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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岗位职责

范文小馒头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评标专家岗位职责

第1篇:评标专家职责

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

履职评价系统

操 作 手 册

系统操作指引

1、访问并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

操作步骤:

 使用IE浏览器,访问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www.xiexieba)。如图2-1:

图2-1  在首页登录窗口,选择“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模块。点击“登陆”按钮,进到登录界面。如图2-2,图2-3:

图2-2

图2-3  输入用户名(二代身份证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系统后台。如图2-4,图2-5:

图2-4

图2-5 2、评价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 功能说明:评审专家应当在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组织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进行履职评价。评价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要有评价(含修改评价功能)、提交评价、查看、查看代理机构评价和情况说明与回复以及检索查询等功能。如图2-6:

图2-6 评价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列表界面图

特别说明:1.需进行履职评价的项目类型为:评审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及之后的【非中央驻穗预算单位】+【是评审项目】类型的项目。2.评审项目在完成评审工作后(即评审时间已过),该项目进入可评价状态。3.未能正常进行评审的项目(如因现场专家人数不足停止评审、因开标失败无需评审等)可不进行履职评价记录;履职评价工作原则上只需要在系统中进行评价记录,评审专家应事先熟知履职评价指标内容,以便评审现场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表现做好记录,在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完成评价操作。

4.当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专家提交评价时,系统会对评审专家做短信、邮件提示;提示的评价类型可能会随管理方式的不同略有调整。

5.履职评价系统中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或说明文件均限制.pdf格式文件。 6.履职评价指标如下图:

4.1、评价/修改评价

 功能说明:对答应出席且正常进行评审活动的项目进行评价。特别说明:1.当专家请假、缺席,则无需进行评价操作。

2.评价完成后,可在15日内根据实际情况、或根据被评价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的情况说明,使用“评价”功能,修改各项指标的评价内容,操作方式与正常评价一致。

3.项目评价的列表页会优先将未评价的项目排序在前。 操作步骤:

 选择一条项目信息,点击“评价”按钮进行专家的评价操作。如图2-7:

图2-7  进入评价的界面。如图2-8:

图2-8  其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评审专家的的评价将由系统自动记录。

评审专家根据实际情况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进行各项指标对应的评价内容选择,当选择的评价内容为扣分项,则需要上传证明材料证明评价的依据。

当所有的指标均选择评价内容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评价内容。如图2-9:

图2-9  完成评价的评价状态将显示为“已评价”。如有其它待评价项目则按照上述流程对需评价的项目依次进行评价。如图2-10:

图2-10 4.2、提交评价

 功能说明:对完成评价的项目信息进行评价内容的提交,提交成功该评价即确定并生效。 操作步骤:

 选择一条完成评价的项目信息,点击“提交评价”按钮进行提交评价操作,提交后系统记录该项目已评价。如图2-11,图2-12:

图2-11

图2-12 4.3、查看

 功能说明:对进行提交评价的项目进行评价信息的查看、或对该项目完成评价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做出的情况说明进行查看和回复。4.3.1查看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评价

 功能说明:对提交评价的项目,查看该项目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评价信息。 操作步骤:

 选择一个项目,点击“查看”按钮进入对该项目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评价的详细信息界面。如图2-13,图2-14:

图2-13

图2-14 4.3.2回复情况说明

 功能说明:当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评审专家所评价的内容有不同意见,并做出情况说明后,评审专家可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情况说明并做出回复。 操作步骤:

 定位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评价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指标处,点击“查看情况说明”按钮。进入情况说明查看与回复界面。如图2-15,图2-16:

图2-15

图2-16  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情况说明,如选择修改原评价内容,请按照前面【4.1、评价/修改评价】功能描述的流程进行修改评价;如需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做进一步回复或说明,则点击“回复”按钮。进到回复内容编辑界面。如图2-17,图2-18:

图2-17

图2-18

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回复内容,如有证明资料可一并上传。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完成本次情况说明的回复操作。如图2-19,图2-20:

图2-19

图2-20  情况说明的回复保存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则可收到该回复。评审专家也可在保存回复后随时补充说明回复。也可在收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下一次回复内容后,再对其进行回复,回复操作与上述一致。

4.4、查看代理机构评价

 功能说明: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已进行评价的项目进行评价信息的查看、或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评价内容做情况说明和回复。4.4.1查看被评价内容

 功能说明: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已进行评价的项目进行评价信息的查看。 操作步骤:

 选择一个【代理机构评价状态】为“已评价”的项目,点击“查看代理机构评价”按钮进入查看评价的详细信息界面。如图2-21,图2-22:

图2-21

图2-22 4.4.2做出情况说明与回复

 功能说明: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评价的内容如有不同意见,可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做出情况说明。 操作步骤:

 定位到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评价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指标处,可先下载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此评价的说明文件。确有不同意见的,点击“点击填写情况说明>>”按钮。进行情况说明。如图2-23,图2-24:

图2-23

图2-24 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情况说明内容,如有证明资料可一并上传。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完成本次情况说明操作。如图2-25,图2-26:

图2-25

图2-26  情况说明保存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收到该说明。评审专家也可在保存情况说明后随时补充说明。也可在收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回复内容后,在进行回复。点击“查看情况说明”进到说明与回复界面。如图2-27,图2-28:

图2-27

图2-28 4.4、检索查询

 功能说明:对评价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列表下的所有项目信息,进行条件检索查询的功能。 操作步骤:

 在检索条件区域设置所需的条件,点击“检索”按钮后即可直观查询符合查询条件的项目信息。如图2-29:

图2-29

第2篇:评标专家回避

对专家:与招标项目或投标人及其制造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四)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的规定,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情况有:

1)已经参加了招标文件审核的专家,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编号下同一包的评标工作。

2)凡与招标项目或投标人及其制造商有利害关系的外聘专家,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评标。如与招标人、投标人、制造商或评审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专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① 评审专家在某投标人单位或制造商单位任职、兼职或者持有股份的;

② 评审专家任职单位与招标人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的;

③ 评审专家的近亲属在某投标人单位或制造商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

④ 有其他经济利害关系的;

⑤ 同一评标项目,来自同一法人单位的评审专家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数的1/3。(3)政府采购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情况有:

1)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

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

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4)评审专家原则上在一年之内不得连续三次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5)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第3篇:评标专家承诺书

评标专家承诺书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人已接受招标人邀请,担任宣城市宣州区周寒河寒亭段防洪治理工程的评标专家。

本人承诺:本人非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业主依法委派评委除外),本人非上述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本人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本人与上述投标人无经济利益关系,本人无国家或本市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本人在评标前未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在评标结束后,不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

作为宣城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一经确定参加工程评标,成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就应该独立、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人保证: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宣城市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七部委第29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

如果我不遵守承诺,按法律、法规要求自愿接受行政监督机关的相应处罚。给有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我还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承诺。

评标专家签名:

2017年10月17日

第4篇:评标专家承诺书

评标专家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国家法律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的政令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评审(分)结果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

3、如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本人将主动回避,以免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4、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不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也不以任何形式透露评审、比较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与评标有关的情况,更不会有接收投标人吃请、活动、馈赠财物等涉嫌不公平行为。

5、自觉抵制违规的招投标活动,协助、配合专家库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未经主管部门授权,不在招投标会议以外的公开场合以招投标评标专家的身份发表招投标方面的言论。

6、无正当理由,不缺席由主管部门通知的评标活动。

7、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发生,自愿接受主管部门处理。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第5篇:评标专家回避规定

评标专家回避规定

为保证评标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

一、身份或实质在项目投标人或者是项目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身份或实质在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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