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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服务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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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服务活动方案

第1篇:为老服务调研

2007年湖南社区社区养老调研报告

吴海光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民生精神,了解湖南社区养老事业发展现状,推动社区养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努力完成本社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奋斗目标,在湖南社区党工委的领导下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社会保障科牵头,组织了一次对全社区为老服务现状的调研。此次调研主要采取了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实地考察和座谈讨论等形式,先后对社区助老服务社、特需服务社、老年人活动中心以及敬老院等机构展开实地考察,召开了相关专题座谈会。

一、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的紧迫性和现实意义

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现的较低生育率,以及人民医疗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我国年轻人口比重的进一步降低和老年人口比重相对的提高,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据统计,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是世界老年人口总量的1/5,是亚洲老年人口的1/2。联合国预测,到2015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超过2亿,约占总人口的14%。由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仍不完善,其养老规模和能力明显不足,加上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使得社区养老成为我国养老服务中的重要载体,承担更多的责任。因此,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的研究已迫在眉睫。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社区是老年人的聚居地,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衰老,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对社区的依附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构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仅具有方便易行、针对性强、参与面广等特点,而且还能给老人带来认同感和归宿感。同时,我国传统的大家庭,正在或者已经被核心家庭取代,老年人和子女分开居住已经相当普遍,“空巢”家庭增多。这些都要求强化社区为老服务功能。因此,依托社区构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是城区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适应老人及其家庭

1 需求的客观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是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事业近年来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法律法规、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完善,更重要的是我国经济实力的有限性,使得养老保障服务存在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服务项目少等不足;同时,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以及老龄化速度快的现实,也使得社会养老保障系统的养老规模和能力严重不足。因此,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成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政府将原本属于社会的大部分经济和社会职能剥离;同时,随着单位制的解散,原有的单位养老功能从企事业单位中脱离。由于我国公民社会发育不完全,社会无法承接这部分被分离的职能,因而,这部分职能就理所当然由社区来承担,因此,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是服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大局,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是缓解政府财政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出路。我们国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如此低的经济发展水平,要承受如此高程度的人口老龄化,决定了我国不能像西方国家那样由政府包办社会养老福利事业。这就需要开辟出一条养老职能社会化的道路,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强化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正是适应了这一要求,同时也为体制转轨和结构转型营造了一个更加宽松的环境,为维护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二、湖南社区养老服务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湖南街道是全区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地区之一。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14527人,占街道总人口28.2%,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有3853人,占老年人口26.5%,独居老人2375人,占老年人口16.3%,离休老干部1160人,占老年人口8%,呈现老龄高龄化。近年来,我们把社区老年事业发展作为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社会资源的优化配臵,改进为

2 老服务方式,健全为老服务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共同参与”老龄工作新格局。

(二)发展现状

1、党委领导,把抓好老年工作看作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 社区党工委高度重视社区养老事业,制订《湖南街道贯彻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实施方案》、《湖南街道关于进一步开展纯老年人家庭结对关爱行动的意见》,形成比较完善的老年生活保障机制;健全为老服务三级网络,建立了湖南街道老龄工作委员会,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在街道、居委、居民楼三个层面形成了三级管理和服务网络。

2、政府主导,加快老年事业发展

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建立湖南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湖南助老服务社、湖南特需服务社,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注重老年教育,开设形式多样的学习班,完善思想教育体系;关注特殊群体,强化组织领导,构建社区老干部服务网络;搞好老有所医,健全卫生工作网络,完善医疗保健体系。

3、社会支持,筑起社区助老爱心网

构建“助老爱心网”,积极发动志愿者与困难老人结对帮困,目前,已有1887名社区志愿者与社区老人结对;构筑社区医疗服务网、生活关心网和帮困服务网,发展社区为老服务等公益设施,建立两个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点;提供理发和餐饮服务,为1500位独居老人发放餐饮券或餐饮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免费上门理发服务。

4、共同参与,鼓励引导老年人参与社区文明建设

挖掘老年人优势,发挥老年人特长,聘请政治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广泛的老干部指导、监督社区政治经济建设;聘请艺术修养高、文化内涵深的老艺术家参与、指导社区文化建设。

(三)面临问题

1、社区资源紧缺,分配不合理。社区老年服务设施缺口大,资源紧张,例如社区敬老院只有老年人床位数66张,仅占老年人口的千分之四,3 远远低于按照“9073”的标准(3%:7%:90%的养老比例模式,即3%的老年人进入养老机构;7%的困难老人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养老;90%的老年人需要家庭养老);此外,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老年人配膳中心和日托所等场地严重缺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另一方面,社区老年福利设施管理不善,缺乏协调,各自为政,造成本来就比较有限的服务资源又大量闲臵、浪费。

2、调查研究不充分。了解老年人实际需求是我们工作的第一步,不同的老年人实际需求不同,我们应当根据针对他们不同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因此,实际需求的掌握程度将严重影响为老服务质量。但是目前我们对老年人实际需求的掌握情况不如人意,例如在特需服务工作中,由于对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生活状况缺乏充分的调查研究,因此无法及时、准确地了解老年人的需求,导致在工作中出现部分拥有保姆、非独居等无特需关爱需求的老年人也列入特需服务范围之内的情况,使得有限的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分配。

3、宣传工作不到位。一方面是社会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必要的舆论氛围,致使社区养老事业仍处于政府主导状态,居民群众和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不够,参与率不高。另一方面是具体工作中宣传工作不充分,例如在居家服务中,由于缺乏对居家服务员性质和服务内容的宣传和解释,导致许多老人简单地将助老服务员与普遍的家政保姆等同起来,对助老服务员不够尊重,个别的还存在打骂的现象。

4、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投资主体单一。社区老年福利设施由国家、集体包办,民政部门直办直管的做法还没有根本改变,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群众参与为老服务建设的积极性仍然不够,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的为老服务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5、社区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目前虽然建立了条抓块管的管理体系,成立了各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机构,但各部门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很难形成合力。发展社区老龄服务仍是民政部门热,其他部门冷。

6、专业人才缺少。目前,活跃在养老助老服务中的大部分人员没有接受过相关的专业教育或有关老年服务知识的培训,很多工作如医疗保健、护理老人等都需要一定的专业技能,因此,尽管我们的为老服务员倾注了大量的精力,但由于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往往是事倍功半,效果并不理想。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的匮缺,不仅影响了为老人服务的质量,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老龄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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