据求实化工作力度

加强与公安、民政、卫生、统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努力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综合统计数据的准确率。围绕“统计数据质量”这一突出问题,我们要树立“三个观念”,即:服务于人口计生工作全局,用新的事实和数据反映真实情况,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的全局观念;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为最高目标,不断改进和完善统计数据收集整理的手段和方式,为领导决策和基层以及相关部门提供信息的服务观念;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解决好统计数据的社会公信度问题的质量观念。建立“三个制度”,即:对基层的统计工作严格考评,将统计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年末考评和日常评估相结合,鼓励统计人员经常下基层调查研究,写出有份量的调查分析报告,并把它作为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的考评制度;进一步实行政务公开,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督机制的监督制度;对于责任心强、工作实、数据真的单位和个人通过考评给予奖励。对于说假话、不负责、数据假的要曝光、批评,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的奖惩制度。完善“三个体系”,即:建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满意程度为重点、全面反映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以及相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状况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定期报表、专项调查、工作记录、信息共享、综合分析“五位一体”的统计调查方法,发挥基层干部作用,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的调查方法体系。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为统计工作实现现代化提供条件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种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沟通、交流、通报各种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从不同侧面,全方位、多角度地校验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的各种统计数据,努力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各种统计数据的社会公信度,实现资源共享,服务全局。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解决出生数、死亡数和初婚数统计失实问题。各乡“应针对各自存在的具体问题,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活动,与相关部门互通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使问题尽早得到解决。

四、努力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

今年我们要认真按上级要求做好20*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20*、20*年奖励扶助对象的年审工作。年初要开好会把这项工作贯彻下去,按照时间安排逐一把这项工作搞好,对每一个对象要抱负责的态度,做到不错、不漏、客观公正,这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都很强的工作,确认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透明,审查工作要做细,做到与每一位对象见面,建好每个对象的档案,熟知每个对象的情况。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同时要定期对基层上报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的准确与否进行抽查,对人员数量增减变化是否及时进行查验。

五、继续开展统计业务和微机操作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微机操作水平

努力提高现有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微机操作技能,不断适应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和统计工作现代化的需要。目前我县统计人员和微机操作人员远不适应现在工作的要求,业务素质和微机操作水平亟待提高。20*年除组织统计人员和微机操作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有关培训外,我们也要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对统计人员和微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现有规划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微机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服务全局的能力、综合协调的能力、依法管理的能力、优质服务的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以不断适应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和统计工作现代化的需要。

六、进一步加强生育指标审批和统计资料管理工作,继续加大生育秩序整顿和性别比治理,使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1、二孩生育指标的审批,要继续坚持“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集体审批”的审批程序。要求基层的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要及时掌握每一个应生对象的个案信息和生育意愿,及时督促和帮助每一个应生对象办理二孩生育的审批手续,尽量减少先孕后批现象的发生,杜绝先生后批现象。要按照省、市、县的要求,正确使用和填报二孩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要加大对上报的计划内二孩出生情况的审查力度,确保上报的计划内二孩出生(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除外)均有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予以证明。要加大对二孩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的管理力度。因户籍变化或其它情况,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妇,其已经领取的生育指标,该废止的要向本人宣布作废,并张榜公布。符合再生育条件,本人又有生育要求的,要对原审批的生育指标确认有效。要加强对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生育登记手续、统计报表等各种统计资料的管理工作,要按年度、按类别、按使用情况进行分类,当年的统计资料暂用档案盒保管,历年的统计资料要按类别装订成册。必须送交档案室,平时工作又常需要查阅的,要备份一套。

2、严格生育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要按照省、市生育证发放管理办法和规范,严格照章办事,严格操作程序。在生育证的使用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翻印、伪造和骗取发放生育证。符合政策的,及时规范发证。

3、严格把孕情和生育史关。为杜绝弄虚作假和骗取生育证现象的发生,要严格《*市生育证发放管理规范》(汴计生[20*]48号文)的执行,发放生育证前的健康检查和生育史鉴定,必须到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进行。

4、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问题。加强对持证人员的全程化管理,严格杜绝引流产行为。今年要采取强硬措施对全县所有的持证人员,特别是二胎持证对象,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跟踪随访服务,凡未经县计生委同意终止妊娠或意外原因终止妊娠未及时报告的,一经发现,其生育证作废,两次怀孕生育的,按政策外对待。

5、今年要在乡镇召开一次生育秩序整顿工作现场会,规范各项工作程序,总结经验,确保全县计划生育符合率有大幅度提高。

七、加强对乡镇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

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篇9

以淮北市为例,该市是一座以煤电为主的能源城市,有两大煤电生产集团公司: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区现有总人数359630人,职工126844人,育龄人口81473人,这两大集团共有下属矿、厂、分公司等单位63家。按照该市计划生育管理原则,淮北市政府每年都与这两大集团公司签订人口管理计划书,以便于对集团公司实行计划生育管理有效的管辖。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增加,新成立的单位不断增加,两家矿区的劳动力调转较多。但是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却减少很多,旧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已经落后于新形势发展。若不加快人口管理信息化的步伐,那么将很难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近三年,淮北矿业率先对陈旧的计划生育管理方法进行了改变,在研发矿业系统的基础上创造了淮北矿业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打造了集团公司信息获取高效、迅速、真实、准确的格局,对于变更信息,更是能够在最短的时间记录在案。

(一)权分三级

最高权力在集团,其次是基层矿厂,再次是车间。与这三级权力机关对应设立:总系统管理员(集团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可查看全公司所有统计数据;基层矿厂管理员(各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只能查询本矿厂数据;科区级管理员(计划生育生网员),只能查看本科区的相关数据。上一级管理员可对下一级管理用户实行增加、删除、改动等操作。

(二)全员管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系统设置了每户一卡的管理模板、人员调动增减变化模板、结婚登记模板、生育服务证明管理模板、健康检查模板、计划生育报表自动生成模板、个人荣誉奖惩模板、信息管理员人员信息模板等。每户一卡的制度主要体现在每户一卡查询、录入两部分。录入主要包括工人个人信息、图像采集、家庭情况等。人员调动增减变化管理:主要包括单位内部调转、矿长与矿厂人员间的调动、员工辞退或开除的管理等。

二、存在的问题该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

经过多年的试用和实践,初步形成了该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优化管理、优质服务、高效快捷的体系。建立了信息的采集、传递、质量控制等相关制度,提高了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在使用中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大局上看,矿区人口信息化不能适应现代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从细节上看,也未能全部满足矿区职工对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需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该管理系统的认识不够到位。需要矿区建立创新、高效、便捷、具有协调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搭建适用于大型煤炭企业的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需要的现代化信息管理平台,有效减少该系统的管理成本,提高效率。因为某些矿区领导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认识不够,认为信息化只是对手工劳动进行了简单的代替,忽略了设备和信息的利用程度和使用效益以及信息化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从形式内容到制度上的革命性的推进作用。二是网络制度不健全。淮北矿业集团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局限在该集团的内部,与当地的计划生育信息系统的已有数据不能无缝对接,计划生育实行归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机制,这便导致了地方的计划生育部门与矿区之间信息系统存在不同程度的信息重复采集,而且信息系统之间不能共享,造成了已有信息资源的浪费。

三、应对计划与建议

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篇10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严峻,必须切实抓紧抓好。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手段,流动人口的违法生育比例较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流动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状况令人堪忧,流动人口享有计划生育服务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切实抓紧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2、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流动人口以农民工为主体,规模庞大、分布广泛,解决好流动人口问题事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因此,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尊重其主人翁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其同当地居民和睦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具体举措。

3、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人口流动促进了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是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途径。因此,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实现人口合理分布,缓解农村人口压力,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的具体举措。

4、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必然要求。流动人口事关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战略目标的实现,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任务之一。因此,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具体举措。

二、坚持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新体制

1、我们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全局意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流入地和流出地各项工作职责,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模式,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为人口流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流入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属地的经常性工作范围,做到与户籍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提供市民化服务,做到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手段和服务方式,以多种形式增强其对流入地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促进流动人口同当地居民的融合。

3、流出地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与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积极配合流入地,从源头上加强对流出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加强外出人员的登记工作,及时向流入地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

4、流入地和流出地要协调配合,大力加强和推进两地或多地的区域合作。人口流出和流入相对集中的地区以及交界地区要通过签订区域协作协议、建立信息通报和区域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建立起两地或多地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合作共赢的长效协作机制。

三、坚持综合治理,推进部门配合,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

1、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统筹解决流动人口问题。各地要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全局,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委兼职委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步形成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多方共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新局面。

2、坚持重心下移,构建城市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平台。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整合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发挥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作用。政府部门分工负责、整体联动,采取联合办公、力度,落实各项奖惩制度,推进各地工作的有效开展。一站式服务等方式,按照便民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城市街道、社区组建基层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列入其工作职责,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3、坚持群众参与,调动广泛的社会力量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各地要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引导流动人口依法行使民利,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配合做好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宣传报道,营造群众参与、关爱流动人口的社会氛围。

四、坚持依法行政,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权益

1、管理和服务并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加强普法工作,向流动人口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提高流动人口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意识,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

2、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改革和完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制度,流动人口可以凭证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服务。流入地要畅通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渠道,建立流入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定点服务"制度。流入地和流出地要依法免费办理相关手续,努力做到上门服务。

3、坚决维护合法权益。严禁流出地跨地区设立管理站,严禁强迫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严禁在签订合同和办理证件时,搭车乱收费,或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保证金。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开通维权热线和电子信箱,畅通投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侵犯流动人口权益的违法侵权行为,坚决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4、拓宽服务领域。要打破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的界限,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将各项惠民政策延伸到流动人口中。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在做好流动人口婚育管理和服务的同时,积极帮助未婚流动人口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五、坚持互通信息,完善统计制度,促进"一盘棋"管理和服务格局的形成

1、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相关部门为流动人口办理经商、务工、购房、租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应与人口计生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各地要充分利用政府及相关部门信息网络,依托社区和行业信息管理载体,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做到信息互联共享。

2、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改革和完善统计信息制度。合理设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指标,建立常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基础信息统计制度。加强出租房屋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以出租屋、流动人口公寓和封闭住宅区管理为重点,强化社区外来人口登记制度,明确规定房屋出租户有依法协助政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全面实行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制度,掌握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积极探索"以房管人"的长效机制。

3、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列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要继续加强和完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建设,人口计生部门要依托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建立和完善流动育龄妇女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积极通过区域协作,开展跨地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试点工作。逐步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跟踪管理和服务。

六、加强领导,保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1、切实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各级综治委和农民工办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整体联动的部门协作机制。要认真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深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改革,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法规,统筹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问题,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

2、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制度,统筹安排和综合协调各业务机构的职责。人口计生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3、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保证管理服务经费落实。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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