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计划
进一步完善、细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托住底线、保主保重、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提高救助标准,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实现医疗救助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权益。
2.进一步健全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商业保险与医疗救助衔接机制,做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和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享、公开透明,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3.进一步提高对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水平。重视减轻特殊困难人群医疗费用负担,要根据地方财力和救助资金的总量,适时调整救助对象救助起付线、救助比例和封顶线标准。对于一些重特大重病救助对象经集体研究后可适当提高报销比例,最大限度的将资金救助困难群众。同时要根据救助对象病种、病情、家庭贫困程度尝试实行医前、医中、二次救助等救助措施,确保医疗救助资金尽早、及时用到最急需救助的群众身上。
4.进一步健全医疗救助筹资机制。根据救助对象数量、患病率、救助标准、医药费用增长情况及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水平等,科学测算医疗救助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应纳入救助范围的对象标准,使更多的困难人群受益,造福社会。同时要加大与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福彩中心等公益机构的联系,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赠,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增强医疗救助能力。
5.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交给老百姓。要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的条件以及政策、范围,使广大群众了解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以及所需材料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这项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
第2篇:医疗救助工作计划
医疗救助工作计划(2篇)
医疗救助工作计划(2篇)
医疗救助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切实协助城乡特困群众解决医疗难的问题。
总体目标:
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原则: 救助困难家庭。1、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2、实行政府救助、社会捐助与个人负担相结合; 3、坚持医疗救助水平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
1、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2、因患病个人年承担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其他城乡困难对象。
救助规范
医疗费用计算补助只使用一次。
1、因患病实际支付医疗费用在600元以上的依照个人负担费用的30%给予补助。不重复计算,患者自己年享受医疗补助累计不超过5000元。
2、患者已参与城镇职工医疗安全的依照现行医保政策报销费用后以自己自负费额为基数计算补助;已经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依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后自己自负费额为基数计算补助;因患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其他城乡困难对象依照个人年承担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的局部为基数计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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