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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职称评审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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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职称评审工作汇报

第1篇:全省高校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及我校职称评审

2012年全省高校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及我校职称评审、评议推荐工作安排

一、会议基本情况

2012年10月11日至12日,省教育厅人事处在潍坊召开2012年度全省高校职称工作会议。会上,教育厅副厅长张兴民同志就加强高校人事干部素养问题做了重要讲话,教育厅人事处调研员高磊同志总结了2011年我省高校职称评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出现的问题,并对今年的高校职称评审工作动员部署,人事处副调研员蒋文莉同志对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全省129所高校参加了会议。

二、会议主要精神

今年的职称工作有几点新变化:

(一)建立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专家库

建立山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专家库。为方便专家进行网络函评和高评委的抽取,要求各校将符合入库条件专家信息实事求是的录入数据库中。

(二)改变评审方式

今年首次使用职称评审系统组织学术评价。对申报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网上函评,按照学科代码自动将申报材料与专家库中相应专业专家进行匹配。专家网上审阅申报人的论文和著作,对学术水平做出鉴定评价。不再组织学科组专家集中评审,阻断专家与参评人员的联系渠道。

(三)改变评审工作流程

1.学校工作流程:

学校布置本校工作→个人网上申报→学校人事处进行申报资格审查→提

交学术检索→学校组织推荐→报送推荐人员材料。

2.教育厅工作流程:

建立新的高校教师评审专家库→职称系统编写→使用系统组织学术检索→组织网上学术评价→组建高评委会→召开高评委会议。

(四)规范学术检索

今年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学术检索机制,在学校组织推荐环节中必须使用学术检索结果。

1.进行学术检索的范围变化:所有系列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均须进行学术检索。

2.对学术检索的内容进行调整。学术文章不再检索“密切相关文章数量”和“相关文章数量”,只保留“真伪鉴别”和“内容重合率”这两项检索指标。著作只做“真伪鉴别说明”,对外文期刊暂不做检索。

3.学术检索机构的变化。不再由高校自主选择学术检索机构,而是由个人申报学校审核提交后,由高校职称评审系统随机分配至各相关检索机构。全省共指定12所高校图书馆作为学术检索机构,承担全省职称申报论文著作的学术检索工作。进行学术检索由各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检索机构不受理个人申请。

4.学术检索机构在检索中发现论文有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情况,将不再进行内容重合率的检测,并作相关说明报送省教育厅。

5.对检测结果的重合率提出明确要求,申请人单篇文章的重合率超30%(含30%),教育厅将不予受理申报人的评审材料。与申报人本人的会议论文或学位论文的重合部分,不计算重合率。

6.检索机构打印经检索、验证的论文全文和检索系统生成的重合率检测报告,反馈至学校人事处,作为学校推荐和教育厅评审的重要依据。

7.对在学术检索中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将在山东教育人事管理网站上予以通报。

8、申报人员的检索论文著作提交后不允许撤换更改。

(五)优化职称评审系统

优化完善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系统,新系统由六个模块组成:专家信息录入、个人职称申报、学术检索、学术评价、学校审核系统、评审管理系统。评审过程中需要的各种表格将在新的评审系统自动生成。所有申报信息全部公开,任何人都可登陆查阅,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

(六)下放申报材料的审核权限

本年度职称评审中所需材料原件均由各高校人事处进行审核。人事处将负责对申报人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材料及获奖、科研等佐证材料进行确认,除外语、计算机提交原件外其余仅需提交申报人员的材料复印件至评审机构。

(七)限制学术成果件数

本年度,代表性学术成果限报3项,其他代表性成果(教改、科研项目,获得教学、科研奖励,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及综合获奖)限报3项。对其他代表性成果中的类别、来源等等不再做限制要求。

(八)调整教师外系列高评委

自本年度起,教育厅只组织高校教师、实验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将不再组织高校图书、工程两个系列的高级评审委员会,相关申报人员材料由教育厅审核、盖章后呈报至省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教育厅仍然组织图书、档案、工程、实验中级评审委员会。

(九)时间安排

本年度教育厅职称评审工作时间为: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各高校组织申

报、学术检索和组织推荐,11月12日-16日各高校报送申报材料,11月下旬组织专家网络函评,12月上旬召开高评委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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