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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工作室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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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工作室岗位职责

第1篇:新媒体岗位职责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与逐步的发展,新媒体运营无疑是推动经济的重要一环,而各企业 招聘单位对新媒体运营人才的需求也逐步扩大,想要从事此行业的朋友们就跟着小编先一起预习一下新媒体运营的岗位职责吧。

新媒体运营就是指利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进行品牌推广,产品营销;策划品牌相关的、优质、有高度传播性的内容和线上活动。新媒体运营的岗位职责有以下七条:

1、负责移动互联网自媒体平台(微信、微博、手机终端为主)的日常运营及推广工作; 2、负责能够独立运营微信公众号,为粉丝策划与提供优质、有高度传播性的内容; 3、负责策划并执行微信营销线日常活动及跟踪维护,根据项目发送各种微信内容; 4、负责增加粉丝数,提高关注度和粉丝的活跃度,并及时与粉丝互动;

5、挖掘和分析网友使用习惯、情感及体验感受,及时掌握新闻热点,有效完成专题策划活动;

6、紧跟微信发展趋势,广泛关注标杆性公众号,积极探索微信运营模式; 7、充分了解用户需求,收集用户反馈,分析用户行为及需求。

那么,如何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新媒体运营专员呢,让我们一起看看新媒体运营专员必须具备的三大条件。

第一、新媒体运营必须是要具备“网感”。这就要求,能够抓热点,熟悉数据分析,信息搜集等等能力。无论是纯媒体,还是企业的新媒体,对趋势的把握都是关键,更关键的是,要在众多趋势中,坚持自己的取向,而不是所有趋势都追逐,有些趋势会破坏你的价值观。

第二、整合。新媒体运营,整合素材、资源的能力要强。整合素材,很简单,资料那么多,哪些是真是假。有时候你得到的就是几句话而已,就是别人给你的一个小爆料,你要发展成一篇文章,就要有从素材中发觉关联的能力,跟侦探差不多,多篇报道的意思串联起来之后,你会发现不一样的价值。

第三、文采。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找到发生的结构和场景,他的存在是有逻辑的,他的发生是有走向的,文采是为这些内在的逻辑服务的,不能只看文章的文字特别。

第2篇:新媒体工作室章程

青春湖工新媒体工作室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工作室的名称为湖北工程学院青春湖工新媒体工作室,简称青春湖工。

第二条 本工作室是在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委员会的指导和组织下,由湖北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自愿参加组建的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委员会官方新媒体工作室,旨在以新媒体为媒介丰富我校青年学生的大学生活,引领青年,服务青年。

第三条 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引导青年学生成为社会的合格人才。

第四条 工作室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社会秩序以及网络环境的稳定。

第五条 工作室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工作室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工作室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工作室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六条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工作室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工作室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修改章程; 2.审核、通过本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筹备召开工作室的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8.领导本工作室各机构开展工作; 9.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条 本工作室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部长若干。本工作室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精通本工作室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2.思想积极上进,有创新意识; 3.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有团队意识,有奉献精神。

第九条 本工作室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工作室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工作室重新民主选举。第十条 工作室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委员会的领导;

2.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工作室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培养推荐工作室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5.加强校内、外之间的工作室交流,扩大工作室影响,树立工作室良好形象。

第十一条 工作室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工作室;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工作室,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工作室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湖北工程学院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工作室管理机构决议可予以开除。

第十二条 工作室每星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工作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工作室管理机构有权对其进行免职。工作室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工作室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三条 工作室会长职责

1.负责确定本工作室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4.负责工作室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四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副会长代理会长工作。

第十五条 工作室下设人力资源部、对外联络部、编辑部、运营部,共三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如下 :

人力资源部

1.负责会员的招新、新成员培训、入会审批以及工作室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2.负责工作室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

3.财务管理;

4.协调其余各部的活动安排。

对外联络部

1.负责以微信(微博)工作室为名义,围绕微信(微博)内容组织各种线上、线下活动,包括腾讯(新浪)全国统一活动、校内自发活动;

2.争取与校内各单位的合作; 3.微信大屏幕联络、现场技术支持。

编辑部

1.负责青春湖工微信公众平台、@湖北工程学院团委新浪微博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2.关注同行业校内外的微信公众平台以及新浪微博,学习并丰富工作室工作内容。

运营部

1.负责工作室与各学院以及社团的联系,加强合作;

2.负责工作室与其它工作室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工作室,进一步扩大工作室在校内外的影响,为工作室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负责工作室与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工作室形象和知名度。

第三章 工作室成员

第十六条 申请加入本工作室,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湖北工程学院正式学籍; 2.承认本工作室章程; 3.对网络文化感兴趣。

第十七条 加入工作室的程序 1.提出入会申请;

2.经工作室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加入工作室

第十八条 会员权利

1.本工作室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工作室的活动; 3.获得本工作室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工作室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退会自由。第十九条 会员义务

1、执行本工作室的决议;

2、维护本工作室的合法权益;

3、参与工作室每次活动;

4、向本工作室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工作室,且需至少提前一个星期提出退会申请,并在退会前完成交接工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室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工作室执行机构;

3 审议工作室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二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 工作室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3.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工作室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领导本工作室各机构开展工作;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 经费来源

1.大型活动主管部门审批经费;

2.赞助。

第二十七条 新浪方经费发放会略有延迟,此项账目需记录详细。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室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 本工作室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主管部门有权提出监察要求。

第三十条 本工作室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工作室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湖北工程学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第三十二条 本工作室换届或更换工作室负责人之前必须将财务状况报备主管部门。

第三十三条 工作室经费使用严格实行凭票报销制度,报帐必须持正规收据、发票等有效凭证,严禁打白条,金额小于10元者,由经办人、副会长或者会长签字,方予报销;金额大于10元者,则须由经办人、工作室会长签字予以报销;如发现经费使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除追缴违纪金额外,并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四条 对本工作室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本工作室管理机构或10名以上本工作室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工作室会员大会审议。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工作室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工作室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六条 本工作室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七条 本工作室终止前,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本工作室经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第三十九条 本工作室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青春湖工新媒体工作室委员会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工作室管理制度

1.自成立之日起每两周的星期天晚上召开例会(若遇到放假或考试等其他特殊情况外,例会推迟,遇特殊活动情况例会时间、频率另行通知),会长及每个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总结和下一周工作计划。各部门其他成员将自己的心得与大家进行分享。

2.工作室要组织活动时,每位成员都要通力合作。每个部门同学都要负责好自己的工作。会长和成员在每次活动时要提前准备详细的活动计划和策划实施方案。

3.工作室内活动时要注意纪律。开会时不准迟到、早退,每次开会都必须到会长处签名,有特殊情况,成员向部长请假,部长向会长请假。迟到五次,无故不到两次,将取消其职位,成为一般成员。4.工作室内的每位同学必须服从老师和会长的管理,有不同意见、建议时在讨论时间或会后提出,若在工作室内组织的活动中吵闹(不配合活动)则要警告,情况严重者取消其社员资格。

5.每位社员团结合作,各施其职,共同创造美好工作室,美好的明天。热爱我们的工作室,我们是因为兴趣才走到一起,希望大家继续保持这份热情,出谋划策,共同为工作室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湖北工程学院微博工作室委员会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3篇:新媒体工作室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湖北工业大学微博协会,简称湖工微协、湖工微博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在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的指导和组织下,由湖北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协会组织,旨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家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认识生活,学会生活。

第三条

协会宗旨

1.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引导同学成为社会的合格人才。

2.协会通过讯息通知、服务维权等工作,做到“服务”2字。 3.通过组织并开展活动来进一步提升大家对网络交流的认识和应用。

4.协会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四条

协会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协会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协会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协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五条

遵守《湖北工业大学(社团)管理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协会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协会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修改章程;

2.审核、通过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筹备召开协会的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8.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9.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本协会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到三名,部长若干。本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精通本协会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2.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八条

本协会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协会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协会重新民主选举。

第九条

协会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湖北工业大学学生协会(社团)联合会的领导; 2.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协会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根据协会规章制度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5.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培养推荐协会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7.加强校内、外之间的协会交流,扩大协会影响,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第十条

协会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协会;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协会,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协会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湖北工业大学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协会管理机构决议可予以开除。

第十一条

协会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协会管理机构有权对其进行免职。协会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协会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二条

协会会长职责

1.负责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三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副会长代理会长工作。

第十四条 协会下设秘书处、外联部、宣传部,共三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如下

秘书处

1.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协会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2.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 3.财务管理;

4.协调其余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动安排。

活动部

1.负责以微博协会为名义,围绕微博内容组织各种线上、线下活动,包括新浪全国统一活动、校内自发活动;

2.争取校内各单位的合作;

3.微博大屏幕联络、现场技术支持。 运营部

1.负责协会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2.负责协会与其它协会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协会,进一步扩大协会在校内外的影响,为协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负责协会与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协会形象和知名度。

第三章 协会成员

第十五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湖北工业大学正式学籍; 2.承认本协会章程; 3.对网络文化感兴趣。第十六条

加入协会的程序

1.提出入会申请;

2.经协会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加入协会 第十七条

会员权利

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3.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退会自由。第十八条

会员义务

1、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3、参与协会每次活动;

4、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且需至少提前一个星期提出退会申请,并在退会前完成交接工作。

第二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协会执行机构;

3 审议协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重大事宜。第二十二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二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二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二十五条

协会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

经费来源

1.大型活动主管部门审批经费; 2.全国活动新浪方提供经费; 3.赞助。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3.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协会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新浪方经费发放会略有延迟,此项账目需记录详细。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主管部门有权提出监察要求。

第三十条 本协会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湖北工业大学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协会负责人之前必须将财务状况报备主管部门。

第三十三条

协会经费使用严格实行凭票报销制度,报帐必须持正规收据、发票等有效凭证,严禁打白条,金额小于10元者,由经办人、副会长或者会长签字,方予报销;金额大于10元者,则须由经办人、协会会长签字予以报销;如发现经费使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除追缴违纪金额外,并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四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本协会管理机构或10名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协会会员大会审议。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协会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前,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经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协会管理制度

1.自成立之日起每两周的星期天晚上召开例会(若遇到放假或考试等其他特殊情况外,例会推迟,遇特殊活动情况例会时间、频率另行通知),会长及每个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总结和下一周工作计划。各部门其他成员将自己的心得与大家进行分享。

2.协会要组织活动时,每位成员都要通力合作。每个部门同学都要负责好自己的工作。会长和成员在每次活动时要提前准备详细的活动计划和策划实施方案。

3.协会内活动时要注意纪律。开会时不准迟到、早退,每次开会都必须到会长处签名,有特殊情况,成员向部长请假,部长向会长请假。迟到五次,无故不到两次,将取消其职位,成为一般成员。

4.协会内的每位同学必须服从老师和会长的管理,有不同意见、建议时在讨论时间或会后提出,若在协会内组织的活动中吵闹(不配合活动)则要警告,情况严重者取消其社员资格。 5.每位社员团结合作,各施其职,共同创造美好协会,美好的明天。热爱我们的协会,我们是因为兴趣才走到一起,希望大家继续保持这份热情,出谋划策,共同为协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湖北工业大学微博协会委员会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4篇:新媒体工作室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工作室的名称为湖北工程学院青春湖工新媒体工作室,简称青春湖工。

第二条 本工作室是在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委员会的指导和组织下,由湖北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自愿参加组建的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委员会官方新媒体工作室,旨在以新媒体为媒介丰富我校青年学生的大学生活,引领青年,服务青年。

第三条 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引导青年学生成为社会的合格人才。

第四条 工作室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社会秩序以及网络环境的稳定。

第五条 工作室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工作室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工作室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工作室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六条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工作室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工作室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修改章程; 2.审核、通过本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筹备召开工作室的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8.领导本工作室各机构开展工作;

9.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条 本工作室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部长若干。本工作室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精通本工作室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2.思想积极上进,有创新意识;

3.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有团队意识,有奉献精神。

第九条 本工作室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工作室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工作室重新民主选举。

第十条 工作室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委员会的领导;

2.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工作室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培养推荐工作室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5.加强校内、外之间的工作室交流,扩大工作室影响,树立工作室良好形象。

第十一条 工作室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工作室;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工作室,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工作室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湖北工程学院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工作室管理机构决议可予以开除。

第十二条 工作室每星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工作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工作室管理机构有权对其进行免职。工作室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工作室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三条 工作室会长职责

1.负责确定本工作室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工作室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四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副会长代理会长工作。

第十五条 工作室下设人力资源部、对外联络部、编辑部、运营部,共三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如下 :

人力资源部

1.负责会员的招新、新成员培训、入会审批以及工作室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2.负责工作室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

3.财务管理;

4.协调其余各部的活动安排。

对外联络部

1.负责以微信(微博)工作室为名义,围绕微信(微博)内容组织各种线上、线下活动,包括腾讯(新浪)全国统一活动、校内自发活动;

2.争取与校内各单位的合作;

3.微信大屏幕联络、现场技术支持。

编辑部

1.负责青春湖工微信公众平台、@湖北工程学院团委新浪微博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2.关注同行业校内外的微信公众平台以及新浪微博,学习并丰富工作室工作内容。

运营部

1.负责工作室与各学院以及社团的联系,加强合作;

2.负责工作室与其它工作室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工作室,进一步扩大工作室在校内外的影响,为工作室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负责工作室与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工作室形象和知名度。

第三章 工作室成员

第十六条 申请加入本工作室,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湖北工程学院正式学籍; 2.承认本工作室章程; 3.对网络文化感兴趣。

第十七条 加入工作室的程序 1.提出入会申请;

2.经工作室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加入工作室

第十八条 会员权利

1.本工作室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工作室的活动; 3.获得本工作室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工作室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退会自由。第十九条 会员义务 1、执行本工作室的决议; 2、维护本工作室的合法权益; 3、参与工作室每次活动;

4、向本工作室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工作室,且需至少提前一个星期提出退会申请,并在退会前完成交接工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室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工作室执行机构;

3 审议工作室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二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 工作室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3.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工作室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领导本工作室各机构开展工作;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 经费来源

1.大型活动主管部门审批经费;

2.赞助。

第二十七条 新浪方经费发放会略有延迟,此项账目需记录详细。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室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 本工作室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主管部门有权提出监察要求。

第三十条 本工作室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工作室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湖北工程学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本工作室换届或更换工作室负责人之前必须将财务状况报备主管部门。

第三十三条 工作室经费使用严格实行凭票报销制度,报帐必须持正规收据、发票等有效凭证,严禁打白条,金额小于10元者,由经办人、副会长或者会长签字,方予报销;金额大于10元者,则须由经办人、工作室会长签字予以报销;如发现经费使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除追缴违纪金额外,并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四条 对本工作室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本工作室管理机构或10名以上本工作室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工作室会员大会审议。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工作室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工作室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六条 本工作室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七条 本工作室终止前,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本工作室经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本工作室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青春湖工新媒体工作室委员会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工作室管理制度

1.自成立之日起每两周的星期天晚上召开例会(若遇到放假或考试等其他特殊情况外,例会推迟,遇特殊活动情况例会时间、频率另行通知),会长及每个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总结和下一周工作计划。各部门其他成员将自己的心得与大家进行分享。

2.工作室要组织活动时,每位成员都要通力合作。每个部门同学都要负责好自己的工作。会长和成员在每次活动时要提前准备详细的活动计划和策划实施方案。

3.工作室内活动时要注意纪律。开会时不准迟到、早退,每次开会都必须到会长处签名,有特殊情况,成员向部长请假,部长向会长请假。迟到五次,无故不到两次,将取消其职位,成为一般成员。4.工作室内的每位同学必须服从老师和会长的管理,有不同意见、建议时在讨论时间或会后提出,若在工作室内组织的活动中吵闹(不配合活动)则要警告,情况严重者取消其社员资格。

5.每位社员团结合作,各施其职,共同创造美好工作室,美好的明天。热爱我们的工作室,我们是因为兴趣才走到一起,希望大家继续保持这份热情,出谋划策,共同为工作室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湖北工程学院微博工作室委员会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5篇:新媒体助理岗位职责

职位:新媒体助理 岗位职责:

1、定期进行市场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以及分析工作,输出营销推广创意;

2、协助上级对企业市场、文化、软文、公众号、网站等内容进行策划和实施; 3、对网络媒体(网站、博客、微信等)进行分析,协助制定网络媒体传播计划; 4、协助组织相应的微博微信线上/线下活动;

5、协助策划、推广活动,对推广活动的开展进行跟踪和控制,推广活动结束后对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 任职要求:

1、本科或以上学历;

2、思维灵活,有较强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3、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 4、有突出的文字撰写能力;

5、沟通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 6、熟练使用各类互联网社会化媒体;

7、能使用搜索引擎和其他互联网工具,迅速找到各类需要的信息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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