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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投标工作汇报

范文小馒头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项目招投标工作汇报

第1篇:招投标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临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招投标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汇报

根据临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洮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临政发[2008]71号文件精神,我们成立了领导机构,出台了实施方案。我们对进入县内所实施的各项工程从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设计、设备供应等单位招标投标业务的资格等方面进行全面严格审查,未出现违规审批、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

今年我们配合定西市招标办派专人到定西市跟踪监督管理招投标项目56项,其中:施工32项,中标金额50599.04505万元,监理24项,监理服务费金额1463.62万元。在监标过程中,监督评标专家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没有与任何投标人或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没有收取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人的财物或者好处。没有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无违规操作和暗相操作,符合招投标管理办法。

今年受定西市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无以下的43个建设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公开招标,中标金额1477.338469万元。在招标过程中,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县上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项目设备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全县各单位城乡工程

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供服务,严格审查进入县内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设计、设备供应等单位招标投标业务的资格,然后人员签到。在招标投标中,所有标底价为造价资询单位所做的造价,最后拨付工程款时经临洮县审计局审计,后再拨付。所有的招标工程项目全部符合省市县的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招标,从未发生过招标纠纷。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第2篇:招投标监管工作汇报

汶上县招投标中心 关于招投标工作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汶上县招标投标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招投标交易平台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监管职能,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推动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自2009成立以来,累计办理各类交易事项673项,交易总额达34.3亿元。其中:建设工程交易项目175项,预算价27.7亿元,中标价24.6亿元,节约资金3.1亿元,节支率11.2%;土地交易项目17项,拍卖底价6.7亿元,成交价8.9亿元,增加收入2.2亿元,综合溢价率32.8%;产权交易项目24宗,拍卖底价1889万元,成交价2044万元,综合溢价率8.2%;政府采购项目457项,市场价7266万元,采购价6294万元,节约资金972万元,节支率13.4%。

一、注重体制创新,实行招投标集中统一监管

为理顺招投标监管体制,2008年底,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汶上县招标投标中心,并要求立即开展工作。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关于实行招投标集中统一监管的意见》。按照“政府规范市场,统一运作监管,高效廉洁服务,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要求,建立了以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领导层、以招标投标中心为监管层和服务层的运行模式。县招监委是我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决策协调机构,由县长任主 1

任,县有关领导任副主任,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我县招投标交易活动的各项规则、管理政策,听取招标投标中心的工作汇报,决定特殊项目的招投标事宜,对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管理。县招标投标中心是我县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机构和交易服务场所,承担县招监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我县建设工程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招投标交易活动各项规则和制度并对招投标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同时,负责按照招标(交易)文件确定的招标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信息发布、资格核验、场所安排、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见证和统一提供中标(交易)证件等工作。招标投标中心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人,内设办公室、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产权交易科、监督科等五个科室。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建设工程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县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交易。

二、推进机制创新,力促招投标市场规范运作

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严格对招投标程序监督,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和行业自律,是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的内在要求。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

一是加强资质审查,严格市场准入。招投标中心根据每一个交易项目的规模(数量)、投资数额、质量、工期等方面要求及各资质企业可承揽工程的范围、供货能力,合理确定项目适用企业 2

资质。严格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不允许其参与投标。联合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在各类工程招标及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实后列入黑名单,根据情节轻重限制其在一定时间内参与我县的招投标项目。

二是严格审查招标文件,确保规则合理。实行与业主、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查招标文件的制度,确保文件内容的合法、合理,为招标结果的公平与公正提供保障。审查评标办法,主要是根据工程类别,审查商务分与技术分划分是否合理,审查技术分中的活分是否合理,各项计分因素是否有倾向性,是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审查专用合同条款,主要是审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合理,材料供应、价款结算及变更、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是否明确。

三是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做好保密工作。根据项目的类别,确定抽取济宁或汶上的专家及人数。济宁的专家提前半天抽取,汶上的专家提前一个小时抽取。使用语音自动抽取软件在专家库中自动抽取适用的专家,抽取时,通知业主、纪委(监察)、财政、审计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现场参与抽取过程的监督。抽取结束后,由相关监督人员在双面密封打印的名单上签字。开标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当场拆封,对到场专家进行核验,专家须出示专家证或相关证件。整个过程严格保密,确保了专家评标的独立性和结果的公正性。

四是使用电子监控设备,实现了招投标过程的全程跟踪。电 3

子监控是基于视频、音频、刻录、存储于一体的有线网络监控设备,通过联网中的计算机来控制摄像头的角度,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录像,并将录像即时保存到网络硬盘上,实现了招投标过程的规范化、数据化和网络化管理。利用该设备,可以对招投标过程进行实时跟踪监控,掌握招投标过程的第一手资料,使整个招投标过程有据可查。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进行远程操作,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有效约束和规范了各方交易主体的行为,使招投标流程更加规范有序,保证了交易的公平、公开、公正,推进了招投标工作的阳光运行。

五是共同参与,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开标、评标时,纪委(监察)、财政、审计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全部到达现场,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主要是监督业主代表在评标过程中是否有倾向性,是否向专家评委进行诱导以改变中标结果。同时,监督专家评委的打分是否科学合理。如果发现业主代表或专家评委打分显失公允,监督部门的人员现场可以提出疑问,要求其解释清楚,并对失当行为进行纠正。

六是扩大供应商注册户数,满足各类采购项目需要。对于一些不经常进行的采购项目,尽可能多地充实供应商,对保证项目的采购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此,我们通过网络和从工商部门等多种渠道查找此类供应商的联系方式,主动接洽,邀请其到我们中心进行注册,并告之我们的网址,让他们经常浏览我们的网站,以便及时获取采购信息。参与的供应商明显增多,节支效果非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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