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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办法(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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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办法(精选5篇)

年度考核办法范文第1篇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所有的在职人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人)均属考核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入新单位不足半年的,一律由原单位书面通知本人回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对个别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原单位参加者,可由本人撰写书面述职,交原单位政工(人事)部门负责。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不满半年,参加工作见习期未满,年度内累计请病假、事假三个月以上(法定的产假、探亲假不作事假处理;因血吸虫病住院的可以从病假中减除一个月,不作病假处理)的人员,只进行个人总结,不评考核等次。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能,是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精神;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和贡献。)重点是考核工作的实绩。要把平时考核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运用平时考核积累的成果,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考核结果: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和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基本熟悉业务,工作责任感一般,基本能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不合格):政治、思想、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造成较严重的失误。

在实施考核时,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10—13%以内,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控制在15%以内。各职务、职称层次人员要分开计算,各占其总数的10—15%,不能互相挤占。具体掌握如下:凡本年度被市委、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的,优秀比例为14—15%,其他单位一般控制在10—13%以内。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按10%以下标准确定优秀比例。优秀等次的确定,原则上由单位提出,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或审批。

三、考核办法、程序及考核等次的确定

(一)考核办法:要坚持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办法,考核时要特别注重群众公认和工作实绩。

(二)考核程序

年度考核程序分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主管领导评鉴、考核委员会(小组)审核、单位负责人签署确定等次意见、审批归档及书面通知考核结果等七个步骤进行。

(三)考核等次的确定

1、优秀等次的确定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分领导班子成员(党政正副职、纪委书记、担任实职的委员,乡镇办含人大、政协正副职)和一般工作人员,各层次人员都必须在各自规定的优秀比例内,同一层次优秀票达到40%以上的人员超过了该层次的优秀比例,优秀等次的人员原则上由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后上报。同时,本人所得的优秀票一般应达到参加测评总人数的40%。凡个人优秀票比例达不到40%者,即使有优秀名额,也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2、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确定

在正常情况下,民主测评中所投不称职(不合格)票数达到实际参加测评人数的1/3及以上者,可以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应直接定为不称职。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确定

民主测评中所投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与不称职(不合格)票数之和达到实际参加测评人数的1/3及以上者,可以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4、称职(合格)等次的确定

按上述办法既不能确定为优秀,也不能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可以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四、考核中具体问题的处理

(一)对本人不愿意参加考评的,按放弃考评资格对待。

(二)对脱产参加学历培训半年以上的人员,本年度不参加考评。

(三)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和市直部办局正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的评定办法。

1、由所在单位按程序评定后上报;

2、市委组织部根据呈报单位意见和平时考核的情况,提请市委常委审定。

(四)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和市直部办局其他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的评定办法。

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和市直部办局其他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所在单位按程序评定后上报,市委组织部根据呈报单位的意见,分别征求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员会和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意见之后审批。

(五)受党纪处分人员确定年度考核等次问题。

1、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4、受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受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分别按上述1、2、3、4、5条的规定办理。

7、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只受政纪处分的参照党纪处分执行。

五、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

年度考核办法范文第2篇

(一)重点工作目标责任项目(共75分)1、县市区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考核指标体系涉及各单位的工作内容;2、《20__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抓落实方案》中提出的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涉及到各单位的内容;3、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提出的年度重要工作任务,省级部门下达我市的年度重要工作目标任务;4、结合部门工作性质和承担的职能,提出的本单位20__年度重点工作任务;5、“多城同创”重点工作任务;6、市委、市政府领导提出或交办的工作任务。(二)共性工作项目(共15分)1、领导班子建设,5分。2、党风廉政建设,5分。3、“四型”机关建设,共5分。(1)学习型机关建设,1分;(2)文明礼仪教育,1分;(3)机关党建工作,1分;(4)电子政务建设,1分;(5)节约型机关建设,1分。(三)“人民满意机关”创建活动(共30分)“人民满意机关”具体评议办法另行发文,各单位评议得分按比例折算计入总分。创建活动由市满意办负责具体实施。(四)加扣分项目1、表彰和通报批评。主要工作获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或以其办公厅名义发文表彰的,每项分别加2分、0.6分;获中央国家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加0.6分。3、优秀单位、良好单位被否决后,缺位不补。三、考核程序和办法(一)年底各单位开展总结自评,20__年12月底前将重点工作责任项目完成情况和加扣分项目、否决及其他项目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考核办。(二)市委、市政府组织考核组对各单位重点工作责任项目完成情况及其他考核项目自查情况进行集中核查和评分。(三)共性工作考核项目中的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四型”机关建设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以平时抽查、检查掌握的情况为主加以考评,如确需到各单位进行考核,则由市考核办结合重点工作责任项目集中考核统一安排,从简进行。电子政务建设由市信息处理中心负责考核,每月进行网上抽查,每季通报抽查情况,年终根据抽查情况结算得分。(四)20__年底,组织“人民满意机关”评议活动。评议活动由市满意办牵头组织实施。各单位评议实际得分按比例计入总分。

年度考核办法范文第3篇

为切实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水平,不断强化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建立镇村两级森林防火长效机制,现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村干部

二、责任分工

1、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落实,对所辖村森林防火工作承担主要责任;

2、包片领导、驻村干部对管理区内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指导协调和督查落实责任,在防火期期间严格执行镇党委、政府所做的工作部署;

3、镇纪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考核。

三、工作措施

1、森林防火期内,村委会与农户100﹪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

2、各村负责人要对聋、哑、痴、呆、精神病人落实监护人员,监护责任落实率100%;

3、各村主要路口、重点路段、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和森林火灾易发区张贴禁火令,设立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警示牌。多方面、多途径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森林防火知晓率达100%。

4、各村建立应急扑火队伍不少于20人,要求年轻力壮,男性,保持通讯畅通。

5、在出现火情后,村干部要组织好人员进行及时扑救(严禁年老体弱和未成年人参与灭火),扑灭后由村干部落实留足人员负责清理火场、消除黑斑,并积极配合派出所民警调查火灾原因,依法打击火灾肇事者。

6、火情发生所在村需承担调用其他村应急扑火队伍所需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7、防火期内,村书记、村主任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应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并确保有一名村主要干部在本村辖区内值班。

四、惩处规定

1、所辖区域内发现火情一次,包括烧田埂、烧荒坡、烧秸秆、坟地着火等,扣所在村考核分5分;扣对所在村支部书记年总绩效300元、扣驻村干部年终绩效200元、所在村包片领导扣年终绩效100元。

年度考核办法范文第4篇

村部各工作人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区镇二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村的各项管理,激发村级管理人员,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考核的透明度,为实现“两个率先”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基础上,结合本村全年工作计划目标,经村党总支、村委会研究,特制定20__年度村级管理人员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村级管理人员。

二、考核办法:采用百分考核制,互评占40,组织考评占60(该考核结果,村部将在年终商定每位人员报酬时作重要依据。平时只发基本工资:一般人员每月600元,中层班干部每月800元,副职干部每月1000元)。

三、考核内容:

(1)事业性责任心(本职工作)20。

(2)敢于负责精神(敢抓敢管)20。

(3)团结协作(做好突击性、指令性、临时性工作)10。

(4)工作实绩(完成任务效果好)30。

(5)廉洁自律(自身形象)10。

(6)遵守村规(所有家庭人员、亲属工作)10。

四、加扣奖:

(1)获条线镇级先进集体,每一项奖1000元,反之,受到条线通报批评每次每人扣1000元。

(2)获条线区级先进集体,每一项奖3000元,反之,受到条线通报批评每次每人扣3000元。

(3)获条线市级以上先进集体,每一项奖5000元,反之,受到条线通报批评每次每人扣5000元。

(4)引进一只三产项目,注册在1000万元以上奖10000元(可按注册额比例奖)。

五、有关事项:

1.作息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平时必须自觉执行村规制度,实施请假制度。每月事假不超二天,病假:(小病不扣)住院十天以内、大病(开刀)一个月之内,超过部分按责任工资折算扣除。

2.平时注意安全。工作之外和上下班前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集体无关。

3.平时因工作需要招待的,就餐原则上食堂,必须在外招待的事先请示,但一律不欠帐。

4、责任制考评每三个月一次,年总积分总评,考核副职以下人员由总支负责,班子人员由书记考核。

5、结算由分管书记、财务办执行。

年度考核办法范文第5篇

切实加强对法官绩效考核工作的落实

——市两级法院20__年上半年法官绩效考核情况汇报

尊敬的检查组各位领导:

20__年初,市两级法院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法官绩效考评工作培训会的要求,通过对全市法院绩效考核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组成检查组逐地帮助分析、指导落实等方法,力促会议精神在我市两级法院得到有效落实。与此同时,我们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结合中院20__年“围绕一个中心(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两为’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坚持为人民司法)、把握三项重点(切实把握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化‘四个一’理念(着力深化“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办理一个案件,稳定一个地方;办理一个案件,发展一方经济”“四个一”办案理念)、强化‘五院方略’( 强力推进素质建院、质量立院、创新兴院、文化育院、科技强院“五院方略”)、实现新的跨越。(努力使法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的工作思路,从抓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入手,狠抓干警违法违纪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对办案过程、办案结果和办案效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了以“重教、严管、厚爱”为指导,以调动广大法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核心,以引导法官讲学习,想工作,干事业,比奉献为重点,以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整体形象为目标,将日常法官队伍建设、案件审判质量、廉政建设融为一体的法官绩效考核办法,并报送市委政法委批准备案。

20__年6月份,在两级法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直接组织下,市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公室及所辖各基层法院绩效考核办公室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即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数量相互对照)、综合与单项相结合(即综合工作与业务审判相互对照)、部门与个体(即所在部门的考核情况与干警个人的考核相互对照)相结合的方法,通过量化打分、庭室汇总、考核办公室审查、党组研究的步骤,对全市法院从事审判业务的法官进行了综合考评。根据检查方案的要求,现将市法院有关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情况

市中级法院在编人数人,有审判职称的法官人数为人,参加考核的法官人数为人,占有审判职称法官的%,全院共建立干警绩效考核档案198份,其中业务部门法官绩效考核档案份(两人因下基层法院挂职,一个借调省法院而未参加上半年考核)。

(二)上半年考核结果情况

本次考核我们按照基础分为100分,法官岗位职责目标为70分,共同职责目标为30分,另设有加分项。从考评情况来看,上半年市中级法院共参加考核法官人,其中优秀法官人数为人,优秀率为%(因部分考核指标为年度任务,半年考核时未计入);称职人数为人,称职率为%;基本称职人数为人,基本称职率为%。全院没有不称职法官。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情况

今年上半年,市中级法院通过竞争上岗的方法,提拔使用了6名中层正职,竞争上岗的六名同志在 干警考核时均为优秀档次;惩处方面,今年上半年市中级法院给予两名同志行政警告处理。

(四)新收案件引发上访情况

截止20__年6月20日,我院办理的新收案件没有引发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关于公司员工代表反映要求中院依法公正处理公司和涉嫌犯罪一案,我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及时公正对此案进行了判决。由于该案件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未发现承办人员有违犯法律规定的有关事项,所以市法院、法院对承办人员只能按照上访案件给予了扣分。关于反映其夫涉嫌贪污、一案,我院接到督办通知后,院长高度重视,责成有关人员要依法公正审理,目前该案已审理完毕,该案件承办人员因工作不到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该同志降低一个考核档次,未被评为优秀档次,只被评为称职。

二、考核过程中的具体做法

(一)突出重点,加大对案件办理情况考核的权重

法官的主要工作就是案件的审理。为此,在年初修订对法官的绩效考核办法时,我们严格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及市委政法委的要求,本着以法官办案质量为重点、以办案数量为依据、以办案效果为根本的原则,将法官绩效考核的基础分设定为100分,其中法官岗位职责目标为70分,占总分值的70%(仅涉诉分值一项达40分,占40%)。在具体考核过程中,我们根据市法院党组提出的“四无”(即办理的案件无发回重审、无改判、无超审限、无上访)目标要求和《市法院20__年度法官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依据立案庭(负责对法官办理案件的数量、审限的考核)、接访处理督察办公室(负责对上访及工作的考核)、案件评查问责办公室(负责对办理案件发回重审、改判情况的考核)、政治部宣传处(负责对法官裁判文书上网情况的考核)通报,由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公室

进行统一的量化打分,并由审管办向院党组写出法官业务考核情况动态分析报告,对每一名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分析,提出相关整改建议,为院领导制订法官管理办法提供第一手的参考资料。(二)全面衡量,注重法官整体素质的提高

法官的整体素质如何,直接决定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公正与否。20__年度,我们在注重法官业绩考核,强化对其案件办理的数量和质量权重的基础上,强调对法官的写作水平、廉洁自律、司法礼仪、学习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在今年的考核过程中,两级法院考核办公室根据各考核职能部门(负责对某项具体工作考核的部门)下发的考核通报,按照不同的分值对所属法官的综合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打分衡量。从市法院考核情况来看,在半年的考核过程中,各考核职能部门共编发业务指标考核通报6期,综合类考核通报21期,检查通报4期,可以说涵盖了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全面的考核,真正起到了细化法官的工作、衡量法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作用。同时,通过考核也使法官充分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之进一步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切实达得了以考核促工作,以工作的成效检验考核效果的目的。

(三)方法灵活,切实增强考核结果的可信度

考核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其可信程度是重点。今年,中院率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同时实行审判业务部门法官绩效评估制度,将审判业务部门法官的绩效评估工作交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由绩效考核办依照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评估结果对法官进行考核,使对审判业务部门法官的评估、考核更加趋于合理,极大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在考核工作中,我们首先从各考核职能部门抓起,主要做了五项工作。一是明确考核职能部门。依据部门工作性质,把对法官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办理质量、上访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综合工作情况的考核,分别划归到审管办、立案庭、问责办、督察办、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二是创建动态考核机制。年初在制订部门考核办法时,我们将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作用对该部门考核的一项具体内容,要求其对每一位法官的综合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形成月通报、季汇总,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的部门,由院考核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补发相关通报,在年度考核中扣除该部门相应分值。三是建立部门日常考核制度。要求各业务部门依据各类考核通报情况,对所属干警的办案质量、办案效率、综合工作及时进行评分认定,并将结果报送考核办公室进行核查。四是全面考核排序。院考核办公室将各业务部门对所属法官的评分认定作为依据,结合各职能部门的通报情况,法官完成各项综合指标情况,对其进行全面审核认定,并按不同级别排出具体名次(半年考核只对该法官在部门排序情况进行统计,年底考核排出总体名次)。五是完善法官绩效考核档案。为每一位法官建立绩效考核档案,坚持做到了一人一档,一人一盒,并在考核结果公布后,对于提出异议的法官,由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其考核情况进行查阅核对。由于考核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全体法官对自身每月、季的考核情况都能做到心中有数,使其对考核结果更加信服,从而有效地促进了法官队伍建设的长足进步。

(四)注重运用,强化考核结果的转化

考评成果是否有效运用和转化,是考量绩效综合考评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我市两级法院坚持做到了“一报告一建议一讲评”,注重考核结果的转化。一报告,即在年终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向院党组提交一份考核结果分析报告。对法官在绩效考核中的强项及弱项进行分类比较,并分析原因。一建议,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交一份整改建议。一讲评,即在年底召开了一次专题讲评会,通报考核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将绩效考核成绩实实在在地与干警评先评优挂钩。一是与评选“五个一” (即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计算机操作应用能手、写作秀才、优秀法官)活动挂钩。根据考核结果,院党组对本年度前五名的法官进行了优先评定。二是与年终评先挂钩。在去年确定立功受奖指标时,我院党组按照省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在考核过程中获得优秀且办理的案件达到“四无”要求的12名法官优先予以确定。年初,在研究去年提拔使用的23名干警向组织部门备案时,首先查看在年度考核过程中的档次,要求必须达到称职以上。同时,结合部门的考核结果,在确定部门立功受奖及评选优秀党支部的过程中,也严格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如我院今年六月份确定的优秀党支部全部是在年度考核取得省院前五名、本院前三名的部门。三是与物质奖励挂钩。对达到“四无”要求的法官,在给予立功受奖等精神奖励的基础上,给予50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物质奖励。对连续三年取得前三名的部门在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的基础上,还组织了部门全体干警出省考察。

三、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法官绩效考核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考核过程中还发现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对业务部门法官的绩效进行评估,既要注重办案的质量,还要注重办案的效率和社会效果,如何科学设定指标还处于摸索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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