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文稿网!

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方案

范文小馒头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方案

第1篇: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方案

奈曼旗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级、模范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先进科室、先进班级、先进个人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营造团结、和谐的校园氛围。学校决定表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级、模范个人,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模范班级评选条件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不断巩固和发展我校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定不移地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班级风气正,讲文明,讲礼貌,凝聚力强。

2.能够紧紧围绕校学校近两年的重点工作,创造性地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班级内没有发生影响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的较大事件,各民族师生和睦相处,关系融洽。

3.能够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实际,坚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及实践活动。加强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有益于民族团结的各项活动。

5.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不断创新民族团结教育载体,丰富创建内容,注重挖掘选树典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常态化。

(二)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能够带头维护民族团结,带头处理好不同民族间同事、同学的关系,积极协调解决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中有较为突出的具体事例。

3.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自觉践行“新疆精神”,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公道正派,模范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敢于同各种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的言论和行为作坚决斗争。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起到先进带头作用。

4.在援弱救助、扶贫济困、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等现实重大活动中能够发扬各民族团结、互助、友爱精神,工作、学习积极,表现特别突出的。

5.积极参与有益于民族团结的各项活动,在同事、同学之间和睦相处、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模范班级: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表现 突出的班级。

模范个人: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表现 突出的教职工、学生。

(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级、模范个人评选推荐比例

模范班级:各专业部评选一个班级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级。先进个人:各专业部评选三人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