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移交协议书2 移交协议书
移交方:顾和龙锦名都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接受方:龙祥苑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甲方代管龙祥苑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接时间:2012年 10月21 日。交接后,乙方有权独立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甲方不得干涉。
二、交接项目:
1、甲方在代管龙祥苑物业管理期间的物业管理收支帐务经双方清算确认后全面移交给乙方,移交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所有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龙祥苑8栋2单元402物业管理用房一套,用作物业管理专用。
3、门卫室及苑内附属设施设备交给乙方。
4、龙祥苑内的供电房交给乙方管理,并提供本供电房所用用户的详细名单和底度。交接前,甲方与外界所发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从交接后龙祥苑内的配电房设备设施更换维修及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5、原甲方聘请的物业管理人员(含保安和清洁工)的工资及相关待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聘请物业管理人员,甲方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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