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教师进修学校
创建“平安校园”岗位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校长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建立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参加人员,并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
2.提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新理念,制定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规划,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纳入学校整体规划。并与射阳县教育局、新坍镇政府、新坍派出所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3.构建学校安全保障体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4.与各部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定校园安全责追究制度与激励机制。5.负责健全预警制度,制定学校各项应急预案,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排除安全隐患。
6.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事件,负责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担任主要处置工作,并按信息上报制度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7.代表学校协调派出所、交警、社区、城市监查、文化监查、食品监督、工商等部门的关系,建立和完善学校与周边协调工作机制。聘请学校法制副校长、治安辅导员、治安监督员,主持召开联席会议。
对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人领导责任。
二、安全副校长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1.指导学校的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维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2.参与学校有关法制教育活动的研究,提出学校法制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3.加强对校外治安辅导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政策教育以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校外治安辅导员的工作水平。
4.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治,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管理秩序,对涉及本校师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所挂学校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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