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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检查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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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检查工作汇报材料

第1篇:团场改革情况调研检查工作汇报

三十六团2013年团场改革工作汇报

根据师、市党委政研室的安排,就我团贯彻落实师、市党委十四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化团场内部改革的基本做法向本次调研检查座谈会进行汇报,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一、农业种植情况

(一)2013年农林业种植基本情况

三十六团2013年种植总面积7.11万亩。其中棉花面积1.51万亩,红枣面积5.6万亩(其中戈壁滩生态经济林2万亩)。农林业一线承包职工916人,其中棉花承包职工320人,果园种植职工596人。生资费自理总额7300万元,其中棉花1900万元,亩均1258元,果园5400万元,亩均1500元。棉花、果园种植费用实行全额自理。

我团在保障全团职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有计划的逐步实施退棉进枣工程,红枣种植面积由原来的6000亩地,增加到2013年的54000亩地。

1、在退棉进枣工程实施过程中,把好地退出来种红枣,实现了一播全苗,园像整齐,为红枣丰产打下了基础。

2、从政策上给予优惠,退棉进枣承包职工前两年免交土地承包费,团允许进行枣棉套种,棉花收入为承包户所有解决了职工新建园的收入问题,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增强

了投资信心。

3、从2013年开始,果园土地承包费由过去交钱调为上交实物。根据不同的土地等级确定上交实物的标准,最高100公斤/亩,最低60公斤/亩,逐步缩小果农与棉农的收入差距,一线承包职工在承包政策上逐步调整。趋于平衡。

4、认真扎实地做好“五清”工作,通过土地面积的清查,承包合同的清理,全团新增种植面积7000亩地,对外来承包土地的非团场户籍人员,承包的地进行了清缴,确保了团场土地资源为团场职工增收、增效。

5、对土地条件差,肥力贫脊的戈壁滩生态经济林实行对外公开发包,发包给有经济实力的公司,实行公司化经营,我团2万亩戈壁滩经济生态林分别发包给若羌金泉枣业公司和好想你枣业集团公司,实行了公司化经营。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1、大量的优质土地用于种植红枣,在前两年团场免去承包职工给团场交土地承包费,且团场全额给职工承担了团场应承担的“五保三费”。定额承包地土地承包费收入总额,不足支付团场职工的 “五保三费”。

2、一线职工收入增长快,二、三线职工收入偏低,服务行业工作没有人愿做。果园承包职工要求将果园的地上林木产权归承包人所有,在产品销售上不服从团场的统一销售管理。

(三)针对团场在深化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所做的几点工作。

结合我团贯彻师党委十四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在积极探索统分结合的多种实现形式,有效解决职工自身受益费用刚性增长和两个限额减负要求之间的矛盾,农业人口比重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之间的矛盾,土地长期固定与农业结构调整之间矛盾方面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1、组织全团干部、职工分层次认真学习师党委十四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上黄政委的工作报告,统一思想、吃透精神,把握团场2013年改革的基本方向,机关干部、连队支部一班人都能够知晓师党委的工作大局。团党委根据师、市十四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调研,制定了年度经济责任制,经过三下三上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种植单位根据责任制规定与承包职工签订承包合同。

2、在有效解决职工自身受益费用刚性增长和两限减负要求之间的矛盾上攻坚克难。近几年,团场通过种植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实施了退棉进枣,积极探索寻求解决矛盾的政策途径,在特色林果业生产上寻求解决刚性增长与两限减负的突破口,及时调整了林果业种植承包职工的土地费交费标准。实现了由交钱变为交物的重大转折。实现了团场增收,职工增效,逐步缩小了农工与非农职工的收入差距。通过改

革的措施解决了这一突出的矛盾。预计2013年全团可缴收红枣700吨。红枣总产干果8000吨。

3、针对农业人口比重高,就业压力大和规模经营相矛盾的特点,适时调整职工承包政策,实现多数人种少数园,使团场承包职工家家户户有一份枣园,实现了棉亏枣补,保证了职工收入稳步增长,化解了一线棉、枣承包收入不平衡的矛盾。棉花承包职工2013年平均每亩上缴费用减少12公斤,亩减近100元。

二、深化团场改革工作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兵、师党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团场内部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质量,实现资本经营利润最大化,确保两个率先、两个力争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兵团深化团场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三十六团深化团场内部改革实施方案。团场成立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政委、团长任组长,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现改革方案已基本确定,待报师审批后实施

(一)机构设置

成立国有资产经营监管机构。团场注册成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公司设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部、资本运营部、产权管理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注册、人事安排等工作由团党委常委副团长李红英具体负责。

(二)通过团场授权,由团国资公司履行团场对外投

资,形成国有股权出资人代表职责,负责整合、组建团场参股企业经营公司。

团场参股企业经营公司下辖:

1、钾盐开发公司。

2、子母河枣业公司。

3、沙石料经营公司。 4.米若水库投资公司。

钾盐开发公司、子母河枣业公司、沙石料经营公司米若水库投资公司四个团办工业企业从团场彻底分离出来,按照《公司法》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由原来的团场行政经营管理改为公司法人经营管理,按照国有资产日常的生产管理,按市场规则由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团场只按照国有资产参股的比例,享有利益和承担风险。钾盐开发公司、子母河枣业公司、沙石料经营公司的现任领导。团将行政职务存入档案,他们将以独立法人的身份,按照公司法经营。钾盐开发公司、子母河枣业公司、沙石料经营公司、法人及其管理层的其他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的职能及生产经营要求,确定岗位获取报酬和利益,实行基础年薪加效益收入工资制,其收益分配按照公司章程由公司承担。效益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公司法人三年一个任期,任期内公司法人的基础年薪、效益工资当年清算,核发70%,每年余留效益工资的30%,任期结束综合考评,按完成任期

目标比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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