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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保 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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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保 岗位职责

第1篇:妇保科职责

人民医院

关于成立妇保科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做好孕产妇及其母乳喂养管理,以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提高母乳喂养率,保证母婴安全。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成立妇保科,其人员组成如下;

负责人 成员:

妇保科人员促进母乳喂养成功岗位职责

1、做好孕妇孕早期的营养测评,进行孕期营养指导,促进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

2、做好孕妇母乳喂养宣教,鼓励孕妇参加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学习,发放母乳喂养宣传资料。

3、参与孕妇学校母乳喂养课程、孕期营养指导课程及孕早期保健知识课程授课。

4、做好产妇产后 42 天返院检查的母乳喂养指导,解决母乳喂养中存在的问题。

5、做好基层母乳喂养支持组织人员的母乳知识和新生儿护理知识培训。

6、告知母乳喂养的母亲和家属我院母乳咨询号码及母乳喂养咨询门诊服务,如有母乳喂养困难可及时寻求帮助。

7、及时将产妇的信息转给基层母乳喂养支持组织,并做好记录。

附:人员具体具体分工: xx:

1、负责本科工作管理、监督、协调工作。

2、做好孕妇母乳喂养宣教,鼓励孕妇参加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学习,发放母乳喂养宣传资料。

3、参与孕妇学校母乳喂养课程、孕期营养指导课程及孕早.期保健知识课程授课。

4、协调做好基层母乳喂养支持组织人员的母乳知识和新生儿护理知识培训。

xx:

1、做好孕妇孕早期的营养测评,进行孕期营养指导,促进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

2、做好孕妇母乳喂养宣教,鼓励孕妇参加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学习,发放母乳喂养宣传资料。

3、参与孕妇学校母乳喂养课程、孕期营养指导课程及

2 孕早期保健知识课程授课。

4、做好产妇产后 42 天返院检查的母乳喂养指导,解决母乳喂养中存在的问题。

5、做好基层母乳喂养支持组织人员的母乳知识和新生儿护理知识培训。

xx:

1、孕期营养指导及母婴热线母乳喂养咨询

2、产前产母乳喂养知识宣教及母乳喂养技术指导

3、组织做好基层母乳喂养支持组织人员母乳喂养知识培训。 xx:

1、孕妇学校授课课程安排及宣教资料的发放。

2、负责管理产妇信息并将相关转交给基层母乳喂养支持组织人员。

3、协助做好基层组织人员母乳喂养知识培训相关工作。

人民医院

第2篇:妇保科医师职责

妇保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保健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妇女病普查工作常规及各项诊疗常规。

3、做好妇女各期保健及心理咨询工作。

4、做好围产期保健:通过孕前指导、孕期营养、心理保健、分娩期保健、产褥期保健及新生儿保健,保障母婴两代人的健康。

5、加强业务学习,及时了解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

6、负责全市妇女保健业务培训,指导、督促各项工作。

围产期保健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门诊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工作。

2.1早孕建卡

2.2孕中期:妊娠

16、20、28、30、32、34、36周,以后每周复查一次,直至分娩。

2.3落实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着重做好产前筛查,有指征者书面建议产前诊断。

2.4筛查高危妊娠,加强高危孕妇管理,并增加复查次数,严格落实急危重症孕妇急救及转诊制度。

2.5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对孕妇进行营养指导。

2.6妊娠晚期主要防止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加强对高危孕妇的分娩监护。

3、积极宣传孕产妇保健知识及母乳喂养的好处,正确指导喂哺的技术与方法,同时观看母乳喂养录像片。

4、认真执行产后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及操作常规仔细、准确填写出生手册,严防事故差错的发生。

5、加强业务学习,及时了解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新技术的使用和科研工作,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6、参与辖区内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评审工作。

青春期保健医师职责

1、在院领导和科主任领导下,服从分配,配合其他工作。

2、针对青春期保健的内容开展以下工作:合理营养,培养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适当的体育锻炼和劳动,心理卫生和性知识的教育。

3、对青少年进行体格检查,对筛选出的健康和行为问题及早给予防治。

4、严格遵守职责道德,保守病人隐私。

孕妇学校宣教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母乳喂养的好处;喂哺的技巧与方法;围产期保健知识;播放与孕产期保健有关的录像片;宣传优生优育知识。

3、负责母乳喂养咨询,做好登记工作。

4、保持室内清洁、安静。

婚前保健医师职责

1、按照《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从事婚前医学检查,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服务项目。

2、在婚前保健服务中,遵循“严肃、亲切、认真、守密”的工作原则,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不得弄虚作假。

3、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应认真核对服务对象的证件和照片,以防冒名顶替。

4、检查生殖器官应由同性别的医师实施。

5、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防止医源性交叉感染。

6、在服务对象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后根据结果为其提供婚前卫生咨询服务。对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或异常,应征求主检医师意见后,提出医学意见。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应由当事人自己向对方说明。在受检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向受检双方详细说明可能发生的后果,并指导双方采取有关措施。

7、按照统一规范,认真逐项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字迹清楚。

8、对不能诊断的疑难病症,应请主检医师复查后,转指定的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会诊,并进行随访。

9、经婚前医学检查发现可以矫治的疾病,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至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治。

10、做好登记和统计报表工作,保证各种原始资料内容齐全。

第3篇:妇保人员工作职责

妇保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幼儿保健的工作任务,努力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2.组织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产前检查:城市不少于4次,产后访视不少于3次。

3.认真开展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工作。

4.推广母乳喂养和住院分娩,确保住院分娩率100%。

5.积极宣传婚前医学检查基本知识动员辖区内准备结婚的男女婚前医学检查。

6.组织开展儿童系统管理或生长发育监测,城市儿童实行

4、2、1、体检(即1岁内每年4次,1-3岁每年2次,3-6岁每年1次)。 7.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及健康教育科普查宣传工作。

8.监督、管理、指导、培训、妇幼卫生人员。

9.及时、准确收集,整理,上报辖区妇幼保健工作信息。 10.完成市卫生局,妇幼保健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1年8月20日

第4篇:妇保人员工作职责

妇幼人员工作职责

高头窑中心卫生院

1.负责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幼儿保健的工作任务,努力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2.组织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产前检查:不少于5次,产后访视不少于3次。

3.认真开展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工作。

4.推广母乳喂养和住院分娩,确保住院分娩率100%。

5.积极宣传婚前医学检查基本知识动员辖区内准备结婚的男女婚前医学检查以及孕期和产后保健知识等。

6.组织开展儿童系统管理或生长发育监测,实行

4、2、1、体检(即1岁内每年4次,1-3岁每年2次,3-6岁每年1次)。

7.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及健康教育科普查宣传工作。

8.监督、管理、指导、培训、妇幼卫生人员。

9.及时、准确收集,整理,上报辖区妇幼保健工作信息。 10.完成卫生局,妇幼保健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头窑中心卫生院

2013年4月1日

第5篇:儿保妇保职责制度

妇女保健科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母婴保障法》,定期对基层妇女保健工作进行指导。

2、门诊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有关的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为患者提供简捷、有效、安全、经济的医疗保健服务。

3、由本科室负责的各种辅助检查,认真书写报告单,结果应做到准确、及时。

4、在诊疗、咨询等工作中,应尊老爱幼,尊重人格。不得歧视性病患者。在为患者保守秘密的同时,做好疫情报告。

5、爱护公共财产,贵重诊疗仪器专人保管,严格按规定操作。

6、认真完成全县孕产妇死亡、出生缺陷的监测等工作,搞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7、工作中应本着“团结、友好、学习、互助”原则,与同事和睦相处,与兄弟科室相互配合。

妇女保健科工作职责

1、在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领导下,负责全县妇女保健培训、科研、专业技术指导工作。

2、拟定本科室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组织实施。制定本科各项工作常规、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开展妇女保健门诊工作,包括妇科常见病、性病防治、普查普治、围产保健、妇女心理咨询、青春期和更年期保健、乳房疾病诊治、医学美容等。

4、开展妇女保健资料编写、宣传、指导工作。

5、承担全县基层妇女保健工作人员进修、学习等教学工作,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工作。

6、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完成资料的整理、统计、分析、总结,向上级汇报。

7、积极防治妇女常见病、多发病。做好产后保健、老年期保健工作。认真书写门诊病历,负责修改、检查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并负责签字。

8、定期轮转妇产科临床,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遵守医院各项规章规度及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9、做好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开好每年一次例会,做好质控工作。

10、掌握全县妇女健康状况,及时分析,及时向上级汇报。

妇女常见病防治工作制度

1、承担已婚育龄妇女、女职工的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以宫颈癌、乳腺癌及“两病”为重点,全面检查生殖系统疾病,必要时做特殊检查。

2、查出疾病认真登记,及时治疗,对治疗过的患者定时复查、随访。

3、按时对妇科病普查查治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找出主要问题,采取针对性的干预措施,以便降低患病率。

4、凡是35岁以上已婚妇女均做宫颈片检查,细胞学检查巴氏Ⅱ级以上者要做阴道镜检查,可疑病变要在阴道镜下取活组织做病理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

5、有计划地培训基层妇女保健人员,使其掌握妇女病诊断、防治知识。主动向基层妇幼保健院推广妇科疾病防治新技术。使妇科病防治工作在全县开展更加规范。

6、编写各种妇女病防治宣传资料,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1.了解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掌握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死亡原因,制订有效的干预措施。

2.监测对象为监测地区所有孕产妇,包括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计划外的孕产妇,非正式户口及流动人口死亡的孕产妇。孕产妇死亡是指从妊娠期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不论妊娠时间和部位,包括内外科原因,计划生育手术、宫外孕、葡萄胎死亡者,但不包括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如车祸、中毒等)3.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医院负责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应及时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孕产妇,由死亡孕妇所在辖区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填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4.凡发生孕产妇死亡的机构,应在24小时内以电话或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形式报县妇幼保健院;在5天内将《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5.加强孕产妇死亡补漏、质控工作的管理,孕妇产妇死亡病例要经过县级围产保健协作组评审,质控和死亡评审做到有记录可查

围产儿死亡报告制度

1、妇产科发生新生儿(围产儿)死亡应及时进行院内病例讨论和评审,填写《围产儿死亡报告卡》,书写病历摘要,1个月内上交本院妇保科。

2、围产儿死亡须进行县级评审,由产科、儿科技术指导小组专家及妇产科主任对死亡原因、死亡诊断、抢救过程以及孕期保健等进行讨论,确定评审结果。

3、本市外区(县)户籍在本院死亡的围产儿,经区级评审后及时上报妇幼保健院,或直接与该区联系横转围产儿死亡报告卡。

4、围产儿死亡报告卡的填写:在分娩医院死亡的围产儿有妇产科填写、转院的早期新生儿死亡,前部分由妇产科填写,后部分由转院后接诊医院填写。

5、医务科负责本院围产儿死亡报告卡的录入工作,并上报至县妇幼保健院。遇有补报死亡病历,收集后按年度补报妇幼保健院。

产前检查工作制度

1、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

2、所有的孕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 健系统管理。

3、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提供卫生、营 养、心理分方面的医学帮助;,告知孕期注意事项、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

4、产前检查时要按照孕产期危险因素评分表进行高危因素 筛查评分,并填写好孕产妇保健手册。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5、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36周、37周、38周、39周、40周各进行一次产前检查,每个孕妇至少5次以上,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6.高危孕妇要提前待产。有临产征象:腹痛、破水、动红等 情况时应立即持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医院住院分娩。

孕期营养工作制度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制作孕妇营养宣传版面,在候诊室、营养咨询室内张贴;编印宣传资料、健康教育处方从早孕开始即向孕妇发放指导;

2、利用“孕妇学校”详细讲解孕妇营养知识,播放相关录像,提高孕妇及家属对孕期营养重要性的认识,以及不同孕周孕期营养的知识。

3、提高孕期营养咨询质量,系统地讲解孕期营养的相关基础知识。

4、认真分析,加强指导。通过系统分析,对咨询的孕妇逐一进行指导,提供个体化咨询服务,并提供相应的营养食谱,改善营养缺乏和不平衡状况,促进母婴健康。

5、每季度对孕期营养门诊资料汇编、总结。

高危孕妇转诊制度

1、我院围产保健门诊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产前检查指导及治疗。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请示上级医师后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2、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立即转院。

3、高危孕妇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向家属交待病情,征得家属同意后留院处置,并请上级医师给予技术援助,待病情稳定或度过危险期后,再行转院。

4、较重病人转院时由我科医护人员护送。

5、高危孕妇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

6、转出的高危孕妇应由我科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确定诊疗效果,健康教育科工作制度

1、服从院长及有关部门领导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全面的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工作。

2、健全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教育网络,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并围绕妇幼保健中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下基层指导。

3、在进行基层工作中,坚持团结协作、严肃认真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健人员医德医范。

4、通过音像、书刊及简报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在编制宣传材料时,遵循科学性和通俗易懂相结合的原则。

5、举办各种健康教育学习班,做好课前职务和组织安排。

6、严格宣教资料及设备的管理,大型器械要档案管理,专人负责。

7、按时、保质完成院内美化及宣传工化。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1、认真做好全县儿童保健工作,定期下基层指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2、专人负责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每年组织质量控制一次、召开工作例会一次、定期收、送表并进行汇总、分析,完成年度分析报告、质量控制报告、反馈报告各一份。

3、做好门诊工作,诊疗、咨询及指导应做到耐心、细致、不厌其烦。

4、为入托幼儿园(所)及入学儿童提供健康检查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对不能或暂不能入园(所)者应提出合理的建议。

5、做好基层进修人员和实习学生的带教工作,开展儿童保健和科研项目,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者每年完成论文1—2篇,其余人员应积极争取完成一篇。

6、严格按操作工作,量具应定期检测,贵重仪器专人保管。

7、科主任每月对本科各项工作进行质量检查、考核。

8、与其它科室间互相协作,同志之间搞好团结,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并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完成院方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儿童保健科工作职责

1、在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下,负责全县儿童保健工作培训,指导科研和教学。

2、开展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包括:“四病”防治,入托幼儿园(所)健康检查、儿童营养咨询、儿童生长发育、儿童心理卫生及五官保健工作。

3、开展儿童保健宣传、指导工作,编写科学育儿及小儿疾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

4、对门诊儿童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及生长发育、营养、健康指导工作,认真书写门诊病历。负责修改、检查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并负责签字。

5、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协助并指导基层开展培训、教学、保健管理等儿童保健工作。

6、承担全县基层儿童保健工作人员的进修学习及实习生的教学工作。

7、负责儿童保健业务技术工作,开展儿童保健科研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儿童保健新动态、新进展,并推广应用。

8、协助当地幼儿园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9、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并带动全县开展此项工作。

10、定期轮转儿科临床,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11、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任务。 孕产期心理保健技术规范

妇女在生育期的心理特点机器保健包括生育节育两个方面:

1.对不少妇女因初次怀孕,缺乏经验,对妊娠期间所出现的一些征象不熟悉、不理解,担心宫内胎儿发育是否正常的心理;对于迫切希望生育者、怀孕后非常高兴,特别是婚后多年不孕的妇女,妊娠后妇女本人、其丈夫、父母、公婆都倍加关注,而过多的关心与过度的照顾,会引起孕妇的精神紧张和压力,对此从确定妊娠后就开始保健,及时给予科学的受孕,胚胎发育及胎儿生长规律一般知识的宣传指导,按时进行产前检查、注意良好的生活起居,轻松愉快的情绪反应,合理地饮食,充足的睡眠及适当的户外活动,均有利于孕妇的顺利妊娠和胎儿良好的发育。

2.分娩期、产妇本人要承受产程过程中因收缩而引起的阵痛,体力消耗,精神疲惫,情绪大多焦躁不安。胎儿娩出后产妇在结束分娩的轻松喜悦时常常同时因初生儿的安危,性别而产生心理上的紧张不良刺激,此时的心理保健应在产妇临产前就开始,使产妇对分娩过程的生理有所了解,做好必要的思想准备,与医护人员配合好,减少非病理因素对分娩过程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3.产褥期、产妇在康复过程中要承担哺育孩子做母亲的责任,不仅体能消耗大、心理活动非常复杂,情绪易激动,哺喂行为、生活方式也最易受环境的影响,产妇与新生儿的健康相互影响亦很大,此期心理保健从分娩后应开始,提倡保持良好的心绪,注意充足的信息,合理地饮食,适当的床下活动及必要的康复锻炼。

4.生育间隙要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使妇女能节制生育,防止因意外妊娠的发生而带来的烦恼,增加精神上的负担。

产后保健工作制度

1.正常分娩的产妇至少住院观察24小时,及时发现产后出血。

2.产妇出院时,进行全面健康评估,对有合并症及并发症者,应当转交产妇住地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实施高危管理,并对新生儿进行疾病筛查。

3.新生儿出生后1小时内,实行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 4.产后

3、7、14、28天分别进行家庭访视1次,出现母婴异常情况应当适当增加访视次数或知道及时就医。产后访视时态度和蔼,语言亲切,严格无菌操作。

5.按常规在产后42天对产妇进行健康检查。指导产妇知情选择避孕措施。

6.认真执行产褥期护理常规、母乳喂养常规、心理护理常规。

第6篇:乡镇卫生院妇保人员职责

乡镇卫生院妇女保健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妇女保健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任务指标,努力实现妇女保健工作规范化管理。

2、负责搜集、整理和上报妇女保健工作信息资料,建立妇女保健管理台账。

3、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督促孕妇早孕建册(卡),开展健康教育指导、产前筛查告知、产前检查随访、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体检、信息统计和录入服务,负责孕产妇保健手册回收管理。

4、建立辖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按要求进行数据录入。

5、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做好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和育龄妇女、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负责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6、定期开展妇女保健知识宣传和健康促进活动,积极开展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查治工作与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7、按照要求参加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培训,负责监督、管理、指导、培训村级妇女保健人员,指导村级妇女保健工作。

8、负责对辖区内妇女保健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及时、准确收集、整理、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反馈。

9、认真统计、填写、上报妇女保健工作相关报表,定期向县妇幼保健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10、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单位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任务指标,努

力实现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化管理。

2、负责搜集、整理辖区儿童信息资料,建立儿童保健管理台账。

3、按照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开展辖区儿童建册、健康教育指导、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体检、婴幼儿健康体检、学龄前儿童健康体检、信息统计和录入服务。

4、建立辖区0-6岁儿童健康管理档案,按要求进行数据录入。

5、定期开展儿童保健知识宣传和健康促进活动,积极开展以肺炎、腹泻、贫血、佝偻病及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等为重点的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6、对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做好辖区出生缺陷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

7、按照要求参加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培训,负责监督、管理、指导、培训村级儿童保健卫生人员,指导村级儿童保健工作。

8、负责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及时、准确收集、整理、分析辖区儿童保健工作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反馈。

9、认真统计、填写、上报儿童保健工作相关报表,定期向县妇幼保健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10、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单位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乡镇卫生院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政策与规定。

2、掌握辖区常住居民人口信息,建立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台账。

3、按照要求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负责监督、管理、指导、培训辖区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

4、按照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要求,以0~6岁儿童、孕

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组织实施本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及时对档案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连续。

5、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和调阅工作,确保档案及档案信息安全。

6、负责对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及时、准确收集、整理、分析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反馈。

7、负责组织实施电子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确保电子档案与文本档案记录一致,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

8、熟练运用电子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负责电子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的维护和安全,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9、认真统计、填写、上报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相关报表,定期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10、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单位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岗位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政策与规定。

2、掌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人口信息,建立人口信息台账。

3、按照要求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负责监督、管理、指导、培训辖区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

4、按照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组织开展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

5、建立辖区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按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及时对档案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连续。

6、负责对辖区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及时、准确收集、整理、分析工作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反馈。

7、认真统计、填写、上报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相关报表,定期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8、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单位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7篇:妇保试题

1为判断胎儿肾成熟度,应测孕妇的(D)。A.血中甲胎蛋白值 B.尿中雌三醇值 C.尿中孕二醇值 D.羊水中肌酐值 E.羊水中人胎盘生乳素值

2下列哪项是正常产褥期的表现(B)。A.产后24小时体温超过38℃ B.产后第一天宫底达脐平C.产后脉搏一般偏快

D.产后24小时白细胞应恢复至正常范围 E.产后二周恶露开始转为浆液性

3、进入产程中的子宫收缩的特征,下列哪项是错误的(D)。

A.是不自主的节律性收缩 B.宫缩具有对称性

C.宫缩的子宫底部为最强烈,子宫下段收缩最弱 D.子宫肌纤维在宫缩时变短变宽,间歇时松弛恢复如旧 E.子宫收缩间隔越来越短,持续时间越来越长

4 有关宫外孕,下述哪项是正确的(D)。A.以间质部分妊娠最常见

B.一般子宫增大情况与停经天数相符 C.子宫内膜也发生蜕膜变化 D.阴道流血多,易致失血性休克 E.后穹隆穿刺阴性可否定子宫外孕

5 下列何项不是重度妊高征的标志(B)。A.血压>21.3/14.7kPa(160/110mmHg)B.24小时尿蛋白定量,5g C.头痛,视力障碍 D.下肢水肿(+++)E.眼底动脉痉挛伴有视网膜水肿

6下列哪项不符合中央性(完全性)前置胎盘的常见临床表现(C)。

A.胎位不正的发生率高 B.先露高浮

C.第一次出血多在孕36周以后 D.易发生出血性休克 E.较其他类型前置胎盘易发生胎儿宫内窘迫

9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违反母婴保健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

A A.胎儿性别鉴定的B.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 C.产前检查的D.医学技术鉴定的10、下列哪项不是影响产后出血的原因? D A.羊水过多 B.胎儿巨大 C.宫缩乏力 D.早产 E.前置胎盘

11、下列哪项不是影响胎先露入盆的原因: D A.盆腔异位肾 B.卵巢肿瘤 C.充盈膀胱 D.阴道前后壁脱垂 E.子宫肌瘤

12、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内容不包括

C

A. 母婴保健指导B.孕产妇保健C.婚前医学检查D.胎儿保健E.新生儿保健

13.孕中期进行妊高征预测试验,下列提示有妊高征倾向的指标是(B)

A.转身试验仰卧位血压较左侧卧位高15 mmHg(2.1 kPa)

B.平均动脉压>85 mmHg(11.3 kPa)C.血管紧张试验舒张压较输液前升高15 mmHg(2.0 kPa)

D.血细胞比容<35% E.全血黏度比值

14.分析结核菌素试验结果,何者错误(B)

A.对未种过卡介苗者,年龄愈小,阳性反应愈表示体内有活动性结核病灶

B.如近数月由阴性转为阳性,示近期有结核感染,且肯定为活动性结核病

C.阳性程度与结核病变严重程度无关

D.阴性反应不一定排除 E.新近感染或活动性结核病常为强阳性

15.下列妊娠期子宫变化错误的是哪一项(B)A.妊娠早期子宫略呈球形 B.妊娠中期起子宫肌壁逐渐增厚至足月

C.宫底部于妊娠后期增长最快 D.妊娠后期,子宫大多有不同程度右旋

E.足月妊娠时子宫下段可伸长至7-10厘米 16.妊娠期血容量增加达高峰是在(C)A.孕24~25周 B.孕26~28周 C.孕32~34周D.孕35~36周 E.孕37~38周 17 正常妊娠38周的羊水量约为(C)。A.600ml B.800ml C.1000ml D.1200ml E.1500ml 18 首次产前检查最恰当的时期应是(E)。A.停经6周 B.停经8周 C.停经10周 D.停经12周 E.确诊早孕时

19采集妇产科病史时,应避免(E)。A.可询问病人家属

B.遇病人有难言之隐,单独询问病人 C.结合辅助检查,了解病史

D.索取外院病情记录 E.暗示,臆测

20关于节育原理,下述哪项是错误的(E)。A.工具避孕--阻止精卵相遇 B.宫内节育器--阻止受精卵着床

C.口服避孕药--抑制排卵,改变宫颈粘液性状 D.输卵管结扎--阻断精卵相遇 E.探亲避孕药--防止受精

2.关于早期妊娠的体征,正确的是(ABCE)A.阴道黏膜充血变软,呈紫蓝色 B.宫颈黏膜充血变软,呈紫蓝色

C.子宫略增大呈球形且不对称 D.可摸到增厚的输卵管 E.出现黑加征

40.第二产程起主要作用的产力是指(ABBCDE)

A.子宫收缩力 B.腹肌收缩力 C.肛提肌收缩力

D.子宫圆韧带收缩力 E.月膈肌收缩力

38.孕妇应禁用或慎用的药物包括(ABCE)

A.烷化剂 B.肾上腺皮质激素 C.华法林 D.己烯雌酚 E.硫氧嘧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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