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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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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申请书

第1篇:申请书解除查封申请书

解除查封申请书

解除查封申请书

紧急请求立即解除违法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陈朝阳,男,1975年4月16日生,汉族,住____(省、市、区、县)华新开发区光辉路20号锡缘轩,电话:。

紧急请求事项

2019年11月5日,石鼓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江红诉被告____(省、市、区、县)雁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廖振钢、第三人吴友生、第三人蔡龙伟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追加申请人为被告,查封了申请人所有的位于人民路49号一层29.6�o房产,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请求立即依法撤销(2019)石民一初字第53-7号、53-8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石鼓区人民路49号一层29.1平方米门面(房屋所有权证号:衡房权证石鼓区字第)的违法查封。

事实及理由

 一、裁定查封的房产系申请人合法取得,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2019年2月,珠晖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杨政林与廖振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申请人与杨政林、廖振钢及____(省、市、区、县)商业银行(抵押权人)协商并达成协议,由申请人代____(省、市、区、县)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振钢)偿还银行债务以解除抵押,____(省、市、区、县)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振钢)所有的石鼓区人民路49号一层门面311.445平方米即归申请人所有。[见珠晖区人民法院(2019)珠执第105-5号民事裁定书]。

根据达成的协议,申请人代位____(省、市、区、县)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振钢)偿还商业银行贷款以解除抵押,代位____(省、市、区、县)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振钢)补偿杨政林损失70万元,后执105-5裁定书在房地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号:衡房权证石鼓区字第号,现变更为衡房权证石鼓区字第、号,税费均由申请人支付,)。

因此,申请人是在____(省、市、区、县)人民政府和法院主持下经相关当事人同意且支付了全部对价后,取得人民路49号门面的,是善意第三人。

 二、追加申请人为被告适应法律错误。追加申请人为被告的行为有恶意乱作为的嫌疑。

贵院适应《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追加申请人为被告,该条规定的具体内容是“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法律规定只是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贵院却追加申请人为被告。请问原告向申请人主张权利的同时是否想过,自己有没有向申请人履行过义务?原告与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原告与申请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故申请人不是该案中适格的被告。

 三、不符合立案受理条件,应立即驳回起诉。

2019年12月23日,____(省、市、区、县)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衡中法督字第1号案件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江红对____(省、市、区、县)珠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珠执字第105号杨政林与廖振钢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民事裁定不服的复议。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复议决定结果里就会认定,难道还需要石鼓区法院在该判决里面重复判决一次吗?

 四、裁定查封申请人房产适应法律错误,石鼓区人民法院对申请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已经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这里法律的用语是“可以”。也就是说,法院是否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是需要经过司法审查的。故石鼓区人民法院已经认定是本案是确认之诉,裁定将申请人房产查封错误,就应该本着“错案必改必究”的司法基本理念予以撤销。

 五、法律明确规定对第三人合法所有财产法院不得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对登记机关已经核准登记的被执行人已转让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原人民路49号房产是____(省、市、区、县)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而原告签订的《____(省、市、区、县)商品房购销合同》的相对人是____(省、市、区、县)雁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石鼓区人民法院却张冠李戴查封了申请人购买____(省、市、区、县)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房产。

申请人是按照珠晖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办理房屋产权的,且支付了贰佰多万元的对价。申请人付款及房产过户前后才几个月,石鼓区人民法院又作出裁定,查封申请人取得的房产,使申请人不能行使《物权法》所规定的权利人正当的权利。石鼓区人民法院此举既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法院的公信力,也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必须认认真真地执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办案原则,人民法官必须忠实于法律,在对案件的审理中,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依法维护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此致

____(省、市、区、县)石鼓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第2篇:解除保全申请书

解除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家住XXXXX,身份证号:XXXX,联系电话:XXXX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立即解除对申请人超额部分财产的保全措施。事实和理由: XXX诉XXXXXXXXX纠纷一案,法院对申请人XXX的相关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XXX银行,账号XXXXX,共多少元

2、鲁Xxxxxx宝马牌小汽车一辆,车辆识别代码:XXX 3、位于XXXX的房屋一套,面积XXX平米,登记号为:XXXX 本案目前已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已从申请人银行卡扣划XXXX元,保全的宝马轿车目前价值XXXX元,因此已扣划的金额与宝马轿车的价值足以履行生效判决,没有必要对申请人的房屋继续保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现申请人申请解除对超额部分财产的保全措施。

此致 X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XXXXX年XX月XX日

第3篇:解除处分申请书

关于解除记大过处分的申请

县联社:

我叫***,男,汉族,现年49岁,1982年至2001年在**信用社工作,1998年7月至2001年在**信用社任信贷主任,2001年11月调入**信用社主持工作,2004年4月调入**信用社任副主任,2004年10月份调入**信用社任副主任分管内勤工作。2006年5月份因信贷系统审贷要求,成立信贷审批小组,要求班子成员必须参加信贷审批小组,由于日常工作负责内勤,不能亲自调查贷户情况,当时我曾提出不参加审贷小组,信用社领导不同意,要求必须参加,审贷时,由于没有参与到信贷手续的核查之中,从手续表面来看均符合信贷要求,在审批过程中,偶尔发现手续有不合规现象,就及时退回手续,不予签字,并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由于分管工作不同,未能对信贷手续进行深入核查,没有及时发现***与贷户内外勾结、发放借冒名贷款,形成了垒大户贷款并形成不良。同时我社对联社联社通知及文件因***不传达,未能及时领会上级精神,从而造成极坏影响。为了警示全县,教育本人,联社于***年**月**日下发***{****}**号文件,给我的是记大过并撤职处分。

在受处分后,我深刻反思自己的违规行为,不断学习《***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办法》、《***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十不准》、《***员工违反规定暂行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同时在学习和工作中,时刻提醒自己严格按制度办事,杜绝操作风险,同时经常剖析自己,向现在从事信贷或其他工作的同志进行言传身教,运用各种手段降低和防范风险。同时积极配合信用社新领导班子进行依法收贷,在学习和工作中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定信贷立场、树立合规观念

作为一名信合工作者,我牢记这次深刻教训,不断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对新事物的认识能力,严于律己,以人为本,一切从小事抓起,尤其今年是合规执行年,在查缺补漏活动中,建立和增强自身合规意识,并身体力行。

二、增强学习能力养成良好习惯

知识就像迷途中的灯塔,可以给我们光明的方向,时间沉淀了我的知识和技能,而知识催生我在生活的斗志。以知识为镜,可以明辨事非,在关键时刻,我做到拿的起放得下,不间断学习,无休止的与困难抗争,使我养成了正视自己,循章办事,勤奋工作的良好习惯。

三、工作中身先士卒,以感恩之心回报

做为一名老信合员工,一个老领导,因碍于情面,致使信用社遭受大难,心中时常感到万分懊悔,为此在工作中,我时常心怀感激,感激组织对我的照顾,每次有任务都身先士卒,率先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同时积极帮助同志们进行任务完成,以自己的绵薄之力,在回报信用社对自己的照顾。

根据《***农村信用社员工违章制度处罚办法》第14条之规定,纪律处分期满后,经受处分人提出申请,由原处理单位决定是否解除处分。受处分人在纪律处分期间工作表现特别突出或有立功表现的,报联社审查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年**月**日****【****】***号文件给予我的是记大过撤职处分,至****年12月处分已超过规定期限,同时我本人也多次积极向组织汇报我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积极配合社领导工作,对信用社的发展提出合理建议,目前***信用社也正逐步走向规范,迈出困境,为了能够更好的为信合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也深感组织的关怀,特提出申请,请给予解除记大过处分,望联社领导批准为盼。

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第4篇:解除矫正申请书

解除矫正申请书

先锋乡司法所:

我于2010年4月经阿旗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到先锋社区矫正站接受矫正.通过一年的社区矫正,使我深深的认识到,社区矫正充分体现了对刑罚的尊重,是一个全新的刑罚制度,意义十分重大。在亲人、邻居身边,我边工作边改造,能时刻体会到亲人、邻里对我的关怀,生活在社区中,我与其它居民打成一片,建立了比较良好的互助关系,同时有社会志愿者的帮助,矫正工作者的指导、教育,也使我格外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自由,格外珍惜法律、社会给予我的改过自新机会,我自觉地接受矫正工作者的监督、管理、教育、帮助和疏导。矫正期间,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自觉参加公益劳动,现在矫正期已满,我在以后一定好好生活,决不重新犯罪,请求解除矫正!

申请人:

年月日

22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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