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特别是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的保藏管理工作,预防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医疗卫生监督科对全市设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7家医疗机构(4家市级医院、3家中心卫生院)的生物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基本情况、组织制度、建筑设计和设施、防护设备、人员培训和上岗情况、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管理等,并抽查了相关台账资料。
本次共检查医疗机构微生物实验7家,仅第一人民医院1家是备案实验室。抽查从事实验室业务的卫生技术人员29人,其中中级职称12人,初级职称17人。7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均按要求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配备有BSC1000-II生物安全柜,并能出示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感染应急预案及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记录。
检查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大部分实验室未经嘉兴市卫生局备案;
二、大部分实验室门非自动关闭,可开启窗户无纱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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